“你当然希望我也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讨好你、巴结你啦!”她故意地。
“我知道你不会,把你杀了你也不会讨好、巴结我。”他说:“就算我讨好、巴结你,你也未必理会!”
“倒是很了解我嘛!”她笑了,很开心地。
“我知道,我若来约会你,你最可能的回答就是一巴掌,对不对?”他也笑。
“我不会打人,但我一定不理你,还会看不起你!”她皱皱鼻子,好俏。
“但是第二次——就是我这次回国,跟在你后面上山,你并没有不理我!”他说。
“当时该不理你的,否则今天也不会这么烦了!”她开玩笑地。
“李颖,”他停下来,把她转过来面对他。“告诉我,你是不是后悔了?”
他是严肃的、慎重的、认真的,他不拿他们之间的事开玩笑,他很紧张。
“你怎么总对我没有信心?”她皱眉。
“我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他垂下头。
“思烈——”她叫。酸酸的感觉直往鼻子里冒。“我们实在蠢,我们总在折磨自己!”
他甩一甩头,实在——也不必为这事纠缠不清,他们能在一起已是最大的快乐,为什么要自寻烦恼呢?
“走,我们一直走下山,看谁走得快!”他再一次拥住她。“输的人要受罚!”
“罚什么?”她吸吸鼻子,展开笑脸。
“罚我每天写两篇小楷!”他说。
“哦,你在练字?”她意外地。
“练字——能令人心平气和,忍力、耐力都倍增,”他说,“我的缺点很多,我在设法慢慢改正,我不要将来你受委屈!”
缺点——李颖立刻想到芝儿说他邪,说他有其他的许多女人,在美国。
“你的缺点不会令我委屈,恐怕会令我伤心吧?”她笑着说。女人就是女人,这方面总是忍不往的。
“伤心?”他看她一眼,立刻明白她的意思。“李颖,我可以伤天下人,伤我自己,绝不伤你,相信我!”
“原谅我的小心眼儿,好吗?”她还是笑。
“有一些事我以后会告诉你,现在讲——很难以启齿。”他有些脸红,脸红的人邪吗?
“我也不一定想知道,”她拍拍他的手。“我允许你保有自己的一点秘密。”
“不是秘密,是——事实上,结婚几个月后,我和芝儿就分房而居了。”他皱着眉说。
“哦——哦——”
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这样的,那么如果真有一些女人——也不能怪他。真的。也不能怪他!
“有些事——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他脸红了。“不过——我发誓,在台湾——没有!”
“不要说了,我相信你,不要说了!”她用手指捂住他的嘴唇。“我能——了解,真的!”
“我知道芝儿拿这些做攻击我的武器!”他叹一口气。“对她——我已完全无话可说了!”
“我们以后再也不说她!”李颖觉得不安,她不该把这件事拿出来说的。
“不说她,她这个人仍在,而那些事——的的确确发生过,我不想隐瞒!”他说。很内疚地。
“思烈,思烈,相信我,这件事绝不损我心目中的你,真的。我们不要看过去,只看将来!”她急切地。
“将来——”他皱皱眉,立刻舒展。“是,是,我们只看将来,我们要握牢将来,我们要支配将来!”他为什么皱眉,为什么说得一句比一句大声?难道他对将来依然没有把握?没有信心?他们的将来——他们会有将来吗?
第八章
一个通宵,李颖只写了五千字,她写得那样痛苦,那样艰难,没法写下去的故事硬要逼出来,那种滋味是她开始写作以来第一次尝到。她不能不写,报纸副刊主编打电话来,她已没有存稿了,今天不交就只有明天月兑稿,这是最损职业道德的事,她只能勉强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凑出采,凑足了五千字,暂时可以应付几天,望一望窗外,天已亮了。
可能写得太痛苦,她竟无丝毫睡意、倦意,过度兴奋的大脑使她觉得,她还有力量去打一场篮球。收拾好书桌,把五千字稿子封在信封里,考虑一秒钟,自己走一趟台北吧!让大脑冷静下来,或者她回来时能好好睡一觉。
她去洗脸,又自己做了早餐吃,换了一条牛仔裤出来,竟若无其事地那样挨了通宵?她只穿了件白衬衫,外面披一件深蓝的粗灯芯绒外套,非常的清爽、干净。
时间还早,她坐在客厅看早报,她故意避开了副刊,只看社会新闻版。她不想看《陌上归人》,更不想看娱乐版,在这个时候,她不想有任何一丝影响她情绪的消息。
母亲起床了,父亲也进了浴室,她仍坐着看报。
“颖颖!你是没睡呢?或是早起?”母亲意外地。“吃过早餐了吗?”
“你猜呢?妈妈,”李颖微笑。“外面下了一夜的雨,好像逼着我写悲剧似的!”
“下雨和你写稿有什么关系?”母亲摇头。“我叫阿英给你送稿,你睡一下吧!”
“我如果不去做半天苦力,我怕打死也睡不着!”李颖说:“我自己送稿,我必须劳动一下!”
“支持得住吗?”母亲关心地。
“我又不是豆腐做的!”李颖笑。
“挨通宵总是不好,你还是白天写稿吧!我希望你生活正常!”母亲说。
“除非不写稿,否则正常不起来,硬性规定白天写稿,岂不谋杀我的灵感?我怎能写出神来之笔?”李颖在开玩笑。
“熬一个通宵真是几天也补不回来!”母亲说。
“我才二十五岁,妈!”李颖摇头。
“你不怕看起来像三十五岁那么老?”母亲说。
“担心什么?我又不靠这张脸卖钱,就算我看起来像四十五、五十五,我还是李颖,读者对我不会改变的!”她半开玩笑地说。
“好吧!你快去快回,送完稿就好回来睡觉,听见没有?”母亲吩咐。
“我若不回来会有电话!”李颖站起来,顺手拿了把伞。
“又去思烈那儿?”母亲问。
“他要上课!”李颖摇头。“我或者去看看翠玲和她的宝贝儿子方大任!”
“下一次去不行吗?你一夜没睡啊!”母亲叹息。她也知道多说无益,李颖从小就我行我素,决定了的事绝对不可能改变。
“我会爱惜自己的!”李颖作一个奇怪的、顽皮的笑脸。“我是栋梁之才,Countryneedsme!”
“你这孩子!”母亲无可奈何地摇头。
☆☆☆
送稿是很悠闲、很快乐的事,因为稿子写完了才有得送,有一种工作完成之后的轻松。
“五千字!”她用信封打自己手掌,跳上一班公路局车。
鲍路局的车总是开得很慢,不像台北市区里的公共汽车,飞车党似的抢时间。公路局车大概因为是长途车吧?有一种风尘仆仆、任重道远的模样,另有一种特殊味道。
那样摇摇晃晃的到了台北,李颖居然没有睡着,不过也有从摇篮下来的感觉。
不敢再挤公共汽车了,换了计程车直奔报馆。
这个时候是不可能见着主编的,那个当李颖是女儿的风趣主编曾说过,他总得黄昏时才“粉墨登场”。她把稿子交给收发室,就离开报馆。
不想回家,不想见任何人,逛街吧!好久没有这么无牵无挂地逛过了,她不喜欢买衣物,但看着什么是时髦,什么是流行也是好的!
撑着伞,独自一人走在雨中也是种不错的滋味,尤其雨不大,却连绵不绝的这么洒着,很给人一种逍遥又宁静的感觉。雨水也该有生命的吧?无数的雨点在天空中形成,有的落在地上,有的落在屋顶,有的落在水里,有的打在人的脸上,是不是也像人类一般,各有不同际遇,各有不同命运?在那短短的、落下来的过程中,它们是否也经历了人类相同的酸甜苦辣,生老病死?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