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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正深,海正蓝 第21页

作者:羽沉舟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我几乎想冲过去对她倾诉我满心的崇仰。但我停在原地,只是观望。

她终于停止了演奏。也许是心灵感应,她一睁眼就正好看见我,我躲闪不及就这样与她四目相对,惊鸿一瞥之间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接着她向我莞而一笑。

我还在想我要怎样才能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时,风已把她介绍给我,这是文姐,特邀嘉宾,专门为我的Party演奏助兴的。

我不断地脸红。交谈了一会儿以后,她去演奏下一支曲子,我就坐在角落里发呆。我有一个习惯,喜欢轻捏衬衫从上往下数第三颗纽扣。不知道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我发着自己也不知道内容的呆的时候,忽然一股香味飘来。我抬起头,文姐温柔地笑着,问我为什么不跳舞?

我红着脸摇摇头,我不会。这时候我才发现已有弹钢琴的人代替了她。

来,我教你。说着她伸出手,伸向我,我没办法拒绝,于是我随她走进舞池。

她向我介绍了要领,然后开始跳。我刚起步,不知怎么就差点滑倒,幸好她拉了我一把。

她笑了笑说,别紧张,慢慢地跟我学。

带有梦幻般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弋在淡蓝灯光里,舞厅中充满了蜜与女乃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的、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迷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而其中的斯特劳斯曲最香艳、最旖旎、最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像是我们最好的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笑着,看我们跳舞,看我们沉浸在优美旋律的魔法里。

很快就掌握了技巧的我,轻拥着文姐,蜻蜓似的回旋。

我被一种似飞行似游弋的神秘又微妙的感觉包围。

当她知道我还只有十六岁的时候,不由惊讶地说,你还没有成年!可是你已经这么挺拔英俊了!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又红了脸。

她说,到底还小,这么害羞。

当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几乎全身跳起来,十二点了!我竟然跳舞跳到了十二点!这比父亲规定的时间晚了三个小时啊。

我心急如焚地离开,她在后面叫我等一下。我停下来,她来到我面前伸手攀住我脖子在我唇上印了个吻。

我立刻捂着嘴呆住了。这是我的初吻。

她好笑地把我推了一下说,还发呆,快回去啊!

到家时父亲和他的鞭子正在等我。

我挨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暴风骤雨似的毒打。当鞭子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接吻了,我接吻了……

接下来几天我一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风来看我,神秘地说,文姐听说了你的事,觉得她要负很大的责任,想来看你,但又听说你家教很严就不方便来了。

听他说起文姐,她拉琴的样子、她吻我时的情景便又在我脑海里闪耀。我莫名其妙地想她。

后来我实在按捺不住,让风带我偷偷溜出去看她。

她见到我之后连声尖叫,我没想到在Party上那么稳重文静的她会有这么疯狂的一面——但是我好高兴。

随着后来日益频繁的接触,一种我没有任何概念的情愫萌动越来越明显,风常在我面前说,文姐看上你了!我表面生气,其实心里好满足。

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情在不久之后发生了。

我们全家到夏威夷去度假。熬过了难以忍耐的七天后回到纽约,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文姐。

当我真正见到她时,我们不约而同地奔到彼此面前,拥抱在一起,她像闪电一样吻我,烈焰一样……

从此,我和她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马拉松式的恋爱。

不久以后,风举家搬迁到水方,我唯一的朋友离开了,我留在纽约品味着爱情的苦乐酸甜。

苦总是长的,乐总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万年的乐长,一万年的乐却常常像一瞬,还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文姐不知不觉已过了两年,我们的感情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在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决定不再偷偷模模地恋爱,而要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那天的她穿着法蓝色的雪纺材料礼服,美得令人头昏目眩。

我把她介绍给父亲后,父亲大发雷霆,当场要用鞭子抽我。造成他发这样大的脾气一是因为他对文姐的第一印象差。父亲见到她时,她正与人发生纠纷,她的强硬显然是他向来讨厌的类型;再来,他发现表面规规矩矩令人称道的“优秀儿子”竟然已经有了两年的恋爱史,自然气得失去理智。

我拉起她在众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当天夜里,她把她给了我。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孩后,内心的失落和空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满。但她是爱我的,不是吗?她的心是属于我的,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从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公开向父亲的权威挑衅以后,他对我除了严辞厉言就是拳脚交加,我便以变本加厉的恶劣态度相抵触。

一个风雨之夜,我又与父亲吵了起来,他大骂我是个不成器的东西,逼我和文姐断绝关系;但这时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听的我了,骨子里的反抗与叛逆早已生长。

我狂怒得十分厉害,诅咒他心肠狠毒,诅咒他是个冷血动物,说他侮辱了我的女友,亵渎了我们伟大的爱情,甚至诅咒他只认得名和利,是个赚钱的机器。

我们彼此怒吼,彼此大骂,彼此诅咒……我们都无法容忍对方。他狂叫着要我滚出去,我什么也不顾了,冲进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两年。两年时间里,文姐也抛弃她条件极优越的家庭,跟随我流浪。我们从美国东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从西海岸流浪到国界线,一直靠打工生活,过得极端凄苦和艰难,但我们有最大的财富——爱情。我们尽情挥霍年轻的热情,辛劳都被抛在脑后。

两年之后,我二十岁,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厂,被不知何时开始寻找我的家丁发现,我连跟文姐告别都来不及就被带回了家。

从此我开始了监狱式的大学生涯。父亲用高薪聘请了斯坦福大学的教授灌输给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知识。我知道,他在为自己的家业着想,鼎鑫必须后继有人。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以他封建陈腐观念,一切都必须由我来继承。

罢开始我用恶语暴力赶走了好几个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缚,于是我调整战略先缓和局势再伺机逃出去。但父亲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从来没有放松对我的控制。

三年,整整三年我没见过文姐,也没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学业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时间真的可以抹杀一切吗?那些曾说过的话,曾经走过的路,应该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为何我可以忘掉呢?难道爱情就像化学反应,要有一个温度、要有一种实验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剂,才会发生吗?还是本身我就是蛇蝎心肠,即使有条件也会极绝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时间学完了五年的课程,凭借打满“A”的结业证书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去见文姐——曾经我深爱的人,曾经可以为之舍弃一切的人。

这三年的时间像恶魔一样吞噬了我感情的点点滴滴,我陡然发现那时的感情只是“迷恋”而不是“爱”。她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情窦初开的我一下子就陷入夸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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