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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正深,海正蓝 第20页

作者:羽沉舟

洧奂大桥上轻风依旧,却已物是人非。

第一次相遇,吕振风还是个浪荡公子,钟煦也还是三棍子打不出一句闷话来的“碉堡”;而现在,吕振风已收了心安安稳稳地要守候世欣子一生,钟煦在给她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之后撒手离开了。只有她,带着一颗支离破碎的心来到故地,想拾起往日峥嵘时光的点滴。

徐晞迎面向风,再也没有长发随风轻飘了,为了祭奠那双会轻柔抚模她长发的手的离去,她剪掉了它,恢复了往日的飒爽短发。但那爱他的心,是再也回不去了。她忽然碰碰光溜溜的脖子,又举起两手,无论手指还是手臂,都是光的。

呵,钟煦,你走得真够彻底啊!当一对恋人分别时,总会留下一点什么,但他除了将他的身影根植在她心中,什么也没留下,任何一件触模得到的东西都没留下。

想象在这触景生情的时候,手握他临行前送的项链、戒指或手镯,该是怎样的幸福和痛苦的交错。可她什么也没有,即使他常年抚模的纽扣都没有一颗,即使他密集地总保持在一个长度的头发都没有一根;即使他爱喝的清咖啡都没有一滴……他走得那么的绝情!

一阵无法承受的悲恸袭击了她的心脏,她捂住心口蹲了下去。来来往往的路人好奇地打量她一下又匆匆而过。

她忽然笑了,其实他留下了一件属于他的东西,一件最不愿留下的东西——就是她啊!但她却被丢在这没有他的孤独城市里,而他独自走向了另一个孤独城市……

认认真真地伤心一回,她没有忘记要坚强的诺言。慢慢地试图轻松,从大桥到家的这段路程就是实验场所。走进熟悉的巷子中时,她已经可以微笑了。

走进大门她又看到一个孤独的身影坐在昏暗的楼梯里,她跑过去,却失望地发现,那不是钟煦。

“臣磊,你怎么在这里?”

“我等你回来……有话跟你说。”

她点点头,转身在他旁边坐下,他往另一边挪动了一下。她不敢相信,他竟然开始与她保持距离,那天桑湖之游她拒绝他的吻,对他有这样大的影响吗?

他不停地搓着手,最后两手交握在一起,说:

“很遗憾,你的心我还是打不开。或许它根本不在这里,我连入口都还没找到。”

她看着他刻意装出的自嘲的笑,其实心中有一股冲动,想哭。

“我真傻呀,以为接受薯条的人也会一样接受送薯条的我,但那毕竟不是魔法……”

“你别……”徐晞刚说两个字就被他捂住嘴,“听我说完。我曾以薯条的名义起誓,如果在送她第一百零一袋薯条之后她还不爱我,那么,我会离开这里,回新加坡。我要重新回到炉里再发酵,再膨化一遍,然后乖乖待在袋里,等待另一只懂得开启我的手。”他看看她,站起来,“在桑湖上的那一袋,编号是101。所以,我要回炉了。”

徐晞跟着站起来,无语哽咽。

他低下头看着她,极温柔地说:“我明天就走。我们……吻别好吗?”

她没有回答,但闭上了眼睛,抬起脸——却一脸的视死如归。

饼了很久很久,他的嘴唇没有落下来,她只感到他用手拍拍她的头,哽咽地说:“傻瓜。”

七、绝恋故事

笔事的起源,是我随父母举家搬到纽约认识了风以后。

他的家里与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时候,我就常听说他的名字,十六岁那年,才真正见到他。他是一个和我不同的孩子,他会各种不同的球类运动,会喝酒,还会一项我从来没试过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亲,是一个极传统的中国人。也许与他书香门第的出身有关,他有满满一屋子的藏书,那些书柜高高的,十六岁的我即使踮起脚也只能碰到最高一层的边沿。在水方的时候,我的童年,我十六岁以前的少年时代,都是在那间书房里度过的;而同样大的一间房子,在风的家里,却用来做家庭舞厅。

案亲是个极严厉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许晚上九点以后回家;不允许吃饭的时候哼歌;不允许双腿大开地坐在沙发上;不允许穿睡衣或夹脚拖鞋在客厅里走动;不允许在长辈面前粗声粗气地讲话;甚至不允许对仆人吼叫。然而父亲所不允许的一切,在风的家里却是司空见惯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这样,我父亲与他父亲无论在生意场上还是在平时,都是极好的朋友。也许是受他们影响,我和风,虽然性格迥异,但也是无话不谈的铁杆朋友。

吕伯伯常常拍着我父亲的肩膀说,老钟啊,可惜咱们两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那多好。

这时风便会拍着我肩膀,说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绝对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后他问我接过吻没有,并邪邪地笑着,一直笑到我脸红及脖子根。

我们不要谈这种不文雅的问题。我摇着头说。

炳!他挑着眉,向后甩甩头发,不文雅?那才叫快乐呢。

说着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说,这是一个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试试?

我厌恶地转过头,不愿理会。

他继续说,连接吻都不会,更别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来。我是真的生气了。

我不理他,跑进书房里,翻开《史记》看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后,深红的脸才恢复常态,狂跳的心也安静下来。

但渐渐的,书上那些字变得模糊不清,却有三个字煅显出来——《金瓶梅》。

我吓了一跳,便劲揉揉眼睛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觉。

在来纽约以前,我十五岁那年看过《金瓶梅》这本书。我相信是父亲一时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够得着的地方。当时我也只是找本书随便翻翻,发现它后觉得叙事性很强很有意思,于是从书房里拿出来到宽敞的客厅去看。我哪里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说。

当我看得目瞪口呆身体发热莫名躁动的时候,父亲发现了我手中的《金瓶梅》,于是我遭到了极大的谴责以及鞭子的洗礼。

从此我恨透了兰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写出那种小说想毒害我。

可是现在为什么会想起它?!

我惊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见父亲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后,还好没有,我松了气的同时又埋怨起风来,怪他说那种扰乱我的心志的话。

风十六岁的生日Party我去参加了,是经过再三恳求后父亲才答应我去的,他还一再警告我必须九点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认识了文。她十八岁,是整个舞会上最成熟最美丽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记得文当时的样子,她穿着一袭银白色的小礼服,露出雪白无瑕的双肩,曳地的长裙在下摆扩散,使她犹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鱼。她真是一个美艳惊人的少女。

我来到会场上时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脸上正充满着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她整个人都似乎浴化在琴声里,她脸上所显露出的美丽,会叫任何男孩子着迷——假如他懂得这种美丽的话。而我,是这其中一个。

她的弓在弦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她奏着,如醉如狂地奏着,如梦如幻地奏着,不知道有别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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