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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正深,海正藍 第20頁

作者︰羽沉舟

洧奐大橋上輕風依舊,卻已物是人非。

第一次相遇,呂振風還是個浪蕩公子,鐘煦也還是三棍子打不出一句悶話來的「碉堡」;而現在,呂振風已收了心安安穩穩地要守候世欣子一生,鐘煦在給她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戀之後撒手離開了。只有她,帶著一顆支離破碎的心來到故地,想拾起往日崢嶸時光的點滴。

徐晞迎面向風,再也沒有長發隨風輕飄了,為了祭奠那雙會輕柔撫模她長發的手的離去,她剪掉了它,恢復了往日的颯爽短發。但那愛他的心,是再也回不去了。她忽然踫踫光溜溜的脖子,又舉起兩手,無論手指還是手臂,都是光的。

呵,鐘煦,你走得真夠徹底啊!當一對戀人分別時,總會留下一點什麼,但他除了將他的身影根植在她心中,什麼也沒留下,任何一件觸模得到的東西都沒留下。

想象在這觸景生情的時候,手握他臨行前送的項鏈、戒指或手鐲,該是怎樣的幸福和痛苦的交錯。可她什麼也沒有,即使他常年撫模的紐扣都沒有一顆,即使他密集地總保持在一個長度的頭發都沒有一根;即使他愛喝的清咖啡都沒有一滴……他走得那麼的絕情!

一陣無法承受的悲慟襲擊了她的心髒,她捂住心口蹲了下去。來來往往的路人好奇地打量她一下又匆匆而過。

她忽然笑了,其實他留下了一件屬于他的東西,一件最不願留下的東西——就是她啊!但她卻被丟在這沒有他的孤獨城市里,而他獨自走向了另一個孤獨城市……

認認真真地傷心一回,她沒有忘記要堅強的諾言。慢慢地試圖輕松,從大橋到家的這段路程就是實驗場所。走進熟悉的巷子中時,她已經可以微笑了。

走進大門她又看到一個孤獨的身影坐在昏暗的樓梯里,她跑過去,卻失望地發現,那不是鐘煦。

「臣磊,你怎麼在這里?」

「我等你回來……有話跟你說。」

她點點頭,轉身在他旁邊坐下,他往另一邊挪動了一下。她不敢相信,他竟然開始與她保持距離,那天桑湖之游她拒絕他的吻,對他有這樣大的影響嗎?

他不停地搓著手,最後兩手交握在一起,說︰

「很遺憾,你的心我還是打不開。或許它根本不在這里,我連入口都還沒找到。」

她看著他刻意裝出的自嘲的笑,其實心中有一股沖動,想哭。

「我真傻呀,以為接受薯條的人也會一樣接受送薯條的我,但那畢竟不是魔法……」

「你別……」徐晞剛說兩個字就被他捂住嘴,「听我說完。我曾以薯條的名義起誓,如果在送她第一百零一袋薯條之後她還不愛我,那麼,我會離開這里,回新加坡。我要重新回到爐里再發酵,再膨化一遍,然後乖乖待在袋里,等待另一只懂得開啟我的手。」他看看她,站起來,「在桑湖上的那一袋,編號是101。所以,我要回爐了。」

徐晞跟著站起來,無語哽咽。

他低下頭看著她,極溫柔地說︰「我明天就走。我們……吻別好嗎?」

她沒有回答,但閉上了眼楮,抬起臉——卻一臉的視死如歸。

餅了很久很久,他的嘴唇沒有落下來,她只感到他用手拍拍她的頭,哽咽地說︰「傻瓜。」

七、絕戀故事

筆事的起源,是我隨父母舉家搬到紐約認識了風以後。

他的家里與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時候,我就常听說他的名字,十六歲那年,才真正見到他。他是一個和我不同的孩子,他會各種不同的球類運動,會喝酒,還會一項我從來沒試過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親,是一個極傳統的中國人。也許與他書香門第的出身有關,他有滿滿一屋子的藏書,那些書櫃高高的,十六歲的我即使踮起腳也只能踫到最高一層的邊沿。在水方的時候,我的童年,我十六歲以前的少年時代,都是在那間書房里度過的;而同樣大的一間房子,在風的家里,卻用來做家庭舞廳。

案親是個極嚴厲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許晚上九點以後回家;不允許吃飯的時候哼歌;不允許雙腿大開地坐在沙發上;不允許穿睡衣或夾腳拖鞋在客廳里走動;不允許在長輩面前粗聲粗氣地講話;甚至不允許對僕人吼叫。然而父親所不允許的一切,在風的家里卻是司空見慣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這樣,我父親與他父親無論在生意場上還是在平時,都是極好的朋友。也許是受他們影響,我和風,雖然性格迥異,但也是無話不談的鐵桿朋友。

呂伯伯常常拍著我父親的肩膀說,老鐘啊,可惜咱們兩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結為親家,那多好。

這時風便會拍著我肩膀,說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絕對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後他問我接過吻沒有,並邪邪地笑著,一直笑到我臉紅及脖子根。

我們不要談這種不文雅的問題。我搖著頭說。

炳!他挑著眉,向後甩甩頭發,不文雅?那才叫快樂呢。

說著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夾在食指與中指之間,說,這是一個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試試?

我厭惡地轉過頭,不願理會。

他繼續說,連接吻都不會,更別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來。我是真的生氣了。

我不理他,跑進書房里,翻開《史記》看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後,深紅的臉才恢復常態,狂跳的心也安靜下來。

但漸漸的,書上那些字變得模糊不清,卻有三個字煆顯出來——《金瓶梅》。

我嚇了一跳,便勁揉揉眼楮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覺。

在來紐約以前,我十五歲那年看過《金瓶梅》這本書。我相信是父親一時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夠得著的地方。當時我也只是找本書隨便翻翻,發現它後覺得敘事性很強很有意思,于是從書房里拿出來到寬敞的客廳去看。我哪里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說。

當我看得目瞪口呆身體發熱莫名躁動的時候,父親發現了我手中的《金瓶梅》,于是我遭到了極大的譴責以及鞭子的洗禮。

從此我恨透了蘭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寫出那種小說想毒害我。

可是現在為什麼會想起它?!

我驚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見父親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後,還好沒有,我松了氣的同時又埋怨起風來,怪他說那種擾亂我的心志的話。

風十六歲的生日Party我去參加了,是經過再三懇求後父親才答應我去的,他還一再警告我必須九點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認識了文。她十八歲,是整個舞會上最成熟最美麗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記得文當時的樣子,她穿著一襲銀白色的小禮服,露出雪白無瑕的雙肩,曳地的長裙在下擺擴散,使她猶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魚。她真是一個美艷驚人的少女。

我來到會場上時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臉上正充滿著一種奇特的光輝,暈紅而神聖。她整個人都似乎浴化在琴聲里,她臉上所顯露出的美麗,會叫任何男孩子著迷——假如他懂得這種美麗的話。而我,是這其中一個。

她的弓在弦上滑動著,仿佛沒有開始,沒有終結。她奏著,如醉如狂地奏著,如夢如幻地奏著,不知道有別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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