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坐在幽暗的马车里,兰丝一样可以辨认出他那乌鸦翅般的黑眉,修剪得短短的卷发框住他的脸。在他高而突出的额骨下,是低陷的双颊,由于抹上一层高级的核桃油膏,使他的脸颊显得更为凹陷,在明亮的煤气灯下,整张脸变成怪异的橘子色。
他的鼻子钩得就像只肉食鸟一样,眼睛水汪汪的发亮。这个男人的脸,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他的眼睛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葛诗兰在饰演马克白夫人时,曾和他演对手戏,事后她到处告诉别人:‘当他谋杀了马克道,再回到舞台上来,告诉我:“我干了那件事”时,我闻到了血腥味!我发誓我真的闻到了!’眼看着秦爱华爬上马车,兰丝禁不住颤抖起来,毫无疑问的,他就是她在巍崖上看见的那个男人。
秦爱华的马车轻快的启动,兰丝毫不迟疑的打开马车顶的天窗,对她的车夫吼道:‘跟上那部马车。’那车夫看她一眼,一付她在异想天开的样子;但是当兰丝着急的塞给他一个先令,他耸耸肩,立刻挥动他的马鞭。他们紧跟在秦爱华的马车后面,可怜的那匹老马,由于等得太久,差点不耐烦的跳起来。
这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朝北驶去,再向东,进入了市中心。有两次,他们几乎跟丢了秦爱华的马车,一次是在拥挤的交通中心,一次是秦爱华的马车突然潜入一条夹路,穿过一条巷子,当他的马车终于在一条安静的住家街道上停下来,兰丝完全不知道他们在何处。
秦爱华的目的地是一栋褐色砖盖的四层楼房,面向街有好几扇小窗户,窗帘密密的掩着。当他们经过那儿时,兰丝看见秦爱华从车上跳下来,把他的斗篷的衣领高高竖起,企图遮掩他的五官。他在一扇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红木门上,用力拍了两下,只见眼洞处泄出一线光亮。在进门之前,一个黑脸的男人把秦爱华检视了一遍,才让他进去。厚重的门在他身后关上,把好奇与沉重的夜色,隔绝在外面。
时间那么晚了,而秦爱华的行动又那么神秘,兰丝益发相信自己来到了一个邪恶的场所。她拉拉停车的皮球,马车便在下一个转角处调过头,靠着街边停下来。车夫还来不及放下梯子,兰丝便跳到人行道上,藉着马车上火把昏黄的光线,她开始翻阅她钱包的内容。结果并不乐观,除了三只发夹,一条手帕和莎菲姑婆家的钥匙外,只有两便士。
‘如果你要我在这儿等,还得再付六便士。’那马车夫说。
她突然觉得有些恐慌。‘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她转换了一种较有尊严的语气请求道,‘如果你愿意让我挂帐,我可以把我的地址写给你,你明天早上可以来向我收钱。’
还没说完话,那辆马车已一转眼跑掉了,留下她对着寂静的夜色,说完最后一个字。
‘也好。’兰丝低声说道。她的喉咙好干,由于紧张过度,四肢都在发抖,她早已下定决心,不论多么艰难困苦,她一定要证实秦爱华是个邪恶的男人,然后揭发他。到目前为止,整个追查的过程并不很顺利;如今茫茫然的站在这条不知名的街道上,身上只有两便士,她的勇气与决心再一次遭到考验。
她深呼吸一口,走到街角去。秦爱华的马车已消失无踪,另一辆马车来到它刚才所停的地方,放出两个男乘客。他们示意马车夫离去,走进秦爱华刚刚进去那栋房子的隔壁,其中一个男人,一面爬上石阶,头朝后仰,笑得好开心。亲切的人声使这个地方不再显得那么荒凉。其实,这条街和别的街道一样,不管她发现秦爱华是进行什么勾当,只要随时呼叫、求救,都会有人听见,前来援助的。
被这个念头所鼓舞,兰丝开始朝那栋褐色砖盖的房子走去,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到那儿去的目的;如果能够的话,她想进屋去,但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或许这栋房子也有后门,但是这条街上所有房子,都一栋接一栋的连在一起,她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它的后门。或许再往下走会有一条巷子,从那儿可以确定它是否有后门。
在这栋房子里,她所能看见的窗户都又小,又高,无法爬进去。想到自己居然想以爬窗的方式,非法进入一栋房子,她忍不住好笑起来。如果有一天她和弟妹们重聚一起,把冒险的经过情形讲述给他们听,他们不知会多乐呢!当然,对爸、妈而言,他们一定有如被浇冷水一样,非常伤心、失望。想到这二位与尘世月兑离的老人家,万一知道了蓝爵士曾对她提出那种要求,兰丝忍不住一阵颤抖!
快到秦爱华进去的那扇门,兰丝放慢了脚步。那栋房子里的人仿佛感觉到她的出现,窥探的小洞突然打开,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你终于来了。’
这儿根本没有藏身的所在,兰丝踌躇了一会儿,想拔腿就跑。
那扇门打开,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只见一个结实古怪的侧影,映在屋里一面亮有烛光的窗帘上。
‘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那男人说着,向兰丝走近,整个人暴露在路灯的赤红光线下。他的容貌看起来就像是前一世纪幽灵的显现,在他头上,一顶小卷的假发,洒上厚厚的白粉,他的外套很长,是那种老式的‘斜尾’裁法。在他的颈部和手腕处都镶满了花边。这样的服饰穿在一个庞大如大船的男人身上,实在很怪异。他的皮肤上都是水痘痕,鼻子曾遭过多次挫伤,以致鼻孔几乎和脸孔一样平行。
这个可怕的幽灵居然是在等候她,兰丝虚软的重覆道:‘等我?’她奔放的思想因好奇而停顿住。不论有多意外,他毕竟是人,而不是鬼。或许,他是个职业拳击手,从他的脸看来,似乎很符合这种身份。至于他的穿着打扮,则有好多种可能性。他也可能是个演员,也可能要去参加化妆舞会,要不就是个仆人。兰丝知道:在有钱人的家里,听差的多半是如此的打扮。
那男人一直盯着兰丝。‘是啊!’他说:‘你应该知道清楚才是。我们已经把钱给白兰嬷嬷送去,你却这么晚才来。我们本来是要三个女孩的;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是不是白兰自己生意太好了?没关系,快跟我进来,我们等得急死了,差点没喊救命,这话是我毕杰说的。’
毕杰一面说话,出其不意的靠近兰丝,用他那粗壮肥胖的大手,一把抓住她,把她拖进去。她顺从的听他摆布,简直不相信自己有那么惊人的好运,误打误撞的被当作一个额外请来的女佣,进入这间屋子。
毕杰拖着她,快速穿过一个宽敞的玄关和走道。墙上贴着镶有金条的粉蓝天鹅绒,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镀金木刻的枝状烛台,镶在上面的玻璃水珠闪闪发亮。沿着走道的壁龛里,崁放着和人一般大小、义大利大理石做的维纳斯像,它们的神态和女神非常接近,丝毫不因在浴中被打扰,而显出不快的神色。对兰丝挑剔的眼光而言,这个地方实在太奢侈豪华了,和它朴实、保守的外观极不协调。
走到一扇镶有手画绿叶崁板的门前,毕杰转动门把。
‘到里面去等一下。’他说:‘公主夫人马上就来。’
兰丝从来末听说过什么公主夫人,她也不知道这位女士和秦爱华有什么关系,不过她忍不住开始怀疑:这儿如果是某种犯罪的赌场,环境倒是相当陶醉。屋里远远传来欢愉的人声,从活泼的闲谈声可以知道,屋子里一定聚集了不少人。在低缓、甜美的室内乐中,不所有笑声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