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个?大卫?我以为他这星期会和王子留在布莱登。’
‘噢!不。’西风船长好心的插嘴道:‘王子他们昨天就回来了。我昨晚在施夫敦的晚宴中碰到大卫--这个小家伙!任何女人也抓不牢他。我并不鼓励这种事情,那些女人疯狂的迷恋他,却不懂如何去掌握他的心。记得去年,俄国公主竟然把自己捆在他的床上!我们足足花了半个晚上,才把她松开。’他住口不言,发现兰丝缎般光滑的两颊开始浮现红云,看见她再度呈现出健康的光彩,他高兴极了,但他误解了使她脸红的原因,自顾自的说道:‘好了吧!小泵娘,只要在火炉前烤一会儿,什么事都没了。你脸上已开始恢复血色!礼仕刚刚说什么占一角?你是个演员吗?’
‘不完全是,先生,只是我非常想加入蓝卓瑞公司。可是,我今天下午的表演立刻就出错了!我不但不像个演员,更不知如何去表演。我根本就是个外行。’
把她的帽子处理掉后,雷礼仕走到炉火前;他一面打量着兰丝,一面轻轻挥动手中的毛巾。‘你能加入蓝卓瑞的。’他观望着她的反应,小心翼翼的建议道:‘只要你请大卫帮忙。在蓝氏公司他要什么有什么,你可以放心他决不会干涉你心底的秘密计划,他天生就不喜欢有任何牵扯。’
他的话听起来不像有警告的意味,难道是她的表情使他有所警惕?雷礼仕是否在告诉她,不论他表兄给予她什么,绝对不会是他的心?或许雷礼仕认为她需要事先的警告,但他偏不作声,果真如此的话,他就大错特错了。艾兰丝告诉自己,什么危险也不会有,因为她绝不会和这个无耻的蓝爵士陷入情网!
‘我没必要要去请求蓝爵士的协助。’兰丝坚决的说:‘不论他有多么大的影响力,对我也是一样不必要。’想到蓝爵士可恨的推论:认为兰丝知道他的头衔后,会后悔当初拒绝了他的要求,她气愤的补充道:‘我会另外想办法的。’
大约过了一星期之后,兰丝才得以继续追踪秦爱华,因为,淋了那场大雨,她的伤风转为咳嗽,咳嗽又演变成喉咙发炎。莎菲姑婆的女佣海莉,非常坚信感冒要多吃、多睡的箴言,那天下午替兰丝准备了烤牛豆,拌青豆、一盘西伯利亚蟹以及一个葡萄干馅饼,要她吃下去,再怂恿她去小睡一会。
快到晚上,莎菲姑婆同来了,她先看看兰丝发烧的外表,替她量了温度,趁机把她孙侄女所有的衣物拿走,收进一座备用的缎木衣柜去,把门锁上,藏起钥匙,不让兰丝知道。在这种状况下,兰丝只好整天呆在床上,用她姑婆成堆的花边手帕来醒鼻涕,给她母亲写了一封长信,捏造她在此的所有活动。除此之外,她也给她弟弟裘伊写了一封更长、更真实的信,将她在伦敦的进展一一报告。为了打发时间,她反覆不停的教无聊先生说‘好孩子’以及‘你真是个可人儿’这两句话,但它.就是不说。
把这些事都做完后,兰丝还是闷得发慌,闲得无聊,偏偏她一空下来,就忍不住想起蓝爵士,不管她多么努力,还是无法制止自己。好不容易,她的咳嗽好了,莎菲姑婆才满意的把衣柜钥匙交给她,为了庆祝她的复原,莎菲姑婆还用一条闪亮的金色丝带,在钥匙上打个蝴蝶结呢!
其实,莎菲姑婆并不是无情的人,为了证实这点,她还郑重表示能看见兰丝复原,她再高兴也不过了,但接着她以一种谴责的语气表示:这下兰丝一定会赶紧下来,像猎狗追兔似的,继续追踪秦爱华。
‘秦爱华是只狐狸,不是兔子。’兰丝笑着抗议道:‘这次我可要直接去找这个骗子。我要等在他的房子外面,直到我看见他,确定他就是我和裘伊在山上看见的那个人,然后...’
‘别告诉我!’莎菲姑婆举起一只手来,阻止她侄孙女继续说下去。‘你下面所要做的事,我根本无法忍受,想想看,你居然在剧院里表演,真叫人受不了。’莎菲姑婆肥胖的轮廓因反感的震颤而显得扭曲。‘我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下一次,你会打扮成一个随从,跟着秦爱华到培梅尔街上的赌场去。小姐,你迟早会毁了你自己,不相信你等着瞧好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绝对是最后一次和你谈论这件事。’
□
每个人都知道秦爱华住在方冷白公爵的豪华市区大厦里。兰丝曾在报上看过方冷白公爵的名字,因为最近他所搜藏的一幅名画被偷了。除了对艺术品有浓厚的兴趣外,公爵还是一位伟大的戏剧赞助者,他推崇秦爱华为当今最好的演艺人员。
除了给秦爱华一份不错的津贴外,方冷白还把他这栋大厦的东厢让出,免费供秦爱华居住。不但如此,他并且开辟了一道门,廿四小时有警卫,专供秦爱华之用。在街上找了一辆马车,和车夫谈好价钱后,兰丝就要直趋秦爱华专用的这道门。
兰丝特别等到夜色来临后,才前往方冷白的住处。在千万只烛光的点缀下,伦敦有如罩在黑天鹅绒里,穿过夜色,她的马车向西驶往梅菲尔。这个地区,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一栋接一栋的设在整齐、宽润的街道旁。在路上,兰丝就开始担心到时候要用什么隐密的方法,在秦爱华门口等候。毕竟马车太大了,路灯根本无法遮掩住它。
但是,等她抵达方冷白住处秦爱华的专用门口,问题不在于如何隐藏马车,而在于如何找个好位子,可以仔细看到这个出名的大门!因为那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乘马车来此,企图一睹秦爱华风采的女士!沿着人行道,几乎每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都摆满了出租马车;老式私家用敞篷马车、气派的四轮大马车;不仅如此,还有一部优雅,镶有皇室公主标志的轻便马车夹在其中呢!
当兰丝的马车,沿着那一长排车列漫步走过,她可从车窗中看见一只戴丝手套的玉手轻轻拨开窗帘;手指上还闪耀着珠宝的光芒。看来,伦敦小姐们在这儿等着见舞台偶像--秦爱华,倒成了一个风尚。
艾兰丝的马车在那条街上绕了四圈,才有一辆马车离开,腾出一个空位让他们停。从这儿穿过街道,到那座大门,还有卅呎之远,不过那巨型的乡村式拱门上,点了四盏一流的煤气灯,兰丝相信,若有什么动静,她还是看得到的。
夜晚的时光过得很慢,兰丝背靠着马。穿过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盯着大门看。由马车座里地板的裂缝,可以看到人行道,冷风由那里吹进来,冻得她脚趾发麻。有一次,车夫离开他的座位,要兰丝抬起她的足踝,好让他从她座椅下拿出马鼻子的罩子来。
夜色愈来愈重,还是不见秦爱华的踪影,其他等候的马车纷纷放弃希望离去。到了晚上十点,兰丝发现她那辆马车是这条冷清清的街道上,唯一仅存的一辆。车夫已连绩从窗口探了七次头进来,告诉她如果还要再等下去,他要多收六便士的车费。兰丝打开钱包,拿了一个硬币,把它丢给那个车夫。
再过十分钟,她耐心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一个穿制服的车夫驾着一辆小巧的马车,从一条隐密的小巷子里穿出来,停在秦爱华的专用门前。不一会儿,有个穿宽斗篷,手持金头手杖的男人从方冷白的大厦里走出来,他把刮着微风的街道,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他就是秦爱华--蓝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