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吗?”我忍不住凑上前去,拉住其中一个男人,问。
“是啊。”他说。
“这么好的房子还搬?呵呵,搬到哪里去啊?!出国吗?”我讪笑着,装作漫不经心。
“谁说不是呢?有钱人啊,一辈子不知足耶!房子买了又买,换了又换!可怜的是我们这些苦命人——一辈子也买不起一间屋!”
他大声抱怨了几句,忽然又转低声,十分神秘地对我说:“知道吗?这家人并没有别人,只有两个小姐而已!家里大得不得了的产业,全是这两个小姐的!据说两个小姐一般大,都才二十多岁呢!又都没有出嫁!不知道以后哪个小子能有福气——娶一个回去,那嫁妆,便是几辈子也吃不尽了!”
我默然。
“老三!还不快干活?!不要磨牙了!”一个看上去像是工头的男人忽然大声呼喝。跟我说话的男人急忙加快了手里抬运的工作。嘴里仍不服气,喃喃地骂着,“鸡毛大的权力,就会骂人!一辈子给有钱人做牛马!”
“运到机场吗?”我伸出手,帮他抬起一只箱子,趁机问。
“不是!是运到半岛花园——谢谢啊。”
我没有再说话。替他又搬了几件东西之后,就离开了。
半岛花园,我是知道的,是最新开发建成的别墅群。傍水临湖,环境清幽。以我的收入,一年不吃不用也只能买下那里的几块砖。
涟和漪二人一向低调,所以原先我只是以为她们家不过殷实而已。现在开来,其富有远超过我的想象。与我,何止天壤之别!
我忍不住嘲笑自己——李威啊李威,何必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种家庭出身的女子,即使当日果真委身下嫁了,其日后的吃饭穿衣,你又如何供养得起?
从此,我没有再去过她家门前。
几乎再也没有过漪的消息,我全心投入到工作与学习中去。渐渐地,周遭的人都开始称赞我了——天赋很好、悟性不错、勤快、细心、为人忠厚踏实……我把这些称赞都一一记下,时时拿出来,算是勉励自己。
我的老师——也就是我工作的老板,要办一场蚌人画展。筹备多年,规模空前。他点名要租用本市最大最豪华的展厅。我打听联络过之后才知道,此楼原来竟是徐家的产业。
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心,仍然不自觉地颤了一颤。
然而,从联系到商谈直到布展,跑了十几趟,我在心里害怕出现的场景始终不曾发生。我开始自嘲了——这么小的一单生意,哪里会由老板亲自出面的?专心做事吧,小人物,不必杞人忧天!
昨天,是布展的最后一天。我在展厅已待了整整三天,从今天早晨到现在,只喝了一杯外卖的咖啡而已。
正在焦头烂额之际,身边的人突然拉我的衣袖——我一扭头,是小陈——展馆派来协助我布展的员工。
“看!那是我们的老板!就是那个年轻的女的!漂亮吧?!听说她才二十多岁呢!真是……太厉害了!据说很有能力!非常有投资眼光呢!这两年多以来,我们集团的生意规模拓展了三成……”
在小陈兴奋的介绍中,我看到了从大门款款而入的一群人。
她,被围在人群中间。左边的男人我认识——是该馆的经理。他正指手划脚的,向她介绍着什么,状极殷勤。
是她,我终于还是见到了她。她穿着一身米色的套装,颈上系一条小小的丝巾,高跟鞋,头发盘在脑后,清雅干练。脸上挂着公式化的微笑,很认真地倾听着经理的介绍。
她,已不再是当日那个娇弱的她了。
“她是叫徐漪吧?”我转过头不再看她,装作漫不经心,实则明知故问。
“不是……我就知道你会认错的!”小陈笑嘻嘻地否认。
“不是?!”我惊讶地望着他。怎么可能不是?这张脸,这个人,夜夜在我梦里出现。
我心想着,瞪大了眼睛看小陈。
“哈哈,她们俩真的是很难分呢!难怪你会认错!这是徐涟,不是徐漪啊。”小陈说。
“何以见得就是我认错了?也有可能是你认错了啊!”我说。我心里是不信的——这明明就是漪。
“我教你——你看,她胸前的胸针!是不是镶着一颗红色的石头?那是玛瑙——这就表示,她是姐姐,是徐涟。姐姐只戴红玛瑙,妹妹只戴祖母绿!这是她们的规矩!大家都是这么区分她们俩的!”小陈得意洋洋地说,语带炫耀。
我一时语塞。
还有——小陈见我不语,更加得意地炫耀起他的“内幕消息”——“我知道,徐漪今天是绝不会到这里来的!她昨天就去香港了!知道吗?我女朋友是行政组的,专门处理徐涟和徐漪的行程安排!这是她告诉我的!徐漪昨天去了香港,徐涟今天会来我们这儿……”
我无语了,在小陈兴奋的喋喋不休里,我再一次望向了众星拱月中的那个美丽身影。突然,我发现,我真的无法确定了——也许,她真的是徐涟?难道,我真的认错了?如果我真的已经无法再一眼将她们正确区分出来,那么,说明,我已与众人无异。对她,我已再没有特殊的感情,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是在不住地颤动?难道,这种心动与心酸的感觉只是成了习惯,只成为我一个人的事情,事实上,已与他人无关?如果果真如此,我怕是要苦尽笆来了——毕竟,对我而言,戒除一种习惯比起忘记一段感情来说要容易得多。
我又一次望向了她——她已经走到了电梯口,准备上楼了。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毕竟这个大厅里的人是那样的多,她固然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我,只不过是焦点阴影下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而已。
她不是漪,我对自己说。我肯定。
范书杰
又是清晨。
我早早地起来,匆匆换好衣服——我要到花田去。
不知道是为什么,向日葵现在正应该是欣欣向荣的时节,可我田中的,却一一衰败,花盘腐烂变黑,形状恐怖。我已约了专业人员,上午,他们就会过来,可我不放心,还是打算先去看看——这片向日葵田还是当年我和柳如一起开垦的。垦荒时节,整整一星期,我们俩在这田里忙碌,晚间“收工”时,往往累得直不起腰。可是,柳如乐在其中,于是,我也就跟着乐在其中了。
呵,柳如,我又在想你了。你能感觉得到我的思念吗?
“你知道吗?哥,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就是一个疯子。”诗洁上月来时,还这么说我。
那时,我和她一起闲坐在院子里,一壶清茶。鸡鸭在院子里散步,“叽呱”之声不绝。诗洁皱起眉头。
“哥,跟我回家吧。如姐姐已经不在,你何苦还困守在这里做农夫?这般苦,何必再受?爸妈也早不在了,家里只剩我们,你还顾忌什么?”
“这里很好啊!做农夫,我很适合。”我说。
“可是,你就打算在这里住一辈子吗?”
“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
“为什么?爸妈已经不在……”
“不是,我当初并非当真记恨爸妈反对我和柳如的事情才搬到此处的,你误会了。爸妈是为我,我都懂得。至于范家产业全权交付于你,我更没有丝毫不满——我志本就不在从商,这你放心。”
“那,你还是为了如姐姐?”
“是。”
“你一生为她。”诗洁气结,重重地放下茶杯,“可是她已经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