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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去打扰他的心 第2页

作者:予洁

岑茵平静地看着母亲,说:“没有,我都按妳的交代做了。下午我接了一个家教,不去不行。”

既然是去赚钱,岑母也感觉不能刁难,于是缓下脸问:

“回不回来吃饭?”

“不用等我。”

岑茵拉开门,头也不回就走。

离开家,彷佛鸟儿离开囚笼。她抬头迎着湛蓝天空深深呼吸,继续往前走。

其实岑母没有骂错,岑茵的确是受不了母亲叨念才决定出来的,根本没有家教这回事。

她叹口气,慢慢走向公车站牌处,准备搭车到附近的书店逛逛。

鲍车几乎是立即就来了,她招手,爬上摇曳的车箱里。

母亲尖锐的咆叫似乎造成某种程度的耳鸣,不然为什么离家愈来愈远,耳里还绕着嗡嗡的声音呢?

岑茵皱起鼻子,微微苦笑。

她才二十八岁,并不是母亲说的三十好几。

当然她也没有羞辱双亲的意思,且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不嫁人,母亲颜面就挂不住了?

她的人生难道不属于自己吗?

话说回来,她也不是没有努力,她试过了。

那年,言放宇用最后一吻告别后,她又陆续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只是大家无缘走到白头,该怪她吗?

她更不是什么老处女,早就不是了。

又是淡淡一笑。

鲍车嘎然停止,她扶着扶手慢慢下车。阳光直直射进视网膜里引起不适,她赶紧低头避开,匆匆走进骑楼,绕进一家书店。

强烈的冷气带来一记寒颤,神经立即获得舒缓。公车的臭味、母亲的叨念,闷热的阳光空气统统消失了。

她露出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容,习惯性的走到摆设大众小说的柜子前,拿起一本网络爱情小说。

其实当个女光棍有什么不好?水瓶鲸鱼笔下的男主角是好是坏再迷人,也不会弃她而去。

翻了几页,慢慢看出一点兴致来了,她转头想找个舒服的位于坐下,因而游目四顾。

可是她错了。

这个举动错了。

早知结果如此,她应该乖乖站在原地埋头把书看完,甚至留在家里接受母亲的咆哮--

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此刻,她的脖子向左旋转六十五度,目光正对着财经杂志区。

杂志区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定定注视着她。目光冰冷。

她脸孔一下子刷白,手脚奇异地发颤。

她不能说话,不能动,呼吸停止。

而那张脸孔持续冰冷,也没有响应。

没有响应,是因为他无法做到。

是的,他无法,因为他只是远见杂志第一七八期的封面人物。

言放宇从来不喜欢照相的,因而对着镜头总是浑身冰冷。那冰冷,并不是针对岑茵,然而岑茵确确实实感到一阵莫名的寒意。

她放回小说,扭捏不安地绞动手指,怔忡着,不晓得该不该过去拿起杂志。

他……怎么会出现在杂志上呢?

迟疑地,她近乎僵硬地跨出第一个步伐,又害怕的缩回,眉心皱成一团。

瞧她笨的,只是本杂志啊!

终于,她跨出第二步,好象近乡情怯的旅人,远远停在家门不远,原是犹豫,可一举足,却比谁都迫不及待。

甚至轻微碰撞了别人,也没有稍稍转头或缓下脚步。

她近乎奔跑地到达放置财经杂志的架子前,停下,轻喘,伸出食指,轻轻刮过杂志表面的光蜡,刮过男人的下颔。她盯着他光洁的下巴,顿了顿,才下定决心拿起它,仔细捧在怀里,翻开第一页。

密密麻麻的财经信息混乱地拂过眼帘,她微微皱眉,翻过一页页与她永远扯不上关系的报导,很快找到她要的那一节。

标题似乎就是景气、股市、投资那一类,虽然使用中文书写,但排列出来的效果也不比失落的蒙古文好到哪儿去。

标题上方有一张宽约十公分、长约十六公分的相片。

目光的冰冷被隐隐的不耐烦取代了,嘴角扯着不由衷的僵硬微笑。

她对着他微笑起来,似是非常了解他的怒气。

买下它,她走进书店附设的咖啡座坐下,对着照片里的微笑微笑。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服务小姐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

“……一杯咖啡,谢谢。”

“我们的咖啡有许多种类,需不需要为您介绍呢?”

“呃……”岑茵迟疑地摇头。

迟疑源自于她根本无法分神听见别的声音。

万千世界,彷佛缩小到只剩她和这张照片而已。

她飞快瞥了桌上的立牌一眼,说:“焦糖玛琪雅朵。”

“好的,需要搭配下午茶套餐吗?您可以选择一块蛋糕跟两块饼干,只要一百七十八元,很划算唷!”

岑茵几乎动怒了。这无礼的女孩,难道看不出她急欲独处吗?

“不用了,谢谢。”

女孩终于走了,留下她和他的照片。

她让自己趴在杂志上,脸庞贴着他的脸,以为可以得到他的体温。结果是,照片确实温暖了,一颗眼泪滴在他眼睛旁,彷佛是他为她流下的。

她一个人享受重逢的喜悦和苦涩,静静的,感动着,激动莫名。

这么遥远,又如此熟悉。

“铃--铃--”

手机铃声骤响,吓了岑茵一跳。她手忙脚乱地掏着帆布袋,掏了老半天,终于结束那可怕的噪音。

“喂?”

“岑,妳猜我看到谁了--”

“谁?”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来了唷--”丽儿斗志高昂的声音传来。

她在某周刊当娱乐记者,永远一身干劲。

“不过不是我去采访他,妳知道,我不是搞财经的嘛。哎,总之明天他就回来啦,妳的机会又来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经。”岑茵疲弱无力地苦笑,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妳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妳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妳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妳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妳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妳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妳共度余生呀。”

“妳,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妳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妳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妳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

丽儿伤脑筋地揉揉太阳穴。“原来妳是这么想……”

“如果他这么轻易把我忘记,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该追回什么?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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