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茵平靜地看著母親,說︰「沒有,我都按妳的交代做了。下午我接了一個家教,不去不行。」
既然是去賺錢,岑母也感覺不能刁難,于是緩下臉問︰
「回不回來吃飯?」
「不用等我。」
岑茵拉開門,頭也不回就走。
離開家,彷佛鳥兒離開囚籠。她抬頭迎著湛藍天空深深呼吸,繼續往前走。
其實岑母沒有罵錯,岑茵的確是受不了母親叨念才決定出來的,根本沒有家教這回事。
她嘆口氣,慢慢走向公車站牌處,準備搭車到附近的書店逛逛。
鮑車幾乎是立即就來了,她招手,爬上搖曳的車箱里。
母親尖銳的咆叫似乎造成某種程度的耳鳴,不然為什麼離家愈來愈遠,耳里還繞著嗡嗡的聲音呢?
岑茵皺起鼻子,微微苦笑。
她才二十八歲,並不是母親說的三十好幾。
當然她也沒有羞辱雙親的意思,且不能理解,為什麼她不嫁人,母親顏面就掛不住了?
她的人生難道不屬于自己嗎?
話說回來,她也不是沒有努力,她試過了。
那年,言放宇用最後一吻告別後,她又陸續交過兩三個男朋友。只是大家無緣走到白頭,該怪她嗎?
她更不是什麼老處女,早就不是了。
又是淡淡一笑。
鮑車嘎然停止,她扶著扶手慢慢下車。陽光直直射進視網膜里引起不適,她趕緊低頭避開,匆匆走進騎樓,繞進一家書店。
強烈的冷氣帶來一記寒顫,神經立即獲得舒緩。公車的臭味、母親的叨念,悶熱的陽光空氣統統消失了。
她露出今天第一個真心的笑容,習慣性的走到擺設大眾小說的櫃子前,拿起一本網絡愛情小說。
其實當個女光棍有什麼不好?水瓶鯨魚筆下的男主角是好是壞再迷人,也不會棄她而去。
翻了幾頁,慢慢看出一點興致來了,她轉頭想找個舒服的位于坐下,因而游目四顧。
可是她錯了。
這個舉動錯了。
早知結果如此,她應該乖乖站在原地埋頭把書看完,甚至留在家里接受母親的咆哮--
但,現在說什麼都遲了。
此刻,她的脖子向左旋轉六十五度,目光正對著財經雜志區。
雜志區有一張熟悉的面孔,正定定注視著她。目光冰冷。
她臉孔一下子刷白,手腳奇異地發顫。
她不能說話,不能動,呼吸停止。
而那張臉孔持續冰冷,也沒有響應。
沒有響應,是因為他無法做到。
是的,他無法,因為他只是遠見雜志第一七八期的封面人物。
言放宇從來不喜歡照相的,因而對著鏡頭總是渾身冰冷。那冰冷,並不是針對岑茵,然而岑茵確確實實感到一陣莫名的寒意。
她放回小說,扭捏不安地絞動手指,怔忡著,不曉得該不該過去拿起雜志。
他……怎麼會出現在雜志上呢?
遲疑地,她近乎僵硬地跨出第一個步伐,又害怕的縮回,眉心皺成一團。
瞧她笨的,只是本雜志啊!
終于,她跨出第二步,好象近鄉情怯的旅人,遠遠停在家門不遠,原是猶豫,可一舉足,卻比誰都迫不及待。
甚至輕微踫撞了別人,也沒有稍稍轉頭或緩下腳步。
她近乎奔跑地到達放置財經雜志的架子前,停下,輕喘,伸出食指,輕輕刮過雜志表面的光蠟,刮過男人的下頷。她盯著他光潔的下巴,頓了頓,才下定決心拿起它,仔細捧在懷里,翻開第一頁。
密密麻麻的財經信息混亂地拂過眼簾,她微微皺眉,翻過一頁頁與她永遠扯不上關系的報導,很快找到她要的那一節。
標題似乎就是景氣、股市、投資那一類,雖然使用中文書寫,但排列出來的效果也不比失落的蒙古文好到哪兒去。
標題上方有一張寬約十公分、長約十六公分的相片。
目光的冰冷被隱隱的不耐煩取代了,嘴角扯著不由衷的僵硬微笑。
她對著他微笑起來,似是非常了解他的怒氣。
買下它,她走進書店附設的咖啡座坐下,對著照片里的微笑微笑。
「請問可以點餐了嗎?」
服務小姐不知何時走到她身邊。
「……一杯咖啡,謝謝。」
「我們的咖啡有許多種類,需不需要為您介紹呢?」
「呃……」岑茵遲疑地搖頭。
遲疑源自于她根本無法分神听見別的聲音。
萬千世界,彷佛縮小到只剩她和這張照片而已。
她飛快瞥了桌上的立牌一眼,說︰「焦糖瑪琪雅朵。」
「好的,需要搭配下午茶套餐嗎?您可以選擇一塊蛋糕跟兩塊餅干,只要一百七十八元,很劃算唷!」
岑茵幾乎動怒了。這無禮的女孩,難道看不出她急欲獨處嗎?
「不用了,謝謝。」
女孩終于走了,留下她和他的照片。
她讓自己趴在雜志上,臉龐貼著他的臉,以為可以得到他的體溫。結果是,照片確實溫暖了,一顆眼淚滴在他眼楮旁,彷佛是他為她流下的。
她一個人享受重逢的喜悅和苦澀,靜靜的,感動著,激動莫名。
這麼遙遠,又如此熟悉。
「鈴--鈴--」
手機鈴聲驟響,嚇了岑茵一跳。她手忙腳亂地掏著帆布袋,掏了老半天,終于結束那可怕的噪音。
「喂?」
「岑,妳猜我看到誰了--」
「誰?」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來了唷--」麗兒斗志高昂的聲音傳來。
她在某周刊當娛樂記者,永遠一身干勁。
「不過不是我去采訪他,妳知道,我不是搞財經的嘛。哎,總之明天他就回來啦,妳的機會又來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經。」岑茵疲弱無力地苦笑,不曉得該拿她怎麼辦才好。
「怎麼?我說的不對嗎?」
沒什麼不對,只不過--
「他有妻有兒。」
雖然財經新聞她不懂,但看個人資歷表還沒問題。
「噢,原來妳知道啦--」麗兒挫敗地頓了一下,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經分居啦,此時不下手,更待何時?妳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嗎?」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問題,我不想去騷擾他。」岑茵說。
「老天爺!」麗兒忍不住地數落她。「妳想當一輩子女光棍嗎?說實在,妳真的不是當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瓊斯--BJ單身日記的女主角--說的︰妳要是再不改變,就會跟一個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發胖老死,最後尸體還被野狗吃掉。妳連社交圈都小的可憐,就算酒瓶也不願跟妳共度余生呀。」
「妳,呃……」岑茵憤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麼漂亮辯駁。「……反正酒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是喔--」麗兒伸伸懶腰,轉著原子筆,換個姿勢,同時話鋒一轉︰「妳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實在太可惜了。」
「為什麼?」
「你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麗兒的聲音飄忽起來。「我記得……那時候很多人都很羨慕你們,後來你們也不是因為有什麼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麗兒,」岑茵輕嘆︰「他的孩子五歲了。」
「啊?」麗兒听得一楞,五歲?「那又怎樣?」
岑茵又嘆了口氣。「他出國七年,孩子五歲,也就是說,他才出國一年就結婚,第二年就生下兒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兩年,妳才幫我介紹其它男朋友。妳最清楚不是嗎?這期間我沒有一天忘記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嗎?」
麗兒傷腦筋地揉揉太陽穴。「原來妳是這麼想……」
「如果他這麼輕易把我忘記,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該追回什麼?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