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久,一个小厮捧着衣裳来了。陶庆平又道:“带这位小兄弟去洗个澡。”他和工头还有事要商量,交代完后,径自回厅里去了。
罗仁斜了金元宝一眼,道:“走吧,我带你去洗澡。”在前先行。
罗仁引他来到一处小院的天井,天井的西南角有一口井,旁边用木板搭了一个高过人头的露天澡房。罗仁一指那澡房,道:“喏!你就在那儿洗澡吧。”把衣裳塞给他。
“多谢大哥。”金元宝不住称谢。
到井边汲了一桶水提入澡房内,里头横钉了一块木板在板壁上,上面放着皂角和鬃刷,他猜想这是用来洗身子的吧?毛手毛脚月兑了衣服,抓起皂角,在身上沾水抹了几抹,又用鬃刷大刷特刷。他多日不曾洗澡,身上的污垢厚得惊人,抠了好几层污垢下来,只差没把皮肤刷破了。一模头发,也是脏得吓人,也顺道一起洗了。
“好了没有?”罗仁等得不耐烦,出声催促。
“好了,好了。”金元宝不敢让罗仁久等,举起木桶往头上一浇,淋了一头一身的水,灰黑的水流到墙角低洼的水沟里。
他抓起衣裳穿上,走了出来。洗去一身污泥,换上干净衣裳,罗仁瞧了他好几眼,品头论足道:“瞧不出你这小子还长得挺人模人样。走了,走了。”
罗仁要带他回前头去,在月洞门转角处,撞上了来人。
“哎哟!你走路不带眼睛的吗?”冬望的头被撞了一下,疼得她龇牙咧嘴,不禁骂出声。
罗仁见撞的是冬望,连忙弯腰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没撞疼妳吧?”
“罗仁你这只泼猴,我的头都被你撞出一个包了啦。”正骂人间,见有个陌生少年站在罗仁身后,顿时把相撞之事抛到脑后,问道:“这人是新来的吗?没见过他。”
金元宝喜遇故人,右手指指着自己鼻端,欣喜道:“我是金元宝,妳昨儿个给我糕饼水果的那个,妳忘了吗?”
冬望直认了好一会儿,那双澄澈的眼睛和昨天所遇的小乞丐一般无二,她拍手惊奇的道:“真的是你,换了衣服我都快认不出是你了。”
金元宝抓抓湿漉漉还在滴水的头发,憨傻一笑。
“冬望。”一听这声音,金元宝像是雷轰电震,整个人都傻了。
秋别本来吩咐冬望去拿东西,想到另有一事要她去办,于是追上来叫她不必去拿了。秋别走了过来,她今天穿着一套绛红衫裤,鸦鬓如云,绑了一条粗大的辫子垂在胸前,淡扫蛾眉,轻点脂唇,显得神清骨秀,丰仪照人,看得金元宝魂飘神痴。
“妳不必去拿了,我另有事要妳去做。”秋别目不斜视的道,看都不看向金元宝和罗仁。
“秋别姊,妳看昨天那个元宝来了。”冬望像是看见什么新鲜事,忙向秋别报告。
顺着冬望所指,秋别看到一个清眉大眼的少年,鼻挺唇丰,长得甚是俊秀。他穿着一身蓝布衣裳,衣袖裤管短了一两寸,显得有些滑稽,滴着水的长发把肩头弄湿了一大块,正傻傻地望着自己。
秋别也不大认得出眼前这个俊秀的少年,就是昨天那个落魄可怜的小乞丐。人要衣装,这句话真是不错。谁也想不到一个脏兮兮的乞儿,摇身一变,会变成个清秀的少年郎。
“秋别姊。”金元宝让她看得不好意思,手脚都没摆放处。
“嗯。”秋别应一声,像个亲切照顾弟弟的大姊姊道:“来了可要好好工作,凡事勤着点。”她吩咐一声,他应一声是,乖顺得很。
她从辫子上解下一条缠头绳,递给金元宝。“头发绑一绑,别披在肩上。”又看到他光着一双脚丫子在地上走,遂对罗仁道:“找双合脚的鞋子给他穿上。”对金元宝笑了一笑:“好好工作。”带冬望离开了。
金元宝手里握着那条缠头绳,不尽恋恋地看着秋别背影消逝,怔怔站在原地。
罗仁杀风景的喊:“喂!你还在发什么呆?好走了。”
金元宝拔动双脚,跟在罗仁身后,一颗心却跟着秋别去了。
☆☆☆
金元宝跟着其它工人搬土敲钉,做得十分卖力。虽然他没做过这些事,但他一身蛮力,又肯帮人,其它工人都愿意指点指点他。有什么粗重人家不愿意做的,他都抢先去做,从无怨言,因此人缘甚佳。
周家的工资不少,一天除了三餐之外另有点心,金元宝常常留下自份的一半,带回去给金开吃。若说有什么教他不称心的地方,那就是一连数日,他都没见到秋别的面。
这天中午做完工,停下来吃饭休息。金元宝拿了饭碗,将饭菜压得实实的,迭得高高的,装了满满一碗。有人招呼他一块儿吃饭聊天,他笑着摇摇头,走到较远的地方去。
金元宝走到一处土坡上,下临一池绿水,水流蜿蜒不知流往何处。他坐下来,靠在假山石上,两根筷子扒饭到口里,上午活做得多,这会儿饿得很了。
忽听有人在说话,金元宝嘴里塞满饭菜,牙齿上下咀嚼,一边驻耳倾听。
“秋别姑娘,妳要上哪儿去?”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一听有人在喊秋别的名字,金元宝整个精神都来了,右手抓着筷子,左手拿着碗,迈动两条长腿往声音来源处赶去。
只见秋别和一个男子站在蔷薇花丛旁。他一见秋别,心花怒放,张口想叫她,又觉得不大妥当,于是把嘴巴闭上,打算等那男子走了他再上前见面。
“普少爷,有什么事吗?”秋别神情淡淡的,不大爱搭理那男子。
那男子叫周普,是周绍能第三个儿子。他和乃父最为肖似,平生不干正经,只喜欢吃喝嫖赌,交结和他同好的纨裤子弟,流连歌楼酒榭。秋别对他不甚好感,但他是主子,不能不敷衍。
“没什么,只想和妳聊聊天,拉拢拉拢感情。”周普向秋别走近,秋别立刻往旁一闪。
“既没什么事,我赶着给老太太送药去,不多陪了。”周普对自己心怀不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院里廊下遇到他,他总以那种打量货色的眼光瞧着自己,因为她是老太太身边的红人,他才不敢轻举妄动。
秋别绕到另一边,想离他而去。周普张开双臂挡在前面,阻止她的去路,流里流气的道:“何必这么急着走呢?药慢点吃也死不了人,我们多说些话。”来拉她的手。
秋别手上端着盛盘,闪躲不便,被周普一把扯住,她怕将药撒了,不敢用力回夺。她怒周普轻薄无礼,把气压下,语气严肃道:“普少爷,请您自重。”
周普握住她柔无骨、软如绵的小手,心魂儿飘飘荡荡,整个人都快酥了,神情不堪入目,涎着脸道:“秋别,我喜欢妳已经很久了。不如我去求老太太,让我讨妳做二房。”
秋别怒不可遏,脸上颜色变了几变。好个不知羞耻的畜生!凭他也想动她的脑筋;她就是再低下,也不会选一个像他这么寡廉耻、不知上进之徒为夫!
周普见秋别没有反抗,以为她亦早对自己有意,念头越发下流;得寸进尺,张臂要将她搂在怀里。“秋别,让我亲一下──”
秋别顾不得手上的药,将盛盘往上一掀,一碗热腾腾的药汁尽数泼在周普胸前,烫得他跳脚不已,连声惊呼。
“哎哟!”周普吃了一下痛,恼羞成怒,什么轻怜蜜爱,怜香惜玉全都抛到脑后,大怒道:“臭丫头,给妳脸不要脸,本少爷看上妳是妳的福气,妳居然拿药泼我?给妳三分颜色,妳倒开起染坊来了?贼贱人,今天我若不好好教训妳,妳不知道谁是主子!”抓住秋别手腕,四下张望,要把她拖到附近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