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你收到一百万美金。谁给你的?为什么给你?”
“我……我……什么?”施博士结巴地说。
“那笔钱,是谁给你的?”
“一个女人给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罗德摇晃着他的身体,力气大到他的头在颈子上旋转,破裂的眼镜飞了出去。“你真的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她没告诉我。”施博士倒抽着气。
“她长什么样子?”
“嗯……”施博士眨着眼想集中思绪。“我想是棕褐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谁管她长什么样子,你了解吗?”
“老女人?还是年轻的?”
施博士眼睛又眨了几次。“三十多岁?”他不大肯定,似乎无法确认记忆无误。
丙然,确实是丹妮付了一百万美元。虽然施博士不知道是谁给他这笔钱——这又是另一条可查下去的路线——但也证实了每一件事。从她失踪的那一刻起,直觉告诉他,她就是凶手,但确知自己没浪费时间追查假线索仍有帮助。
“你帮她调制毒药?”
施博士抽搐地吞咽口水,模糊的目光里仍以他的专业为荣。他甚至不否认这件事。“我只能说那是一个杰作。采用多种致命毒素混合而成,百分之百保证毙命,即使仅用半盎司也够了。等到延迟发作的征状出现时,已造成严重伤害而无法给予有效的治疗。多重器官移植可能可以一试,假如同时刚好有那么多全部相合的器官可用,但若有任何毒素残留体内,仍会攻击换过的器官。所以,这方法也没有用。”
“谢谢你,博士。”罗德笑着,如果博士稍微清醒,那抹冷笑也足以令他吓得失去知觉。但,他却回以微笑。
“不客气。”声音未绝,罗德已经扭断他的脖子,任由身体如同破女圭女圭般落地。
第七章
棒天早上,洛克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想将几个单独的点做出合于逻辑的连结。十一月凄冷的雨急打在窗上;他还没从温暖的南美气候调适过来,即使躲在温暖的被窝里,也能感受到凉意。又是下雨又是时差,他理所当然可以休息一下。况且,他也不是全然松懈;他的脑袋还在思考。
他不了解黎璃,所以当他努力揣想她会怎么做时,觉得处处碰壁。截至目前,她证明了自己是个大胆、冷静、富有创意的人;这场游戏他必须尽全力才能赢过她。但他热爱挑战,与其在巴黎四处乱逛秀她的照片、询问街上陌生人是否看过这女人——好象这样真有用——他倒不如花时间思考她下一步的行动,才可以如他所需地早她半步。
他在心里列出到目前为止知道的有限资料。
第一点:赖维多杀了她的朋友。
第二点:她随后杀了赖维多。
照理来说,这件事应该结束了。任务已经达成,只剩下自赖罗德眼皮下活着逃走这个小细节。但她也办到了,她逃到了伦敦,运用那套狡猾的变装技巧又溜回来。她很可能利用那似乎取之不竭的假身分,又回到巴黎这个原点。她也可能离开机场,再次改变外表,又回机场搭另一班飞机离开。她一定知道除了化妆室以外,机场的每位乘客都会被录像。她应该预料到找她的人最终都会识破她的变装,进而从乘客名单追查到她所使用的身分。因此,她只得被迫快速变装,以摆月兑赖罗德并争取时间。即使她必须消耗三个化名——这三个名字将来只要一使用就会像挥动红旗那般,引人来逮捕她。
既然争取到时间,她大可离开机场,改变外表、假扮成另一个尚未被机场摄影机拍到的人。她认识一些行家,所以她的证件品质很好:安全检查及海关都不会有问题。现在,她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在伦敦。可能在夜行班次上打着瞌睡飞回美国,甚至可能就睡在隔壁房里。
她返回巴黎,一定有某些意义。它有逻辑上的道理:时间短,所以安全单位还在痛苦地一遍遍看录像带、想弄清楚她做了什么,再比对名单找到有她的那张之前,她有足够的时间入境并逃开。而回到巴黎,等于把另一个政府和官僚扯进来。搜查过程也为之减缓。然而,她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飞到欧洲任何一个国家。虽然伦敦——巴黎仅一个小时飞行时间,但布鲁塞尔更近,阿姆斯特丹及海牙也不远。
洛克双手相扣放在头后,对着天花板皱眉。这个推论有很大的漏洞。她大可以从伦敦通关,在有人查阅安检录像带并找出她假扮的身分前离开机场。假如她不想待在伦敦,只需变换装扮几小时后再回来搭另一班飞机,绝对没有人会将两个身分连想一起。她可以自由地回家。事实上,这比待在机场内被所有摄影机监视聪明些。她为什么要回巴黎?若不是她认为没人辨识得出她的变装,就是当时非回巴黎不可。
她不是外勤探员,应该没接受过间谍技能训练;约聘探员是因个别的工作而被约聘,只进场执行某些特殊任务。她的档案里没提到任何伪装及逃离技巧的课程。她势必了解中情局在她搞砸与赖氏组织的交易后会追缉她,但也有可能她不明白重要机场的监视录像彻底到怎样的程度。
他不认为这个可能性存在。
她太聪明,太精通许多事。虽然她丢出许多个变化球让他们忙了一阵子,但她一定知道摄影机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可能觉得离开希斯洛机场再返回,会让他们有时间、有机会……做某些事情。但,究竟是什么事?也许将她的脸送进脸部鉴识数据库?她的资料只存在中情局档案里,别的地方没有。但如果有人将她的脸扫进国际警察组织的数据库,机场入口的摄影机在她抵达登机门之前就会完成比对。对,这有可能。她可能担心赖罗德将她的资料键入国际警察组织的系统里。
但她要如何避开这个危险?整容是方法之一。对一个逃亡中的女人,这也是个好方法。但她没那样做:反而飞回巴黎。也许整容并藏起来需要太长的时间。也许,她急于完成某些事,但时间不多?
例如,去巴黎的迪士尼乐园?或罗浮爆一日游?
也许杀害赖维多仅是序幕,而不是结尾。也许她知道中情局会派最顶尖的高手——也就是他——来找她,所以她知道自己很快会被找到。对他的能力如此有信心,令他有点得意,即使她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她很想去做一件事,而且急于把握每分每秒去做。
洛克发出申吟从床上坐起来。用手掌揉着脸。但是这个逻辑也有一个漏洞,她若先去整容,她要完成的事成功率会大很多。他的想法一直回到这一点,而唯一的解释就是她要做的事有一个隐形的定时炸弹,等不了几个月、必须“立刻”或短时间内完成。然而事情果真这样“危及世界”,她只需通知局里,让一队专家去处理,又何必耍这种“独行侠”?
好吧,暂时把“危及世界”从动机第一名拿下来。
那么,个人原因。她想为自己做一件事,而且必须尽快的做好。
他回忆她的资料。她杀赖维多是为两位朋友及其养女复仇,她做好一切完美又聪明的准备工作,不疾不徐的接近赖维多,以便一举成擒。现在,为何一点都不聪明了?一个专业又机智的探员为何做出这种最后会害她被抓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