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你收到一百萬美金。誰給你的?為什麼給你?」
「我……我……什麼?」施博士結巴地說。
「那筆錢,是誰給你的?」
「一個女人給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羅德搖晃著他的身體,力氣大到他的頭在頸子上旋轉,破裂的眼鏡飛了出去。「你真的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她沒告訴我。」施博士倒抽著氣。
「她長什麼樣子?」
「嗯……」施博士眨著眼想集中思緒。「我想是棕褐色的頭發,棕色的眼楮。誰管她長什麼樣子,你了解嗎?」
「老女人?還是年輕的?」
施博士眼楮又眨了幾次。「三十多歲?」他不大肯定,似乎無法確認記憶無誤。
丙然,確實是丹妮付了一百萬美元。雖然施博士不知道是誰給他這筆錢——這又是另一條可查下去的路線——但也證實了每一件事。從她失蹤的那一刻起,直覺告訴他,她就是凶手,但確知自己沒浪費時間追查假線索仍有幫助。
「你幫她調制毒藥?」
施博士抽搐地吞咽口水,模糊的目光里仍以他的專業為榮。他甚至不否認這件事。「我只能說那是一個杰作。采用多種致命毒素混合而成,百分之百保證斃命,即使僅用半盎司也夠了。等到延遲發作的征狀出現時,已造成嚴重傷害而無法給予有效的治療。多重器官移植可能可以一試,假如同時剛好有那麼多全部相合的器官可用,但若有任何毒素殘留體內,仍會攻擊換過的器官。所以,這方法也沒有用。」
「謝謝你,博士。」羅德笑著,如果博士稍微清醒,那抹冷笑也足以令他嚇得失去知覺。但,他卻回以微笑。
「不客氣。」聲音未絕,羅德已經扭斷他的脖子,任由身體如同破女圭女圭般落地。
第七章
棒天早上,洛克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想將幾個單獨的點做出合于邏輯的連結。十一月淒冷的雨急打在窗上;他還沒從溫暖的南美氣候調適過來,即使躲在溫暖的被窩里,也能感受到涼意。又是下雨又是時差,他理所當然可以休息一下。況且,他也不是全然松懈;他的腦袋還在思考。
他不了解黎璃,所以當他努力揣想她會怎麼做時,覺得處處踫壁。截至目前,她證明了自己是個大膽、冷靜、富有創意的人;這場游戲他必須盡全力才能贏過她。但他熱愛挑戰,與其在巴黎四處亂逛秀她的照片、詢問街上陌生人是否看過這女人——好象這樣真有用——他倒不如花時間思考她下一步的行動,才可以如他所需地早她半步。
他在心里列出到目前為止知道的有限資料。
第一點︰賴維多殺了她的朋友。
第二點︰她隨後殺了賴維多。
照理來說,這件事應該結束了。任務已經達成,只剩下自賴羅德眼皮下活著逃走這個小細節。但她也辦到了,她逃到了倫敦,運用那套狡猾的變裝技巧又溜回來。她很可能利用那似乎取之不竭的假身分,又回到巴黎這個原點。她也可能離開機場,再次改變外表,又回機場搭另一班飛機離開。她一定知道除了化妝室以外,機場的每位乘客都會被錄像。她應該預料到找她的人最終都會識破她的變裝,進而從乘客名單追查到她所使用的身分。因此,她只得被迫快速變裝,以擺月兌賴羅德並爭取時間。即使她必須消耗三個化名——這三個名字將來只要一使用就會像揮動紅旗那般,引人來逮捕她。
既然爭取到時間,她大可離開機場,改變外表、假扮成另一個尚未被機場攝影機拍到的人。她認識一些行家,所以她的證件品質很好︰安全檢查及海關都不會有問題。現在,她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在倫敦。可能在夜行班次上打著瞌睡飛回美國,甚至可能就睡在隔壁房里。
她返回巴黎,一定有某些意義。它有邏輯上的道理︰時間短,所以安全單位還在痛苦地一遍遍看錄像帶、想弄清楚她做了什麼,再比對名單找到有她的那張之前,她有足夠的時間入境並逃開。而回到巴黎,等于把另一個政府和官僚扯進來。搜查過程也為之減緩。然而,她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飛到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雖然倫敦——巴黎僅一個小時飛行時間,但布魯塞爾更近,阿姆斯特丹及海牙也不遠。
洛克雙手相扣放在頭後,對著天花板皺眉。這個推論有很大的漏洞。她大可以從倫敦通關,在有人查閱安檢錄像帶並找出她假扮的身分前離開機場。假如她不想待在倫敦,只需變換裝扮幾小時後再回來搭另一班飛機,絕對沒有人會將兩個身分連想一起。她可以自由地回家。事實上,這比待在機場內被所有攝影機監視聰明些。她為什麼要回巴黎?若不是她認為沒人辨識得出她的變裝,就是當時非回巴黎不可。
她不是外勤探員,應該沒接受過間諜技能訓練;約聘探員是因個別的工作而被約聘,只進場執行某些特殊任務。她的檔案里沒提到任何偽裝及逃離技巧的課程。她勢必了解中情局在她搞砸與賴氏組織的交易後會追緝她,但也有可能她不明白重要機場的監視錄像徹底到怎樣的程度。
他不認為這個可能性存在。
她太聰明,太精通許多事。雖然她丟出許多個變化球讓他們忙了一陣子,但她一定知道攝影機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她可能覺得離開希斯洛機場再返回,會讓他們有時間、有機會……做某些事情。但,究竟是什麼事?也許將她的臉送進臉部鑒識數據庫?她的資料只存在中情局檔案里,別的地方沒有。但如果有人將她的臉掃進國際警察組織的數據庫,機場入口的攝影機在她抵達登機門之前就會完成比對。對,這有可能。她可能擔心賴羅德將她的資料鍵入國際警察組織的系統里。
但她要如何避開這個危險?整容是方法之一。對一個逃亡中的女人,這也是個好方法。但她沒那樣做︰反而飛回巴黎。也許整容並藏起來需要太長的時間。也許,她急于完成某些事,但時間不多?
例如,去巴黎的迪士尼樂園?或羅浮爆一日游?
也許殺害賴維多僅是序幕,而不是結尾。也許她知道中情局會派最頂尖的高手——也就是他——來找她,所以她知道自己很快會被找到。對他的能力如此有信心,令他有點得意,即使她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他越來越覺得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她很想去做一件事,而且急于把握每分每秒去做。
洛克發出申吟從床上坐起來。用手掌揉著臉。但是這個邏輯也有一個漏洞,她若先去整容,她要完成的事成功率會大很多。他的想法一直回到這一點,而唯一的解釋就是她要做的事有一個隱形的定時炸彈,等不了幾個月、必須「立刻」或短時間內完成。然而事情果真這樣「危及世界」,她只需通知局里,讓一隊專家去處理,又何必耍這種「獨行俠」?
好吧,暫時把「危及世界」從動機第一名拿下來。
那麼,個人原因。她想為自己做一件事,而且必須盡快的做好。
他回憶她的資料。她殺賴維多是為兩位朋友及其養女復仇,她做好一切完美又聰明的準備工作,不疾不徐的接近賴維多,以便一舉成擒。現在,為何一點都不聰明了?一個專業又機智的探員為何做出這種最後會害她被抓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