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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的人马 第37页

作者:琳达·霍华

马赛在南方,都市规模比里昂大,还有个繁忙的大型港口。距离虽然比较远,但一到那里,逃月兑的机率就大幅上升。

佰口。这就是关键。谭子会由水路逃亡。

***************

村子很小,道路两侧散布着不到十五户人家。强恩选中停在一座农舍前面的旧型雷诺,因为越旧型的汽车越容易使点火装置电线短路而发动。莉玫站在旁边看强恩轻轻打开车门,在仪表板下模索点火装置。他们没有手电筒,不得不冒险让车内的灯亮着。他用小刀削掉电线的塑料鞘。

三座农舍外的一只狗从睡梦中醒来,吠叫一声后就安静下来。没有农舍的窗户亮灯。

“上车。”强恩低声说,要她从驾驶座车门钻进车里,以免开关前座车门制造出更多声响。她不是三岁儿童,雷诺的内部空间又小,她费了好一番工夫才爬到前座。

强恩没有笑,但他撇嘴的模样说明他很想笑。他把电线扭在一起,引擎开始试图运转。他滑进驾驶座轻踩油门,车子在一声尖叫后发动了。他没有关车门就踩离合器切入低速档,车子在他松开离合器时开始向前跑。车子在路上跑了五十公尺后,他才关上车门。

“几点了?”她瘫坐在座椅里间。她的脚痛得要命,她月兑掉凉鞋,不在乎她可能没办法再把鞋穿上。能够坐下来实在太舒服了,她差点忍不住申吟起来。

他瞥一眼手表。“三点多。运气好的话,两、三个小时后才会有人发现这辆车不见了。妳何不先睡一下?”

“我不困。”她真的不困。她累了但不困。她又饿又渴,而且真的很需要把疼痛的双脚浸泡在冷水里。

“等肾上腺素下降时,妳很快就会睡着了。”

“那你呢?你没有肾上腺素吗?”她粗声恶气地说,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脾气暴躁。

“我习惯了。”

“我没事。”她撒谎道。她瞥他一眼。他手握方向盘,气定神闲的表情好象在周日开车出游。她看来也许也很平静,内心里却四分五裂。

“想谈一谈吗?”

“不想。”她惊骇地说。她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不想听他叫她把那件事视为任务的一部分。她只想赶快忘掉那件事,保留一点尊严。

“我们迟早得谈的。”

“不用,我只想赶快忘掉。”

他绷紧下颚,沉默片刻。“妳在气自己达到高潮,还是在气我达到高潮?”

她想要放声尖叫。天哪!他为什么非提那个不可?“都不是。也都是。”

“那种答案还真明确。”

“想要明确的答案,去查字典。”他再度沉默,好象在衡量她的抗拒程度。“好吧,我们改天再谈。”

她不回答。难道他不明白吗?谈那件事就像在伤口上抹盐。但他没有那种感觉,又怎么会明白?

“尼斯离这里多远?”

“走高速公路大约三百公里,走山路比较近但未必比较快,尤其是开这辆车。它的马力不足,走山路会像蜗牛爬。”

“走高速公路应该六点半或七点就可以到尼斯了。”

“我们必须在中途停下来偷另一辆车。”

“另一辆车?”

“我们离陆义的庄园太近。车主一去报案,他就会知道。我们必须丢弃这辆车。”

“丢在哪里?”

“瓦伦斯吧。我会在那里找别的车。”

他们成了窃车狂,她心想。她想要惊险刺激,有强恩在,果然没有一刻是无聊的。但回家变得越来越令人向往,家是最好的避难所,尤其是在她愚蠢地爱上他之后。她想到她宁静舒适的房子,里面的一切都是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除了每扇门窗上的双重钩锁以外。

“如果能搭上飞机,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会回到家里了。”她说,接着想起她的护照。“算了。没有护照,我要怎么回美国?”

“我们可能搭军机回去。”

我们?他打算跟她一起回国?这倒是新闻。“你也要回华府?”

“暂时。”

他没有多作说明,她也没有多间。她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即使睡不着,她还是可以休息。

***************

“有个农夫报案说他的汽车今天早晨失窃……在这里。”陆义用手指指着地图说。那个小村子距离庄园十三公里,在一条往西南方蜿蜒的小路边,小路最后接到高速公路。当他跟当地警方的朋友通电话时,他的几个保全人员就聚集在他的书桌边。

如果谭子往南逃,他就会出现在那个村子所在的区域。“车子的厂牌和颜色呢?知不知道车牌号码?”他边听边写。“好,谢谢,有新消息再通知我。”

他挂断电话,撕下便条纸。“找到这辆车。”他把便条纸交给手下。“在往马赛的高速公路上。如果可能,把他活捉回来,否则——”他耸耸肩。

“那个女人呢?”

陆义犹豫不决。他不知道莉玫涉入的程度。他亲自搜查了她的房间,但没有找到任何可疑之物。有没有可能是谭子绑架了她?他非常肯定的一件事是,谭子迷恋莉玫。他看她的那种炽烈眼神不可能是假装的。他们若是同党,他仍然可以有那种感觉;但若不是,而莉玫又不愿意跟他走时,谭子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绑架她。

他认识的莉玫说话有点尖刻,但善良风趣。他想起她教萝菱化妆时的那种温柔,以及她并没有以居高临下的口气跟萝菱说话,好象生病影响了他女儿的智力。

为了萝菱,他说:“尽量不要伤害她,把她带回来见我。”

他们在黎明前抵达瓦伦斯,强恩开着车在大街小巷穿梭找寻可能的目标。瓦伦斯的人口超过六万,所以找到另一辆车应该不会困难。

他瞥向身旁正襟危坐的莉玫,他的嘴唇眠成一条细线。今晚他差点害她送命。他原本十分肯定这会是那种他闭着眼睛都能完成的简单任务,没想到他们竟然差点丢掉性命。

他知道自己仍在拿她的性命冒险,但他却没办法使自己打电话叫人来接他们。至少现在不行,因为他在陆义办公室对她做的事像条毒蛇盘绕在他们之间,只要他一动就会攻击。

只需要一通电话,一个小时之内就会有人来载他们飞往尼斯,他在那里把档案传回总部后任务就算完成。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她会千方百计地回家和逃离他。他不能让那种事发生,至少在事情还没讲清楚前不行。

他费尽心机不让她知道他对她的感觉,现在他自食苦果了。她以为他只把她当成达成目的的手段。她在知道真相后会怎么想?虽然在陆义办公室的开始时只是掩护,但他见机不可失而占有了她;更糟的是,他还会再做一次。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只要能够,他都会占有她。

他在陆义家说的每句话和做的每件事都是发自真心的,所以陆义才会那么轻易地信以为真。但莉玫似乎没有看出来,即使他知道她无法抗拒他在上对她的吸引力而那么快达到高潮。也许他太擅长他的工作,把戏演得太逼真了。他厌倦了扮演另一个人;当他吻她时,他希望她知道那是因为他想要吻她,而不是因为任务上的需要。

一辆警车在对面车道朝他们驶来,他太专注于想心事,差点没注意到警车是如何地在接近时减速。幸好他的本能和反射动作及时提醒了他。

“我们被认出来了。”他说,把车换到低速档,在下个路口紧急右转。保持低调已经没有意义,就算警察知道他已看到了他们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被警察追上。他把油门踩到底,需要在警车掉头跟上之前再度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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