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总管昨日也出远门了。”
“如今石园由谁管事?”
“庆嫂。”
“好,我就见她。”
骑马长驱直人,如人无人之地,施琉仙一肚子的气,气郭冰岩欺骗她义父命在旦夕,这一来一回,倒教石不华开溜了,哼,她总有法子教他现身的。
依她过去的脾气,非打烂石园里的鲜花出口气不可,只是……唉!
有一回她拿盆栽练鞭法,石不华见了,绷紧三天脸不和她说话。
就是这么怪,她反而因此喜欢上他。
同样的事,谷莲修见了,拍掌夸她武功好,郭冰岩则根本视而不见,懒得理会,只有石不华会直斥她的不是。
其实,她人门最早,她娘和谷天尊有远亲关系,七岁时被收养,石不华是后来者,竟敢入门没两年便开罪於她——谷天尊最宠爱的美女。
当时她气不过,拿他练鞭法,打中他好几鞭,那时他初学武功,尚不如她,不过这之后,她再没打赢过他,他术业猛进,彷佛打从娘胎已是练武功的好材料。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她才明白他三天不和她说话并非恨她打人,而是她害死好多无辜的花草。
到今天,她依然没当花草是一回事,却没再伤过一朵花。
石不华珍惜无情的草木,为何不珍惜父子之义、手足之情?他走得那般决然,没有丝毫留恋,她不懂他的心。
在花厅奉荼,谷莲修竭力想挑毛病,却挑不出来。论堂皇是够堂皇,论典雅也半分不缺,石不华本人就跟这屋子一样讨人厌,光会求表面功夫好看!谷莲修心中冷哼。
想当初他和仙妹青梅竹马,两情相依,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两颗纯挚的心默默相许,石不华却死不要脸的硬插进他们之间,故意引诱仙妹的注意,从此仙妹对他分了心。
算来仙妹也是受害人,罪在石不华。
由庆嫂口中只得知石不华下两湖做生意,其馀一问三不知,但这已足够。
他大笑。“那家伙一身的铜臭味,走到哪儿都死性不改。”
施琉仙脸色微变,闷不哼声的走出石园。
“仙妹,死心吧!那家伙只爱银两,他不会跟你回去的。”
“臭痞子,闭上你的臭嘴!”
“惹你不快的是石不华,找他出气去!”两湖何其大,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她上马。“我这去找他。”
“你疯啦!这不啻是海底捞针。”
“他不能成为商人,”她坚决的说:“‘修罗门’和义父都需要他,他必须回去。”这也是为了她。她不忍背弃义父嫁出‘修罗门’,她的丈夫自当是‘修罗门’中人。
“仙妹,你是不是藏有私心?”
“谁没有私心?我想嫁石不华是众所周知的事。”施琉仙快乐的说出心中事,痛快之至,一点没有因为谷莲修在场而有分毫尴尬。
“是吗?‘修罗门’中人人皆知我娶妻当娶施琉仙,没人传说你要嫁石不华。”鬼王之下,他最大,即使散播谣言也需散播对他有利的谣言才行。
“你乱讲。”
“我句句实言,仙妹,我早下定‘非卿不娶’的决心。”
“我偏不嫁给你。”她气呼呼道。
第九十次求婚失败,谷莲修真想一头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华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尽石不华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会气得马上还魂。
“你执意去找石不华?”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气势汹汹,非逮著石不华回去成亲不可。
比莲修不敢轻捻虎须,更脑恨石不华的横刀夺爱!怎么办好呢?他思绪飞转,计上心头,与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华,教仙妹对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呸呸呸,石不华算哪门子英雄,不过他总是男人吧!买通几位美人儿去诱惑他,教仙妹见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欢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娇,从没见他对谁特别好些,莫非他锺爱妖姬型的?
是夜,他潜进藏书楼,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华南下的路线,却得知一个很有趣的消息:石不华已订了亲!
既然大队人马同行,找起来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华订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诉仙妹,留待时机成熟,教仙妹对石不华从此绝念。
虽说这法子有点儿卑鄙、刻薄、邪门、无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阎罗”是也,做人不卑鄙一点,努力排除异己,怎能一跃成为大人物?再说,“替天行道”也无庸太讲究手段啦!
不讲究手段正是‘修罗门’中人惯使的手段。
第五章
燎沉香,消浔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宋·周邦彦《苏幕遮》半阕
昨日傍晚的一场小雨涤尽了尘埃,教今日的阳光显得特别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摆娇躯,清新的香气溶入她的梦里。
垂杨溺溺的湖边小楼,绿荫可人,掩映著楼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华在榻旁看著、端详著,撩起无边的遐想:她是大有进步了,身子骨逐渐丰润结实,精神奕奕更胜往昔,似乎可以瞧见她的眼睛是那么灵慧而深邃,盛载了无数的故事急著和他分享。想到这里,他唇边不自禁的浮起一丝笑意。将近三个月,当他忙於生意时,春柔和冬晴便负责陪她玩,去逛热闹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风景胜地,甚至去探访田野郊区、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树菇捡松果,有一次还租一条船随著鱼船入湖心看人捕鱼,吹了半夜的风,回来咳了三日才好转,依然兴高采烈的拉著他细数渔郎捕鱼的经过。她总算又会说又会笑,头痛的毛病一次也没发作。
她翻个身,踢掉了夏布的单被。
她穿著薄绸的衫裤,她的身躯已隐隐约约有了曲线,流露出发育的迹象。
石不华拉过被单为她覆上,湖边吹来的凉风爽人心胸,却易令睡眠中的人著凉。
她呼吸平静勾和,像一个幸福无忧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开心的出外玩,回来时却面色沉哀,怀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东西。
他很晚才回客栈,春柔告诉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来弟不是会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问过春柔此事的来龙去脉,才去看来弟。
原来那天她们上街,遇见川地来的商旅贩卖珍奇药材和一件金丝皮裘,据说那件皮裘的领围、袖围上的那圈金丝毛可是从栖息在高山峻岭中的金丝猴身上剥下来的。金丝猴不仅难得一见,而且身手敏捷极难捕获,即使捕获,只有肩背部位那块金黄色长毛可用,物以稀为贵,这才愈发显得珍奇宝贵。
石不华从来弟手中接过那件皮裘,他也买卖过皮货,模得出金丝毛是真的,笑说:“你怎么了?买到一件真货还那么不高兴。”
“我心里难过。”
“怎么回事?”
“那人说这件皮裘是用一对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来,猎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著被捉,就一起杀了。”林来弟咬著下唇,眼眶微热。“为什么不放了母猴呢?子猴离不开母亲,为什么不肯放它们一条生路?”
“为了生存啊!来弟,那名猎人或讦也有母亲要养活。”瞧著她潮湿的眼眶,石不华骤然一阵心酸。“残酷的不是猎人,是生活,没有人不害怕饿肚子,你能懂吗?来弟。”
来弟的心房在收缩,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饿过肚子,於是,她喟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