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總管昨日也出遠門了。」
「如今石園由誰管事?」
「慶嫂。」
「好,我就見她。」
騎馬長驅直人,如人無人之地,施琉仙一肚子的氣,氣郭冰岩欺騙她義父命在旦夕,這一來一回,倒教石不華開溜了,哼,她總有法子教他現身的。
依她過去的脾氣,非打爛石園里的鮮花出口氣不可,只是……唉!
有一回她拿盆栽練鞭法,石不華見了,繃緊三天臉不和她說話。
就是這麼怪,她反而因此喜歡上他。
同樣的事,谷蓮修見了,拍掌夸她武功好,郭冰岩則根本視而不見,懶得理會,只有石不華會直斥她的不是。
其實,她人門最早,她娘和谷天尊有遠親關系,七歲時被收養,石不華是後來者,竟敢入門沒兩年便開罪於她——谷天尊最寵愛的美女。
當時她氣不過,拿他練鞭法,打中他好幾鞭,那時他初學武功,尚不如她,不過這之後,她再沒打贏過他,他術業猛進,彷佛打從娘胎已是練武功的好材料。過了好長的一段時間,她才明白他三天不和她說話並非恨她打人,而是她害死好多無辜的花草。
到今天,她依然沒當花草是一回事,卻沒再傷過一朵花。
石不華珍惜無情的草木,為何不珍惜父子之義、手足之情?他走得那般決然,沒有絲毫留戀,她不懂他的心。
在花廳奉荼,谷蓮修竭力想挑毛病,卻挑不出來。論堂皇是夠堂皇,論典雅也半分不缺,石不華本人就跟這屋子一樣討人厭,光會求表面功夫好看!谷蓮修心中冷哼。
想當初他和仙妹青梅竹馬,兩情相依,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兩顆純摯的心默默相許,石不華卻死不要臉的硬插進他們之間,故意引誘仙妹的注意,從此仙妹對他分了心。
算來仙妹也是受害人,罪在石不華。
由慶嫂口中只得知石不華下兩湖做生意,其餘一問三不知,但這已足夠。
他大笑。「那家伙一身的銅臭味,走到哪兒都死性不改。」
施琉仙臉色微變,悶不哼聲的走出石園。
「仙妹,死心吧!那家伙只愛銀兩,他不會跟你回去的。」
「臭痞子,閉上你的臭嘴!」
「惹你不快的是石不華,找他出氣去!」兩湖何其大,要找一個人談何容易。
她上馬。「我這去找他。」
「你瘋啦!這不啻是海底撈針。」
「他不能成為商人,」她堅決的說︰「‘修羅門’和義父都需要他,他必須回去。」這也是為了她。她不忍背棄義父嫁出‘修羅門’,她的丈夫自當是‘修羅門’中人。
「仙妹,你是不是藏有私心?」
「誰沒有私心?我想嫁石不華是眾所周知的事。」施琉仙快樂的說出心中事,痛快之至,一點沒有因為谷蓮修在場而有分毫尷尬。
「是嗎?‘修羅門’中人人皆知我娶妻當娶施琉仙,沒人傳說你要嫁石不華。」鬼王之下,他最大,即使散播謠言也需散播對他有利的謠言才行。
「你亂講。」
「我句句實言,仙妹,我早下定‘非卿不娶’的決心。」
「我偏不嫁給你。」她氣呼呼道。
第九十次求婚失敗,谷蓮修真想一頭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華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盡石不華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會氣得馬上還魂。
「你執意去找石不華?」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氣勢洶洶,非逮著石不華回去成親不可。
比蓮修不敢輕捻虎須,更腦恨石不華的橫刀奪愛!怎麼辦好呢?他思緒飛轉,計上心頭,與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華,教仙妹對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難過美人關……呸呸呸,石不華算哪門子英雄,不過他總是男人吧!買通幾位美人兒去誘惑他,教仙妹見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歡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嬌,從沒見他對誰特別好些,莫非他鍾愛妖姬型的?
是夜,他潛進藏書樓,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華南下的路線,卻得知一個很有趣的消息︰石不華已訂了親!
既然大隊人馬同行,找起來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華訂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訴仙妹,留待時機成熟,教仙妹對石不華從此絕念。
雖說這法子有點兒卑鄙、刻薄、邪門、無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閻羅」是也,做人不卑鄙一點,努力排除異己,怎能一躍成為大人物?再說,「替天行道」也無庸太講究手段啦!
不講究手段正是‘修羅門’中人慣使的手段。
第五章
燎沉香,消潯暑,鳥雀呼晴,侵曉窺檐語。葉上朝陽乾宿雨,水面清圓,一一風荷舉。
宋•周邦彥《蘇幕遮》半闋
昨日傍晚的一場小雨滌盡了塵埃,教今日的陽光顯得特別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擺嬌軀,清新的香氣溶入她的夢里。
垂楊溺溺的湖邊小樓,綠蔭可人,掩映著樓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華在榻旁看著、端詳著,撩起無邊的遐想︰她是大有進步了,身子骨逐漸豐潤結實,精神奕奕更勝往昔,似乎可以瞧見她的眼楮是那麼靈慧而深邃,盛載了無數的故事急著和他分享。想到這里,他唇邊不自禁的浮起一絲笑意。將近三個月,當他忙於生意時,春柔和冬晴便負責陪她玩,去逛熱鬧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風景勝地,甚至去探訪田野郊區、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樹菇撿松果,有一次還租一條船隨著魚船入湖心看人捕魚,吹了半夜的風,回來咳了三日才好轉,依然興高采烈的拉著他細數漁郎捕魚的經過。她總算又會說又會笑,頭痛的毛病一次也沒發作。
她翻個身,踢掉了夏布的單被。
她穿著薄綢的衫褲,她的身軀已隱隱約約有了曲線,流露出發育的跡象。
石不華拉過被單為她覆上,湖邊吹來的涼風爽人心胸,卻易令睡眠中的人著涼。
她呼吸平靜勾和,像一個幸福無憂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開心的出外玩,回來時卻面色沉哀,懷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東西。
他很晚才回客棧,春柔告訴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來弟不是會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問過春柔此事的來龍去脈,才去看來弟。
原來那天她們上街,遇見川地來的商旅販賣珍奇藥材和一件金絲皮裘,據說那件皮裘的領圍、袖圍上的那圈金絲毛可是從棲息在高山峻嶺中的金絲猴身上剝下來的。金絲猴不僅難得一見,而且身手敏捷極難捕獲,即使捕獲,只有肩背部位那塊金黃色長毛可用,物以稀為貴,這才愈發顯得珍奇寶貴。
石不華從來弟手中接過那件皮裘,他也買賣過皮貨,模得出金絲毛是真的,笑說︰「你怎麼了?買到一件真貨還那麼不高興。」
「我心里難過。」
「怎麼回事?」
「那人說這件皮裘是用一對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來,獵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著被捉,就一起殺了。」林來弟咬著下唇,眼眶微熱。「為什麼不放了母猴呢?子猴離不開母親,為什麼不肯放它們一條生路?」
「為了生存啊!來弟,那名獵人或訐也有母親要養活。」瞧著她潮濕的眼眶,石不華驟然一陣心酸。「殘酷的不是獵人,是生活,沒有人不害怕餓肚子,你能懂嗎?來弟。」
來弟的心房在收縮,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餓過肚子,於是,她喟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