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这一切——
是为什么呢?我的心竟会这样的痛……
星星点点,从阶梯那里闪闪烁烁。有个人影正坐在阶梯上,背对着我抽烟,斜斜的影子好像被故意拉长,在台阶上分成了快要破碎的几段。不知为何,不经大脑思考,本能地朝着那人影大声地喊:“李——恩——基!”
有一刻,只想呼唤你的名字,仅仅只是你的名字。
人影从阶梯站起来,他回过身,面容却被黑暗遮蔽。然而此时此刻,我却听到他清清楚楚的声音。
☆☆☆
“林——小——亚!”
黑暗散去,能依稀靶受到他浅浅的笑意,“下来陪我找宝物吧。”
我摇摇头,疯子才会陪他在大深夜寻找不切实际的宝物。
“人不能这么没有人性!”
头发遮住视线,我想对他说“陪你找才是没人性”,然,月兑口而出的却是——“嗯,等我一下噢。”
这是我头一次请求别人“等我”。在以前,那个人总让我等他,从来没有一次他会早早站在约会地点等我。而我却很少对他说,请等我,哪怕就是只等一秒钟,我也会很开心。那是我害怕,只要一秒我不看着他,他就会跟别人走。
跑下阶梯时,鞋底无意识地接触台阶,发出欢快的“嗒嗒”之声。对,还是错,已经不再重要,就陪他疯一晚。而他像个少不经事的孩子,笑着注视我的一举一动。当我低头努力帮他寻找阶梯上的一切可疑点时,他陡然蹦出一句:“你为什么不问问我,那女人是谁?”
没有必要听他的解释,我也没有必要去问,于是只有当作没有听清楚,“宝物,究竟在哪里呢?”我跳下一台阶,再跳下一台阶,与他保证距离。
而他则继续靠近,缓缓地说:“是我一直在找的人,她约我明天见面。”似乎感觉到我的不搭理,恩基竟然不说话。我回过头,他却看着我,“你还是生气了。”
我一急,跺跺脚,几滴眼泪竟然急出来,“你是你,我是我。你去见她,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绝对不会为这种事生气的!”哪知话一说完,恩基竟然“扑哧”笑了,他眯起眼睛,像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走近我,伸出手指刮走了我不经意间流出的眼泪,“吃醋的女人,表示你很喜欢我。”
我打下他的手,“我,很讨厌你!”
☆☆☆
确实很讨厌他,总是不停出现在我面前;很是讨厌他,每次都是拿我寻开心;很讨厌他,让我差点要忘记我想找的人。
“你啊,就像你的阁楼,又高又小,以为看到全部,其实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我气愤地数落他,“就像你的阶梯,凹凸不平,脾气坏,人也坏!”
“小鸭子,来抢亲吧。”恩基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但他却不由分说地将纸条塞进我的手里,“上面是我和她见面的地点、时间,包括你要说的话。你要说的话,就是我想对你说的。一定要看噢。对了,明天的气势嘛,一定要像现在这样!”
我顿时呆在那里,他则洒月兑地浑然当作不是自己去跳进婚姻的火坑,拍拍我的肩,说些“拜托你”诸如此类的话,接着轻飘飘地离开我的视线。
回过神来,我瞄了一眼纸条,四个大字赫然:我喜欢你。
“切,我怎么可能会说这肉麻的话。”纸在手中揉成团,声音在冷冷的夜里出奇地清晰。然而,最后它的归宿不是成为明天垃圾中的一员,而是被我塞进口袋里。
很晚呢,宝物也还是没有找到。我微微叹口气。
明天坚决不去抢亲,我发誓!
☆☆☆
没有想到,我竟然真的来抢亲了!
当着酒店里的那么多人,我为了俊朗的身形,柔和的轮廓,鼻子眼睛都是最佳黄金分割比的男人对漂亮的陌生女人大声说:“我不同意你和他在一起!”
女人问我为什么。原先的勇气消失得一千二净,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是他的房客,他是我的房东。”可以明显感受到,眼皮底下,悠然坐在座位上的恩基,差点要从座位上跌下来。
“他已经是我的人了!”懊恼无比的我再说一句狠话,然后拽起拖累我下水的家伙径直走出酒店。我想,美丽女人的脸色一定很差。但,这次我是认真的。
“我是认真的!”再一次对不停“哈哈”笑着的房东申明。
“我也是认真的。”恩基敛起了笑容,他将我的手放在他手心。
“以后,你的心中不能再有他,只能全心全意地喜欢我。每天定时打扫阶梯,每天要烧饭给我吃,以后每一天每一刻,你要陪伴在我身边。”
“哼!”鼻子里发出不满的声音,可是心头里却似乎融入了甜甜的蜂蜜。
我,抛弃了过去不快的回忆,决定放下那个人给我的追逐的梦。
决心去尝试喜欢上另外一个人,尝试去喜欢眼前的这位坏坏的房东。
千真万确。
我的文白白笨笨小熊饼
文白白是一个狂热的电脑爱好者,为什么这样说呢?是因为他整日整夜地守在电脑旁边,他的电脑每一个星期重启一回。而我,是文白白的女朋友,我觉得我的价值远不如他的电脑。
因此我常常幻想,幻想他与电脑照结婚照时的情景,并且幻想当他的电脑穿上结白的婚纱与他结婚的情景。
结婚,是的,很多蠢笨如我的女子都会在想到自己喜欢的人时想到结婚。但男人都是怕麻烦的动物,而结婚恰恰就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
我与文白白总是吵架,而每次吵到一半,我总是记不起吵架的原因,这正如我昨晚做的那个梦。
梦里我本来是与文白白一起开心地逛街,可后来就吵了起来,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我气得跑掉,跑呀跑呀,我竟然就想不起来我们是因为什么吵的架,我为什么生气了。
于是,我就在心里喊:傻瓜文白白,你为什么不来追我!你应该来追我!你要来追我的!他就真的来了。我看得真切,他穿着蓝色长衫和米色外套,一跑起来,敞开的米色外套就摆呀摆的,我不理睬他,向前走,他于是从身后抱住我。
这算是我的小小幸福,因为在现实,他可从来没有追过我,我们都是倔脾气的人。所以这又令我无端地痛恨起这个愚笨的男人来。
☆☆☆
我总是觉得,像我们这样老是忘记争吵原因的两个人,才是最适合相处一辈子的。
现在我坐在文白白宽大舒适的沙发里玩文白白的手机,文白白则坐在他的电脑前面。文白白总是用那个我不喜欢的铃声,可我不去动它,因为不会用。我没有说过我是一个不会玩手机的姑娘吗?
文白白的手机突然在我肚子上振动了起来,麻麻的,还有些痒,这让我想起阳光购物中介绍的减肥产品。文白白向我伸手,我把响着我不喜欢的铃声的手机放在文白白指头长细而且很白的手里。
是找文白白修理电脑的,文白白喜欢干这件事儿,他喜欢打开电脑的肚子,这儿弄一下,那儿弄一下的。文白白喜欢在听电话的时候满屋子晃,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我有时候会说:文白白,你晃得我都晕了,停下来吧!他就答应一声,接着晃。
币掉了电话,文白白把手机复又丢到我的肚皮上,重回电脑前面。
“文白白,我的老公。”男人们不愿意结婚,可他们却喜欢你叫他们老公。明明是文白白自己的事情为什么扯到所有男人的头上?当然,文白白不就是个男人吗?所以我总是这样叫他,“文白白,我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