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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当嫁 第2页

作者:诺拉·罗伯兹

“那是在两个月以前,差不多快交货了。”朱莉娅把又长又密又卷的火红色头发甩到后面,“该搞一项新的工程了。”

“只要搞得成,搞什么都可以。我的宏伟计划是睡到中午,然后花下午的其余时间来研究一个案件。”劳拉转过肩膀,“这可是个有利可图的机会呀。”

“后面的几个小时你可以独占这块地方。格温要在医院里上双班,我可能五点钟以前回不来。”

“今天晚上不是轮到我做饭。”

“我带点东西来吧。”

“比萨饼。”劳拉马上说,“双份女乃酪加黑橄榄。”

“你总是老早就想到吃晚饭。”朱莉娅站起身来,把穿在褶裙外面的苔藓绿上装抚下去,“晚上见。”她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声说,“别再乱扔话筒。”

劳拉打量着天花板,注视着阳光,想把被子拉起来蒙住头。她可以再睡一个小时。随心所欲地睡觉对她来说从来不成问题;在法学院念书的时候,这项技能对她一直挺有帮助。

但是,一想到比萨饼,她的胃口倒被吊起来了。劳拉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要在睡觉和吃饭之间做出选择。吃饭终于取得胜利。劳拉掀开被子,套上一件素静的运动T恤衫和一条铁蓝色的绸短裤。

大学时代,她始终跟她的两个妹妹住在一起;如今,她们在波士顿巴克湾的这栋房子里已经住了两年。她压根儿想不到要披上一件睡袍。这栋漂亮的都市小房子是朱莉娅最近装修过的几处房子之一,也是她们最新的家。它在装饰方面兼收并蓄了她们三个人的不同口味,格温对古董之喜爱,朱莉娅对现代艺术之赏识,劳拉自己对俗文化之钟情。

她没精打采地走下楼梯,手指模着漆得光溜溜的栎木栏杆;她从大门的蚀刻玻璃窗里瞥了一眼,看看这到底是不是个阳光明媚的秋日上午,然后摇摇摆摆地顺着走廊朝厨房走去。

虽然这三个姐妹个个都有个聪明脑袋,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里勤奋工作,但在那间屋子里却没有哪个有特别的权力。不过,她们还是把它布置得十分舒适。厨房漆着柔和的黄色,使深蓝色的长桌和正面镶着玻璃的碗柜更加显眼。

她们三个人生活如此融洽,劳拉总是对此感激不尽。格温和朱莉娅不但是她的妹妹,而且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加上麦格雷戈家族的其他人,正如劳拉认为的那样,丹尼尔和安娜的直系亲属是一个亲密的家庭,虽然大家的性格各不相同。

她朝墙上天蓝色的猫状钟看了一眼,只见它的眼睛像宝石那样明亮,它的尾巴在很有节奏地摆动。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西印度群岛享受他们的假期。毫无疑问,他们是在享受啊。她心里转念,凯恩和戴安娜是不可分割的—对。他们是夫妻、父母、法律界的合伙人。他们结婚已经二十五年,抚养了两个孩子,建立了波士顿最有声望的律师事务所,但这并没有使他们的爱情失去光彩。

她无法想象那要费多大的劲儿才能做到。她觉得,要是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那要容易得多。眼下对她来说,那就是法律。没错儿,她心里想,并朝冰箱咧嘴一笑,目前,那就是早餐。

她抓起放在长桌上的录放机,戴上了耳塞。她决定要在吃早饭的时候听一会儿音乐,便插进了带子。

罗伊斯·卡梅伦把他的吉普车停在一辆漂亮的火红色思比飞牌豪华折篷小跑车后面。那种车子,那种颜色,他心里想,简直就是在尖叫着“长官,再开一张超速驾驶的传票”!想到这一点,他摇了摇头,然后转过目光去端详那栋房子。

这房子真是有意思。这在巴克湾这个时髦地区并不奇怪,它显示出主人的家世。波士顿除了有名的红袜子棒球队和保罗·里维尔①,还有麦格雷戈家族。//①保罗·里维尔(1735——1818),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爱国者,以连夜骑马驰报英军即将入侵的消息而闻名。——泽注

不过,他在审视这栋房子的时候,没有想到财富,也没有想到阶级。他那双冷静的蓝眼睛审视着一扇一扇的门窗。有很多玻璃,他想。凉爽秋日的微风吹拂着他浓密的深褐色头发。许多玻璃意味着有许多入口。他沿着两边盛开着秋口鲜花的石板路走去,然后穿过整齐的坡形草坪,以为从大门进去会是一个小小的天井。

他推了推门,发现门锁着。他心里想,只要狠狠踢上一脚,使劲推它一下,他便可以闯到里面。他的眼睛仍然从容冷静,棱角分明的脸上嘴巴紧闭。他差不多快要娶到手的那个女人曾经把长着这张脸的他称作罪犯。他没有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关系很僵,他根本不想知道。

这张脸可以变得很冷漠。现在,当他盘算着闯进这栋可爱的老房子的时候,他就是那副模样。毫无疑问,这栋房子里装满了某个阶级的富贵女人喜欢的那种古董和珠宝。他那双浅蓝色眼睛可以出人意料地变得热情深沉;他闭成一条线的嘴巴可以弯曲成迷人的笑容,也可以凝结成坚硬的冰块。他坚实的下巴上有一条小小的伤疤,这是突然撞在一只紧握的拳头上的小钻石戒指上造成的后果。他身高刚好不到六英尺,身体活像个拳击手或者斗殴者。

两者他都当过。

此刻,凉爽的风把他长及领边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他觉得只要稍稍花点力气,不到三十秒钟便能闯进去。

即使他没有大门上的钥匙。

他转了一圈又回到门前,一面快速而又响亮地按了一阵门铃,—面透过门上漂亮的玻璃窗向里张望。看上去真漂亮,他心里想,冰花玻璃上还蚀刻着花纹,而且差不多跟锡纸那样毫不透明。

他又按了一次门铃,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把它插进锁里,自己开门走了进去。

里面是一股女人味道。那是他走进门厅,踏上打亮的地板后产生的第一个想法。空气里迷漫着桔子、油、鲜花的味道和一阵阵诱惑人的香水气味。右边是线条流畅优美的楼梯,左边是敞开的通I句正厅的人口。

整洁得像一座女修道院,同时却散发着那种魅人的性感的气味,他想。女人,在罗伊斯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屋里跟他想象中的十分相似。漂亮的古典式家具,柔和的色调,昂贵的吸尘器。他心里这么想的时候,注意到小小的圆桌上有一副闪闪发亮的耳环,一些昂贵的小玩意儿,它们就随便放在那里。

他从牛仔裤的后面口袋里拿出一台微型录音机,一面慢步走过去,一面开始做记录。

樱桃木壁炉台的上方挂着一幅巨大的色彩鲜艳的油画,引起了他的注意。在那么安静的房间里挂着那么艳丽、那么巨大的油画,本会不大和谐。然而,他发现,它很有吸引力,是对激情和生命的颂扬。

他注意到角上的签名——丹·坎·麦格雷戈——推断这幅画为麦格雷戈家族许多兄弟姐妹中哪位所作。这时候,他忽然听到有人唱歌。

不,说实话,他认为这称不上是歌声。他一面回到走廊里,一面把录音机关掉并塞进口袋里。在他看来,把这种糟蹋惠特尼·休斯顿的爱情赞歌的嗓门称之为尖叫、嚎叫,抑或是猫叫春就已经是客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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