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在有些反常,以前的卓然常跟律堂说,如果有机会一起到台湾,他一定会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他一番……好吧,虽然自十二岁后,被送出国读书的他自己也很少待在台湾,但就算生活重心都在国外了,他再怎么说也还是在台湾出生、成长的,跟律堂这个道地的ABC──美国出生的中国人──比起来,在台湾的土地上说他是台湾的地主,那真是一点也不过分。
就因为这样,以往两人谈话中,卓然若有机会提及台湾的事,总会以地主的身分邀约同游,可这会儿律堂人都踏在台湾的土地上了,就算是因为房间里的乔若未醒,道理上他也该安排些什么,等乔若醒来后好一起同游。
可他没有,反倒在确定乔若被接回、没有人被怒杀后就急着想走人,这样不可疑吗?
“出事了?”律堂觉得不对劲,怀疑地看着他。
“怎么这么问?”卓然不答反问。
“是卓越建设的事?”律堂点到为止,以为卓然急着想走,是因为发生了什么没预期到的意外,要赶着去处理。
“没,一切都在掌握中。”知道他想帮忙,但卓然婉拒了他的好意。
“你别跟我客气。”律堂皱眉。
“你想太多了,不就是揪出一个亏空公款的内贼,这等小事还难不倒我。”卓然露出一个笑容,一个不似他平常温和模样的冷血笑容,在律堂面前,他向来就不用掩饰他真实的性格。
“有特定对像了?”律堂问结果,他知道卓然回国就是为了处理这件手。
为了让好友安心,卓然很不必要地交代了他正在做的事。“嗯,目标出现,再差几笔帐目的核对就证据确凿了。”
“如果有需要,记得开口。”律堂重申道。早在卓然回国前,他就曾表示过要帮忙,只是让卓然给拒绝了。
“我知道。”卓然对他的叮咛失笑,要不是知他甚深,面对那一到冷冰冰的面孔,怎么也难以联想那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真心。
“有事就快走吧!”看不惯那一抹嘲弄的笑,律堂恶声恶气地赶人。
卓然继续不怕死地微笑着。“你别送了,我知道路,自己会走,你还是快去看看你的宝贝乔若吧!”
调侃的话语换来一记恶狠狠的瞪视,没多久,卓然站在总统套房的大门外,然后砰的一声,大门不客气地在他的面前关上。
被请了一顿闭门羹,卓然摇摇头,失笑。
啧!真是没风度,罢了罢了,还是快些回去吧,家里头还有一堆的帐目等着对;发觉他的外出,那个没耐心的小东西应该已经开始哇哇叫了。
想起埋首于成堆帐册中的可人儿那一到头大的懊恼模样,他忍不住微笑,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正如同俊雅的脸上不自觉所流侵出的那一抹温柔般。
华灯初上,该是回家的时候了……几乎就是在下一瞬间的事,那所有温和的表情尽数褪去,因为他猛然醒悟到他刚刚使用的字眼。
家?温和儒雅的俊颜上有扶迟疑,卓然一点也不确定自己为什么会用上这个字眼。
难道是因为……她?
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惊奇,卓然才离开饭店没多久,又因为一通电话而回去。
不为什么,因为乔若竟然失去记忆,忘记了一切,这让律堂暴怒,整个人就像一头被触怒的大熊一样,所以他被找回去帮忙面对那一场混乱。
抓狂的律堂、什么都不记得的乔若……混乱,那真的是一场混乱。总之,等他处理好律堂这边的事之后,时间其实满晚了,但他没有马上回去。
很刻意的,卓然开着车在外头晃荡许久,但没有用,当他夜半时分回到了“家”的时候,他的心情仍是相当复杂的。
当然不关律堂他们的事,那份复杂的感觉是来自于他,也来自于──方茜羿。
他不想挣扎或是欺骗自己,打从一开始他就很清楚地知道,她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影响力,从她一出现在他面前时就是这样。
并不用什么特别的言语或是夸张的动作,她一举手一投足之间,甚至是一些小小的动作都能牵动他的心,只要看着她,他就觉得愉悦,甚至是因为她的可爱表情而微笑,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事;在他打定了这辈子既不要情,也不要爱地过一生之后,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能像她这样引起他这么多的情绪。
饼多的情绪……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那会牵扯到情,更可能会纠缠出爱,那些都是他所不要的。
原先,他告诉过自己,也深深地以为着,她对他的影响力仅止于小时候。就算是现在,较之于其他的人,她给他的感觉是多了一份亲近,但他总想着,那只是源自于他对她儿时的印象,对目前的地来说,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但他错了,他现在知道他错了,而且是错得离谱!
绝不是什么源自于儿时的印象,她对他,就是有一份奇特的影响力;只要一碰上她,很多事,他就是变得没办法控洁自己,就好比找她来帮他工作一事。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冒出这个念头,事后回想才知道,是他的私心,他的私心在作祟。
犹记得与她重达那一日的晚餐过后,她不在场之时,方对曾开玩笑地对他说过,要他帮女圭女圭找个能觅得如意即君的工作,要不依依她这散漫的样子,只怕一辈子也嫁不出去。
虽然那时他听听就算了,但没多久后刚巧与她又谈及工作的事,那一时的冲动就让他月兑口而出,要她来帮他的忙。
经事后的分析,他知道那是因为他不想她出去工作,也不想她因此而如她母亲所期望的般,觅得一个如意郎君。
这结论让他觉得可怕,因为那时他与她碰面还不超过一日,对她就有这么强的独占欲,这简直要吓坏他了。该出现的行为与情绪,这要他能够不感到害怕吗?
尤其是他事后还昏了头地对她说,要她当他的女友,虽然他说得很轻松,像是逗着她玩似的,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一段时间内,他的理智是不在的,整个人像是鬼上身一样,说的话全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不止是言语,就连行动也是!
早在他月兑口而出、要她当他的女友前,他已做出了一件他怎么也想像不到的事──他吻了她,正确地来说,他偷吻了她!
在碰上她之前,若有人说他会做出如此孟浪的行为,他一定会斥责那人疯了,但如今,他做了,他真的做了;趁其不意地从她那儿偷走了一个香吻。虽然她傻呆呆地以为是错觉,但他知道,知道那并不是什么见鬼的错觉,他吻了她,一时情难自禁地就偷吻了她,而这,还只是他跟她第一次见面时就发生的事。
种种事件累积下来,卓然他很清楚这其中的严重性,只可惜那在事后才知道,而那时想再隔绝两人碰头已是不可能,因为他话已说出口,早跟她做下了约定,要她为他工作、帮他的忙。
事后反悔的事并不是他做事的风格,所以他拟定了应对方式,如约定般地请她过来工作,而且真的是让她过来工作。
他丢了大量要核对的资料给她,而且绝口不提那一日提到的要她当地女朋友的事,就当做这件事只是他随口说说的玩笑话。事实上,若非绝对必要,他甚少跟她说话,镇日只埋首于他该做的工作当中而不与她交谈。
他知道她是失望的,因为她眼中的爱慕是那么样地明显,就如同过往每一个爱上他的女人一样。可是她又不同于那些女人,因为他无法像以往一样地漠视她、将她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