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势吗?还是什么?”他以前也常遇到这种事呀。
“我不知道啦。”他用甩头,瞪向我:“你让我吻吻看好不好?”
“咦?怎么连你也想拿我做实验?”我怪叫:“去你的!你有没有对她动心,去交往看看不就知道了?为什么要用吻来分别、来印证?爱情如果以肉欲为先,那我怀疑它存在的长久性;如果第一次接吻没有电光雷动的感觉,那么是不是就甭谈其他了?你又怎么知道现在吻了没感觉的人,以后不会改变呢?还有,现在吻了会发晕的对象,以后会不会变得索然无味呢?有点理智好不好?是不是明星当久了,变成呆瓜了?”呼!好久没训人了,真是喘。
“可是,我以为我爱的是你。”
“那是你认知上的混淆,别扯上我。”我搓着他的胸膛。
他伸手抓住我双手,要求道:“你还是让我吻看看好了。”
双手被抓,我以头顶撞出他下巴的瘀青当奖赏,在他哀叫连连伸手揉着时,我双手也得以自由。
“你就只会对我不耐烦。”他咕哝。
“我可没有义务当你的情绪垃圾桶。”我人已走出门外,不忘回嘴一句。
这些男人都怎么了?莫名其妙!
※※※我租赁的小木屋,环境相当清幽,整体规划也十分不错。门外的走廊上都会放着木桌木椅供人小憩,别有一股桃花源的韵致。
今日向一些老板榨了上百万元呈交给孤儿院,总算觉得自己宝刀未老,仍有当“抢钱妖女”的本钱。
不过我可不爱累了一天回到住处之后,发现一票人正恭迎我的出现。
我暗自数了数,谷亮鸿、钟昂、文书满,再加上两只狼犬,还真是热闹。
“我这边是藏了金银财宝还是什么的?居然你们全凑在这儿浪费光阴?没事的话请自动解散,本小姐今天没力气陪人哈拉。”我踏入门廊,努力想走到门板那边。
“菲凡,我住在你隔壁。”谷亮鸿杨着亮晶晶的门匙对我微笑。
“哦,我明天立即退房。”我泼他一桶冰水好让他清醒一下。
“杜小姐,我买了液香扁食。”钟昂提着一袋香喷喷的美食引诱我,乱没天良的。
“谢谢!谢谢!我肚子正饿。”我捞了过来,连忙打开袋口,闻着香味便已失神不已。
“我也做了苹果派!”谷亮鸿叫着。
“很好,消夜也有着落了。”我空出左手接了过来,然后以下逐客令的口吻道:“还有事吗?我“非常”累了。”翻脸如翻书是我的拿手绝活。
钟昂是最客气的人,微笑着告退:“好,那明天见,你早点休息。”
“钟大哥,我早说过他们这对“好朋友”不喜欢电灯泡的。”文书满加强语气指出我与谷亮鸿的暧昧。
我忙着吃,没力气逞口舌之快。
比亮鸿到底是江湖脾气,冲口道:“女人,你的口气像那种暗恋男主角不敢说,却猛扯女主角后腿的配角。”
“你最近接的戏码是这种老掉牙的剧情吗?”我喝着汤汁,顺口问着。
“现在的电视剧哪一出不是这么演的?”
“对呀!很会教坏人,让我们这些电视呆子也不禁被洗脑教成那样。”我转头看着脸色青自交错的文小姐,突然挺有善心的道:“你留下,我与你聊一聊,其他两位加两犬请走吧。”
三人脸色不约而同的先表现出惊诧,再是莫名。不过文小姐当然又多了一点点防备。
“你想做什么?”文书满的声音有点高亢,看来是吓坏了。
奇怪!我虽然长得不美,但至少看起来没有恶形恶状呀!顶多称不上慈眉善目而已。
“聊天呀,还能做什么?难得我在这么累的情况下还能善心大发,并且愿意让你分享我的晚餐。”我指了指桌上的扁食与苹果派。
“我——我不要!谁知道你存什么心!”她的语气中更添几分惊惶戒慎。
“你们还杵着干什么?走人呀!要我放二十一响礼炮送客是不是?”我拉住文小姐,并且速速赶人。
深知我性情的谷亮鸿率先咕咕哝哝的回他自己的小木屋休养生息去也。然后再是钟昂,他眼中有丝忧心,但仍是以一贯包容的微笑看待我的行止。牵着两只狗上他的小货车回去了。
“钟大哥!我等会怎么回去--”文书满的反应真的是慢半拍,在人走远后才想到自己的交通问题。
入夜了,这边不会有半部公车可搭,我好心建议:“我租的这一间小木屋有两张床,你可以睡一晚。但前提是你不可以磨牙兼打呼,流口水还可以忍受,反正这条床单不是我家的,洗的人不是我。”
我打开大门,将食物搬入屋内,以保丽龙盘分成两等份,对不甘不愿踱进来的文小姐道:“来吧,一人一半,吃完了就没啦。应该够当我们的晚餐了,小比的苹果派实在是一绝,诱使我迟迟舍不得与他一刀两断。”
“你——你不必装作很好相处的样子!我不会上当,你直接说出你的目的吧!”文小姐背贴着墙壁,装出很神勇的样子说着。
我不理她,迳自坐在桌边开始趁热吃着口在快吃完我这一份时,贼眼瞄了瞄为她准备的那一份--“你不吃呀?那基于不浪费食物的原则,我--”
喝!之神速的!文书满飞快的在餐桌前落坐,吃起她那一份来,并且含糊不清的开口:“我不会让你称心如意的。”
我乱失望的舌忝了舌忝手指:“哎,你骨气再多一点不就好了。”
“对付你,不需要客气。”她送我一个白眼。
“不错,不错,你开始懂得变通之道了。”我从冰箱中拿出两罐可乐。
“你直接说你的目的吧--哎呀!做什么?”她尖叫,差点喷出口中的食物。
我早已成功偷来一颗扁食吃下肚去。
“请你喝可乐,你回报我一点东西有什么不对?”我坐回原位。“我这个人的怪癖很多,爱抢钱、爱漂亮小孩、爱管闲事。”
“没错!甚至可以为了管闲事,不在乎自己丈夫外遇!”她展开攻击。
“我在乎。”我很慎重的表明,一点也不嘻哈。
“呃——抱歉。”她被吓了一跳,连忙道歉。毕竟外遇对女人而言是至重的伤害。
我微笑:“程度问题而已。因为我与我丈夫认识了二十九年,一但要将他拱手让人,着实甘心不了。但是老天似乎注定了男与女必然会遇到互属的那一个,这是我无能为力的。”
“你--真奇怪,听起来你比较重视青梅竹马的情谊,而不是夫妻之间的爱情。”文小姐毕竟是从事慈善活动多年,不知不觉就会出现辅导老师的职业病。
我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在她不明所以的眼光中,我说着:“夫妻四年,朋友二十九年,孰重孰轻?”
“但女人都重视爱情的,你以为我为什么防你?因为你与钟大哥太接近了。”她忍不住咆出她的抑忿。
我伸出手指对她摆了摆:“这不能混为一谈,得分成两点说明。”我预计了一下要说的话,然后咕噜完一瓶可乐才道:“女人是重视爱情没错,不过由于我与我丈夫结婚的众多理由中并不包括“爱情”这东西,所以我才会重视情谊胜过一切。不能说没有爱情就不会伤心丈夫有了心爱的女人。”
“你真的很奇怪。”文小姐被我滔滔不绝如吗啡的词令搞得忘了生气,只能痴痴跟着我的高谈阔论走。
我杜菲凡别的本事没有--哦不,是别的本事虽然很多,但最最厉害的其实是当我愿意演讲时,没有人能不被我催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