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干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里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著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女圭女圭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麼嚷的?」我凶霸霸的說︰「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麼?」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干嗎?」我沒那麼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著還是好的,多麼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佔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麼自由。」他忽然說。
「並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向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佔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只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佔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松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麼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們上哪里?」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懊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掛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著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佔姆士,你還要在這里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麼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說︰「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著場面,家里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著,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並不了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嘆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佔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佔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麼?佔美?佔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麼?」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麼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麼緊張,」我說︰「叫我怎麼正經得起來?誰要對著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麼可以做什麼。」
「佔姆士,哭喪著臉有什麼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月兌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嘆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麼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佔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听。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麼?今天晚上我請佔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著頭,思考良久,終于抬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氣,勇氣,馬寶琳,勇氣,必須提起勇氣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佔姆士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著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氣,身體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第三章
許久許久沒有午睡的閑情,也許我不止精神疲倦,連身體也疲倦起來。
夢中隱約看到自己方大學畢業,雙手抱著文憑,充滿朝氣地要出來改革世界,百折不撓,一切自底層干起,勇往直前。
我看見比較後期的自己,因受的挫折太多,已不那麼樂觀,事事得過且過,獨獨關心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