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東京的時間比預料中長得多,回到酒店,也並不听電話,心里盤算,待我回家,姚永欽可能已經找到新密友。
他不住地送花與電報,聲明如果第七天再沒有回音,人也跟著來。
我一笑置之。
閑時與工作人員逛遍大街小巷,度過前所未有的愉快假期,不是不喜歡日本,但不會對它顛倒,這塊地方的人民動不動對別人的文化瘋狂,大大打折扣,這樣沒有自信,如何征服人心。
生活能夠這樣正常,也出乎意料。
他們問我會不會留下來工作一年,不不不,我已見過紐約,袁祖康說的,一個人,要不往上走,要不停步不走,但不能往回走。
客串是可行的,但是真正加入他們的行列,那不行,始終我是標格利屋的人,否則不會得到這麼大的尊敬。
第十天姚永欽趕到。
正逢我購買禮物回來,看到他孩子氣而英俊的臉,倒是比意料中歡喜。
他說他思念我,過去十天內並無約會其他女子,說得像是什麼特別的恩典,對他來講,真是不容易。
「工作還沒有結束?」他問。
「明天最後一天。」
「讓我們結婚吧,我來接你回去。」
「告訴我一個應結婚的理由。」
「世上男人長得比你高的實在不多,起碼你在日本不會找得到。」
姚永欽就是那樣的人,他是那種以為浪漫便是一頓好的燭光晚餐,然後開了音樂跳慢舞的人。
母親比我幸運,她還嫁得到卡斯蒂尼尼,我們這一代,不但找不到負責的男人,連懂得生活的男人也絕無僅有。
有時候真想念袁祖康,他才會享受呢。
他要是知道我在往回走,不知道會怎麼想。
我確在這麼做。
屋子里的家私用具都最最普通,街上隨時可以買得到,粗糙的玻璃瓶罐才幾塊錢一只,杯子全不成套,已經不講究這些細節。
唯一舊貌便是每天插花,只要是白色的香花。
莫非是反璞歸真了,連男朋友都選性格簡單,不大有頭腦的,我這樣嘲笑自己。
馬小姐說,放一陣子假,讓心靈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特地去紐約看袁租康,他很頹喪很瘦,握住自己的手不出聲,他根本不似袁祖康了,體重減掉一半,頭發也掉了一半,一年不到,他受了好大的折磨。
我忍受不住,站起來說︰「我去找律師來同他們說話。」
他按住我。「嗨嗨嗨。」勉強地笑。
他告訴我他想念我。
我何嘗不是。
「寶貝,你原不必為我做這麼多。」
「你很快便會出來,祖康,我們再結婚,我還沒有老,我們可以再度大施拳腳。」
「我不知道,承鈺,我生活荒唐,不是一個好丈夫。」
「但最低限度,你知道我的靈魂在什麼地方。」我說。
他再度微笑,眼色中有一股不尋常的神氣,使我有不祥的預兆。
「你就快可出來,我與律師談過,不要擔心,這不過是漫長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們還有好長的一段日子。」
「你是路過還是特地到此?」
我不響。
「你原不必這麼做。」
「袁祖康,你老了,嚕里嚕蘇只有一句話。」
「我會報答你。」
離開那里,我把身體靠在牆角,要好一會兒才透得過氣來。
記得踫見袁祖康那一口,才二十一歲,只覺得他風流瀟灑,根本看不到月亮的另一面。
第九章
他一直對我不錯。
我再去見律師,為接他出來作準備。
正在進行保釋手續,消息傳來,袁祖康在獄中自殺身亡。
我與律師都大表震驚,像是平地起了一個忽喇喇的旱雷,震聾了他,震呆了我。
完全沒有理由。
並不是大案,亦非死罪,出來之後,即使不能恢復舊觀,也不愁生活。算一算,他只得三十六歲。
深深的悲哀之後,是無邊沮喪。我成日說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律師勸我去見心理醫生。
袁祖康的葬禮再簡單沒有,由監獄處代辦,他的朋友一個也沒有到。
是一個風和日麗的好日子,墓園里有夏季最後的玫瑰,熟透後的香氣似水果味道,十分醉人,只得我同律師看著他落葬。
當年的袁祖康雖不致一呼百諾,卻也門庭若市,車水馬龍的盛況我看見過,如今落得如此淒清下場。我為他不平,抬起頭,看著太陽,直至雙目刺痛,而葬禮已經完成。
這次之後,我想我永遠都不會再回到這個都會來,它太喜怒無常,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而且它辦得到。
正如我們所料.袁祖康什麼也沒留下來,我倆以前住餅的,在三十街的公寓,早由房東租給別人。是我不好,我不應在不適當的時候同他離婚,我應留在紐約市,天天去探望他,鼓勵他生存下去。
在這種時候,姚永欽送過來的鮮花變成了一個滑稽的對比。我問律師張伯倫︰「酒店房間像不像殯儀館?」
那天早上,我正收拾,預備回家。
律師卻來找我,說︰「慢著。」
「什麼事?」我是清白之身,何懼夜半敲門。
「袁祖康有東西留給你。」
「他有什麼?」
「我也不知道。他原來有物存放在銀行,立明遺囑,在他去世後,交予你,而當你有什麼事,則予以開啟。」
「開啟?是什麼,一只盒子?」
「不,是兩只密封的大型牛皮紙信殼。」
「里面是什麼?」
「不知道。」
「既然是給我的東西,讓我看看。」
「不在我們處,我可以帶你去看看。」
袁祖康袁祖康,你葫蘆里賣什麼藥。
我嘆了一口氣,死者為大,我只得跟張伯倫走。
途中張伯倫忍不住問︰「對于袁氏,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捫心自問,知道多少?一點也不知道。真抱歉,對他的底細一無所知。
他在什麼地方出生,在何處受教育,如何在西方都緩筧起,我皆一無所知,甚至他與什麼人來往,我也不甚了了,因為,正如他所說,我從來沒有愛過他。所以一切都不重要。
我關心他,如對一個朋友,而我從小甚少朋友,所以重視袁租康。
知道多少?唯一所知道的,便是他對我不薄,他欣賞我的姿色,捧高我,將我放在台上。
這些年來,他總是哄著我,從未對我說過一句重話,無時無刻不挖空心思地騙著我,好讓我下台。當時或者不察,現時卻深深感激,他從不使我難堪。
袁祖康委任的律師出來見我們時,面色凝重。
客套介紹證明身份之後,我問他要那兩份東西。
「它不在我們寫字樓。」
我揚起一道眉毛。
「它們太重要,我們將之鎖在泛亞銀行的保管箱,由一個職員及閣下聯同簽名方可取得。」
任憑是誰到這個關頭也會問︰「到底是什麼?」
「我們不知道。但這封信對你或許有幫助。」
是袁祖康的字跡。他不能寫中文,用的是英文。
握著他的信,我不禁微笑,祖祖祖,你不愧是個好舞伴,舞步竟有這麼多花式,叫人眼花繚亂。
我拆開信。
「承鈺,我把兩只信封留給你,但你必需牢牢記住,不要管它里面裝的是什麼,千萬不要試圖拆開它們,有人會來向你購買它們,律師會代你開價。永遠愛你,祖。」
簽署的日子,正是他死亡前一日。
這是他的遺囑。
「買主來過沒有?」我問。
「還沒有。我們會與張伯倫先生聯絡。」
「謝謝你。」
我們離開事務所。
「每只信封值多少?」我問。
張伯倫說了個價錢。
我不相信耳朵,隨即明白了,「這是勒索,張伯倫,我知道信封里是什麼。」我失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