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華開始︰「古時一個深夜,幾個書生坐在一起,辯論世上有無鬼——」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怕,說好不講鬼故事。」
「噓,听炯華講下去。」
炯華笑一笑,「其中一位辯才奇佳,硬是說無鬼,另外一人與他爭得面紅耳赤,硬是說不過他,不覺動氣,于是再努力爭辯」
這時宿舍天花板那盞六十火燈泡忽然閃了閃。
金容幾乎沒哀求︰「我們改講別的吧。」
其他女孩把金容按下去,「炯華,你盡避說。」
炯華說︰「可是他仍然爭不過,那人惱怒,站起來,拂袖,大聲道︰‘何謂鬼?僕即為鬼!’譯為白話,意思是‘誰說沒有鬼?我就是鬼!’抹臉,化為鬼魂而去。」
少女捫嘩一聲叫,都覺得緊張刺激,戰栗半晌。
是愛媚先靜下來,她凝視炯華,半晌她問︰「炯華,你講這個故事給我們听,是什麼意思?」
平平渾身寒毛忽然豎起來,瞪著炯華。
在這個靜寂的黑夜里,有什麼事不會發生?
炯華嗤一聲笑出來,「我當然不是鬼。」
大家松口氣,往塑膠杯子里添啤酒。
可是,炯華又說下去︰「不過,我想說的是,我是什麼樣的人,你們可看不出來。」
只有愛媚仍然狐疑,「炯華,你話中有話。」
大家又靜下來,看著炯華。
屋外仍然大霧迷漫,炯華慢慢走到窗前,拉下幔子,輕輕說︰「從小,我都不愛穿男裝,我比較喜歡與女生在一起,你們,明白嗎?」
那幾個女孩子像是被人在頭頂上澆上冰水,目瞪口呆,一句話說不出來,手腳不听使喚,動彈不得。
只見劉炯華微笑地說下去︰「已經是最後一次聚會了,同學之間,不必保存什麼秘密。」語氣有點無奈,亦有點淒迷。
她慢慢解開襯衫鈕扣,輕輕把襯衫卸下。
邂逅
六月的巴黎,就象巴黎六月的女孩子,穿著筆挺的牛仔褲,薄薄的棉紗T恤,時髦的卷發,靠在路邊咖啡店的藤椅上喝咖啡,隨時從褲袋里模出一只卡蒂埃打火機來吸一口煙。雖然熱,但是不至于干燥的程度,她們或瘦或胖,都有風姿,瘦的是畢加索粉紅時期,肥的是亥諾亞。
我喜歡巴黎,有一種畸形的偏愛,朋友常嘲笑我,「她呀,她的巴黎不止月圓一點,她的巴黎有兩個月亮。」
每一年考完試,我來不及的到巴黎。我從沒想過可以去別的地方,去了也沒用,去了我也會後悔我沒來巴黎,我喜歡這地方。
來了頭三天先把錢花了再說,剩一、兩百個法郎,天天吃面包,喝自來水,去羅浮爆。下午無聊,躺在印象派畫館的石階上曬太陽。
我常常懷疑我有點發臭,但是這不要緊。
我並不是在印象派的畫館看見他的。我在蒙馬特看見他。
他在蒙馬特搭個攤子跟人寫生,六十法郎一張速寫。
我以為他是日本人。巴黎的日本人很多,學生、游客、生意人,都是日本人。
他也以為我是日本人。
我站在那里看了他的畫很久,他沒有生意。
蒙馬特上聖心堂的那條路,逢我種有陽光的天氣,總有上百的小伙子在那邊搭攤頭寫生,看的人多,光顧的人少,實則他們畫得不好,所以做不到生意。他的速寫還算不錯的呢。
我模模口袋,我全身只剩一百個法郎,還想捱一個星期,說什麼也不能拿出來救濟他,況且我是不救濟日本人的。
我想走了。
他叫住我︰「中國人?」說的可是國語。
我笑了。「是呀。」我在他的小凳子坐了下來,用手擦擦汗。
「要不要速寫?」他問。
「沒有錢。」我說。
他笑。雪白的牙齒。
「你是巴黎住客?」我問。
「我還是巴黎穌邦大學的大學生呢。」他答。
我笑,「今天放假?」
「今天不上學,凡是天氣好,我們不上學,出來尋外快,即使是巴黎,也還得填飽肚子再說。」他的手已在紙上畫了起來。
「我是游客。」我說。
「一眼看就知道,傻雞似的。」他笑說。
我真為之氣結。
「你喜歡巴黎?」他問我。
「嗯,我沒錢乘車了,只好走上聖心堂去。」我說︰「斜坡很吃力。」
「你只一個人?」
「是。」
「哪里來?」
「倫敦。」
「在倫敦念書?」
「是。」我簡單的說。
我在倫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為虛榮。到底這年頭誰都要吃飯,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歡畫,是,但是畫沒有標準,畫隨時可以欣賞,畫隨手可以作出來。但大律師出庭可不是胡亂使得的。我沒有蔑視藝術的意思。可是藝術到底太有標準了,完全是個人的主觀。
他是一個美術學生吧,一看就看得出來。
此刻我是羨慕他的。我們在陰暗的書院里啃法律,一個案子又一個案子,天天下雨,樹上、石階,遲早連大衣上都會長出青苔來,在太陽下的蒙馬特擺攤子畫畫,多麼逍遙自在,風流快活。
我喜歡畫,可是喜歡管喜歡,我還沒有意思為藝術犧牲本人的前途,我不能為了快活幾年,將來回家孵豆芽,然後埋怨香港是個文化沙漠,不不,我是個庸俗的人,我讀我痛恨的法律,年年升級以後,再到巴黎來覓我的理想與清高。
此刻我看上去,一點也不像法律科學生。我穿爛褲子薄襯衫,破草鞋,身上發著臭,肚子咕咕的叫,餓得要命。
他說︰「畫好了。」他把圖釘取掉,把畫交給我看。
我接過了那張速寫。很漂亮的一張鉛筆畫,技巧很好,但沒有新意,可是六十個法郎,不能太苛求了,那畫中人發呆的樣子,跟我是很神似的。
我說︰「我沒有錢。」
「我知道。」他開始收拾他的攤子。
「你不做生意了?」
「不了。」他說︰「今天早上畫了兩張,賺夠了,咱們下山去走走,難得踫上一個會說國語的中國人。」
我看著他,這就是藝術家風度吧?賺夠了,就懂得不賺。誰做他的老婆,就夠倒霉的,交了房租,就不去賺女乃粉錢。這種人只可遠觀。
可是我懷疑他是有來頭的。他穿著雪白的一條牛仔褲,熨得有紋有路,雖然膝蓋處髒了一點,可是能夠肯定他是今天才穿出來的,他的一雙短靴子也款式可愛,簇簇新,他是一個很登樣的「藝術家」。
「你的肚子在叫,要到什麼地方去吃飯?我請你。」
我想說美心。
「美心?」他仍然笑,雪白的牙齒,光亮的眼楮。
我白了他一眼。
他抱著他的工具,便跟我走下山去,一路上他跟人打招呼。巴黎是一個美麗的地方,萬里無雲,在山路上可以看到下面的景色。
「要不要到我的公寓去?」他問︰「你放心,我是規矩人。」
我在心中打了一個算盤,我現在是三年級,還有幾年好畢業了,我的性命很值錢,犯不著冒險到一個陌生男人的公寓去。我偷偷看他一眼,然而若不去,他一定說我扭扭捏捏,不夠大方。所以我不響。
「你今天有什麼特別的節目沒有?」他問。
「沒有。」我說。
「看樣子你算是有資格的游客,我請你吃午飯,我會做很好的西班牙奄列,你要不要來?」
「好吧,先讓我看看你住的公寓在哪里。」
「不會在福克大道,是在聖米雪兒。」他說。
我的媽。
「咱們搭地下火車?」
「這種天氣,搭地下火車多可惜?走路回家吧。」
「要走上一小時呢。」我抗議。
「你這個游客,彷佛不大起勁似的。」他取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