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恩幾時回英國?」
「隔一、兩個月吧。」我說。
「我要回家了。」她說。
我有一陣失望。「啊,回新加坡嗎?」我禮貌的問。
「誰說的?」她反問︰「香港,我家在香港,新加坡跟我一點關系也沒有。」她急急否認著,越加證明她與新加坡有看不可分割的關系。
我點看頭。
「然而也未必,」她說︰「家里……春情形再說吧。我給你電話。」她寫了個號碼,遞給我。
吃完了飯,她開車送我回旅館。
我猛然記起來了!我問她,「原來你預備做什麼的?」
「也沒有什麼。」她微笑。
「我是誤了你的正經事了。」我歉意的說。
她笑,「除了你,誰還有正經事呢,不過想去印象派畫館。」
「我陪你去。」我說。
她端詳我,「你若喜歡,就陪我去,若不喜歡,就此道別,你別像思恩,這張他會畫,那張他也會畫。」
我笑,「我偏偏跟思恩一樣,可是我比他虛偽,我只心里想,嘴巴不說出來。好,我們回倫敦再見。」
「你要走了?」她問。
「明早回去。」我說。
她點點頭。
「謝謝你,」我自口袋里模了那只表盒出來,「你若真當我是大哥,這你收下,不要客氣。」
她也沒看見什麼,爽快的收下了,這女孩子是有默好處的。
可是她說︰「你若是我大哥,一切好辦了。」說得很是溫柔,溫柔過頭了,有點悲哀。
我說︰「你並沒有大哥……你是不會知道。」
「再見。」她說道,依然笑著,那笑容是極好的。
她到印象派畫館去了。
第二天清早我開車到布朗,還記得她的笑容。她是個不大愛說話的女孩子,很客氣,很世故。
妻與思恩提早回來。
我大吃一驚,問︰「孩子呢?」
「爸媽留住了。」她說,「不放走,說請了女乃媽,又說怕我照應不周。」
我氣,「你就答應了?孩子將來都不認得父母了!」
妻不響。
思恩說︰「你先別發脾氣,爸爸說兩個月就送回來,他親自來,還不行嗎?他們愛那嬰兒啊,你都不知道,跡近肉麻的,做夢還在抱孫子,早知這樣,我也早早結婚,養幾個來爭寵。」
我只好作罷,看了妻一眼,她笑了一笑,很了解我的樣子。我倒不好意思起來,我把禮物拿了出來給她看。妻驚喜,「這次圓門襤精了,買得似模似樣的,以往帶的東西,六國販駱駝似的,雜七雜八。」
思恩說︰「哈!我也有好東西帶來。」他帶了一只金表給我。我謝了,他又說︰「這趟走私兩只手表,海關竟沒發覺。」妻問他︰「還有一只是誰的?」他答︰「蘭花的。」我忽然說︰「蘭花是不錯的,請她來吃飯。」
妻說︰「思恩還記得蘭花中.我道早忘了,在香港玩得不像話了!」她向我眨眨眼。
「你別亂說我,大嫂,我天天坐在家抱佷兒──」我笑,「你們倆別再說了,沒完沒了。」
「我這就去找蘭花。」他說。
晚上妻跟我說︰「還是香港好,什麼都有,幾時我們回去呢?」她很渴望回家。
「等思恩上了軌道就回家。」我應看。
她很滿意。「這里也有好處,不過怎麼比得上家?」
她說得不錯。
思恩第二天來找我,他說︰「你在巴黎見到蘭花?」
我點點頭。
他隔了很久說︰「蘭花是不錯的。」
「是。」我簡單的說。
「臨大考她教我方程式,你沒想到吧,她功課好得很。」
我問︰「你幾時向她求婚?我叫你大嫂把戒指交出來。」
「她不肯嫁我。」
「你有誠意,她干嗎不嫁?」我反問。
「你不知道,她怪得很。我也沒有意思這麼快結婚,大家訂了婚倒是好。」
「我幫你說好了。」我說。
思恩很喜悅。「謝謝你,大哥。」
「我是把你交給她,由她再教你幾道方程式,我好與你大嫂回家去,誰還耐煩躺在外國?」
思恩笑了。
妻說︰「我還是不喜歡她。」
我說︰「那是你的偏見,她是不錯的。」
「我是老式女人,不太喜歡她那種作風。」
我說︰「思恩喜歡就行了。」
「這是你作的主。」她笑,把成事交了給我。
蘭花被思恩杓了出來。她倒沒回香港去。
她穿了一套很整齊的裙子,外加大衣一件,大方得很。手腕上戴著我買的浪琴表。
思恩一進門就往火爐靠,嘀嘀咕咕的抱怨,「我買的康斯丹頓不要,戴這種單老貨色。」
蘭花的眼楮沒春我,臉上卻掛著一個和氣的笑。本來大伯送一個表給弟媳,何等平常,可是因她這個溫馨的笑,情況就不同起來,我有點不安,好像做了什麼見不得光的事。
她原可以告訴思恩,那表是我送的,她為什麼沒說呢?
我也沒告訴妻,那些禮物是她挑的,但是──找只懶得嚕嗦。她是什麼意思?女孩子心思總是奇怪的。
大家吃了飯,我就跟她說正經事。
我說︰「大家都喜歡你,你認識思恩,也這麼些日子了,不如訂婚吧,算我作主。」
她不響,然後微笑,「大哥也會說謊,不過是你一個人喜歡我罷了,大嫂就一點也不高興我。思恩沒我也成。伯父伯母根本沒見過我,怎麼叫做大家都喜歡我?」
思恩在一邊就氣道︰「大哥好,大哥什麼都好,我告訴你,嫁大哥也不容易,你沒見大嫂?她忍耐功夫多好,像你?」
我喝止思恩,「吵架的日子多呢,怎麼專門在人前斗嘴?」
兩個人都不響了。
我覺得沒有什麼味道,可是話總得說完的,就說下去,「──訂了婚也好。」
思恩說︰「我是愛你的,蘭花,你也知道我,現在我走開,你有話跟大哥說好了。」他真走開了。
蘭花微微一笑,「有人求婚是這樣的。」
我說︰「他怕你不答應。」
她嘆一口氣,「我今年廿三了。」
我听著。
她說︰「大哥,我不瞞你,我媽媽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飯有兩種,我媽媽說的︰一種是做戲,胡亂上台謅幾句,錢就來了。她以前是做戲的,她應該知道。另外一種,是做太太。做戲的女人,一樣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營生,若在外國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選擇範圍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這里嫁人。思恩是不錯,很多女人等著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歡他,然而他不過是這樣的一個人。你給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當然答應,謝謝你,大哥。」
她說得這麼坦白,我自然明白。她並不愛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對象,可是因為她已經廿三歲了,勢必要嫁人的,家里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剛好在這個時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應下來。
我隱隱覺得不妥。
而思恩呢,我也很明白他,他在外頭玩著,玩得很險,說不定弄得不好,有女人會逼他娶她,不如名正言順的訂了婚,拿未婚妻作當箭牌,未婚妻管不了他,他只有好,這樣的關系維持得下去嗎?
我低聲問︰「你難道不愛思恩?」
蘭花答得很快,「我愛他就痛苦了。」
這倒也是實話。
「思恩說他愛你,你不相信?」我又問。
「他倒沒說謊,他沒必要說謊,他現在是愛我的。」
「你不能這樣說,思恩────他是不錯的。」
「是呀,我也這麼想,」她的微笑又上來了,「我肯嫁他,他未必娶我。」
「訂了婚總要結婚的。」
「未必。」她說︰「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