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恩几时回英国?”
“隔一、两个月吧。”我说。
“我要回家了。”她说。
我有一阵失望。“啊,回新加坡吗?”我礼貌的问。
“谁说的?”她反问:“香港,我家在香港,新加坡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急急否认着,越加证明她与新加坡有看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点看头。
“然而也未必,”她说:“家里……春情形再说吧。我给你电话。”她写了个号码,递给我。
吃完了饭,她开车送我回旅馆。
我猛然记起来了!我问她,“原来你预备做什么的?”
“也没有什么。”她微笑。
“我是误了你的正经事了。”我歉意的说。
她笑,“除了你,谁还有正经事呢,不过想去印象派画馆。”
“我陪你去。”我说。
她端详我,“你若喜欢,就陪我去,若不喜欢,就此道别,你别像思恩,这张他会画,那张他也会画。”
我笑,“我偏偏跟思恩一样,可是我比他虚伪,我只心里想,嘴巴不说出来。好,我们回伦敦再见。”
“你要走了?”她问。
“明早回去。”我说。
她点点头。
“谢谢你,”我自口袋里模了那只表盒出来,“你若真当我是大哥,这你收下,不要客气。”
她也没看见什么,爽快的收下了,这女孩子是有默好处的。
可是她说:“你若是我大哥,一切好办了。”说得很是温柔,温柔过头了,有点悲哀。
我说:“你并没有大哥……你是不会知道。”
“再见。”她说道,依然笑着,那笑容是极好的。
她到印象派画馆去了。
第二天清早我开车到布朗,还记得她的笑容。她是个不大爱说话的女孩子,很客气,很世故。
妻与思恩提早回来。
我大吃一惊,问:“孩子呢?”
“爸妈留住了。”她说,“不放走,说请了女乃妈,又说怕我照应不周。”
我气,“你就答应了?孩子将来都不认得父母了!”
妻不响。
思恩说:“你先别发脾气,爸爸说两个月就送回来,他亲自来,还不行吗?他们爱那婴儿啊,你都不知道,迹近肉麻的,做梦还在抱孙子,早知这样,我也早早结婚,养几个来争宠。”
我只好作罢,看了妻一眼,她笑了一笑,很了解我的样子。我倒不好意思起来,我把礼物拿了出来给她看。妻惊喜,“这次圆门褴精了,买得似模似样的,以往带的东西,六国贩骆驼似的,杂七杂八。”
思恩说:“哈!我也有好东西带来。”他带了一只金表给我。我谢了,他又说:“这趟走私两只手表,海关竟没发觉。”妻问他:“还有一只是谁的?”他答:“兰花的。”我忽然说:“兰花是不错的,请她来吃饭。”
妻说:“思恩还记得兰花中.我道早忘了,在香港玩得不像话了!”她向我眨眨眼。
“你别乱说我,大嫂,我天天坐在家抱侄儿──”我笑,“你们俩别再说了,没完没了。”
“我这就去找兰花。”他说。
晚上妻跟我说:“还是香港好,什么都有,几时我们回去呢?”她很渴望回家。
“等思恩上了轨道就回家。”我应看。
她很满意。“这里也有好处,不过怎么比得上家?”
她说得不错。
思恩第二天来找我,他说:“你在巴黎见到兰花?”
我点点头。
他隔了很久说:“兰花是不错的。”
“是。”我简单的说。
“临大考她教我方程式,你没想到吧,她功课好得很。”
我问:“你几时向她求婚?我叫你大嫂把戒指交出来。”
“她不肯嫁我。”
“你有诚意,她干吗不嫁?”我反问。
“你不知道,她怪得很。我也没有意思这么快结婚,大家订了婚倒是好。”
“我帮你说好了。”我说。
思恩很喜悦。“谢谢你,大哥。”
“我是把你交给她,由她再教你几道方程式,我好与你大嫂回家去,谁还耐烦躺在外国?”
思恩笑了。
妻说:“我还是不喜欢她。”
我说:“那是你的偏见,她是不错的。”
“我是老式女人,不太喜欢她那种作风。”
我说:“思恩喜欢就行了。”
“这是你作的主。”她笑,把成事交了给我。
兰花被思恩杓了出来。她倒没回香港去。
她穿了一套很整齐的裙子,外加大衣一件,大方得很。手腕上戴着我买的浪琴表。
思恩一进门就往火炉靠,嘀嘀咕咕的抱怨,“我买的康斯丹顿不要,戴这种单老货色。”
兰花的眼睛没春我,脸上却挂着一个和气的笑。本来大伯送一个表给弟媳,何等平常,可是因她这个温馨的笑,情况就不同起来,我有点不安,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她原可以告诉思恩,那表是我送的,她为什么没说呢?
我也没告诉妻,那些礼物是她挑的,但是──找只懒得噜嗦。她是什么意思?女孩子心思总是奇怪的。
大家吃了饭,我就跟她说正经事。
我说:“大家都喜欢你,你认识思恩,也这么些日子了,不如订婚吧,算我作主。”
她不响,然后微笑,“大哥也会说谎,不过是你一个人喜欢我罢了,大嫂就一点也不高兴我。思恩没我也成。伯父伯母根本没见过我,怎么叫做大家都喜欢我?”
思恩在一边就气道:“大哥好,大哥什么都好,我告诉你,嫁大哥也不容易,你没见大嫂?她忍耐功夫多好,像你?”
我喝止思恩,“吵架的日子多呢,怎么专门在人前斗嘴?”
两个人都不响了。
我觉得没有什么味道,可是话总得说完的,就说下去,“──订了婚也好。”
思恩说:“我是爱你的,兰花,你也知道我,现在我走开,你有话跟大哥说好了。”他真走开了。
兰花微微一笑,“有人求婚是这样的。”
我说:“他怕你不答应。”
她叹一口气,“我今年廿三了。”
我听着。
她说:“大哥,我不瞒你,我妈妈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饭有两种,我妈妈说的:一种是做戏,胡乱上台诌几句,钱就来了。她以前是做戏的,她应该知道。另外一种,是做太太。做戏的女人,一样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营生,若在外国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选择范围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这里嫁人。思恩是不错,很多女人等着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欢他,然而他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你给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当然答应,谢谢你,大哥。”
她说得这么坦白,我自然明白。她并不爱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对象,可是因为她已经廿三岁了,势必要嫁人的,家里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刚好在这个时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应下来。
我隐隐觉得不妥。
而思恩呢,我也很明白他,他在外头玩着,玩得很险,说不定弄得不好,有女人会逼他娶她,不如名正言顺的订了婚,拿未婚妻作当箭牌,未婚妻管不了他,他只有好,这样的关系维持得下去吗?
我低声问:“你难道不爱思恩?”
兰花答得很快,“我爱他就痛苦了。”
这倒也是实话。
“思恩说他爱你,你不相信?”我又问。
“他倒没说谎,他没必要说谎,他现在是爱我的。”
“你不能这样说,思恩────他是不错的。”
“是呀,我也这么想,”她的微笑又上来了,“我肯嫁他,他未必娶我。”
“订了婚总要结婚的。”
“未必。”她说:“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