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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鞋兒 第9頁

作者︰亦舒

原本要待五月才開花,法國鄉下的少女,人手一串,買回插在瓶中。

誰買給我一盆鈴蘭?

小小的花鐘,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會得送非洲紫蘿蘭,但不是鈴蘭。

是誰?

還有一只白信殼,拆開來,上面用紫色墨水寫︰「與我跳華爾滋。」

沒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認識簡而清,否則準是他,還有誰那麼了解女人的心意?

華爾滋。

不知誰同我開玩笑。我不會跳華爾滋。

我不會游泳,不會跳舞,不會打球,亦不懂玩樂器,什麼都不會。

這是誰?

我把花盆轉了轉。

茱迪跑進來,「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時,莉莉及奧莉花她們都四點鐘走。」

「可以。」我簡單的說。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濃艷的花,也還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開的酒廊,叫卡薩諾娃。」

我微笑,又通宵達旦。

吃完夜飯九點,還嫌早,先去看場電影,十一點散場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兩點鐘回家。

怎麼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經相當疲倦,如果吃頓飯還可以應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許茱迪會得說︰「年紀不一樣。」

我還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顏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層一層,我親眼看著她似變戲法似的把五官變出來,紅是紅,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緊,她有一罐礦泉水,對牢面孔一嘖,霧水珠使粉沉澱,用化妝紙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膚吸收。

嘩,滑得如剝殼雞蛋。

她妖妖嬈嬈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張太太過來查視我,「對了,那個報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趕出來的。」.

我還想同她打趣幾句,「新歷年還是農歷年假期之前?」

誰知張太太板看面孔,假裝沒听見,「記住。」

轉頭就走。

我索然無味。下屬是下屬,沒情講。她要說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沒心情,便不听笑話。也許人人那麼向往升級,便是為獲得這種權利。

我又把鈴蘭的盆子轉一轉,聞到一陣幽香。

是誰開我的玩笑?

既然那麼趕,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來打字。

打字員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鐘,四點四十分。

他說的,五默前會得給我電話。

大抵不會了,說過算數,我也沒懷什麼希望,有種做債主的感覺︰「你幾時回覆我?」

「你幾時走?」「五點。」「我五點前給你電話。」兩人一齊掛上電話。

我也不想做到這樣。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講風度,也不行,那麼不計較,以後還怎麼混。

澳天問起,又說一時走不開,不好意思,現在不一樣見,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沒辦法。

鈴蘭,當然不會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過台灣玫瑰花,瘀黑的紫紅擱冰箱運來,都開不出,花瓣死命包緊著,一下子睫就軟下來,還含苞與盛放呢,見過那種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簡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後我還是會撥電話給他,閑閑問一句︰「怎麼樣,幾時出來。」

如果是真的錢債案,倒好辨,找個律師付數百元叫他代為追討,什麼事都沒有。

但這不是錢。

也許我應當放棄這一筆債項,當爛帳一筆勾銷,連利息都犧牲掉。

現在這樣念念不忘簡直不是生意經,磨得我壯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擺在辦公室里,抑或帶回家?

也不是沒有收過花。轉職、生日、或是為朋友做了事,多數會得收到花。

送濫了,寫張支票給花店,隨便送什麼︰玫瑰、丁香,當事人也許是掛帳的,花也沒見過。

這盆鈴蘭是不同的。

不過也不需要小題大做,使它在辦公室擱一天吧。

如果給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樣的小意思走進走出,真會笑大了嘴。

同樣的一件事,十八歲做,是天真純清,廿六歲做,是老十三點。

我性格略為狷介,不能視旁人為無物,我頗介意別人對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膽大妄為。

我終于在下午六點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趕著回家過節。

店鋪還沒有休息,幾萬枝火的燈光照向各式名貴禮品,尤其是首飾店,都在大減價。

有些女孩子以艷羨的眼光盯牢各種顏色的寶石,心向往之,也有一個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討厭!展覽財富最令人厭惡。」她說。

我並沒有逗留。

頭一兩年賺錢的時候,特別愛把薪水用來裝扮自己,首飾、衣物、能買的全買下來,手袋都幾十只,鞋子數不清那麼多。

到現在反而不計較。

有兩個早結婚的女同學問我,「你周身名牌,到底為什麼?」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覺得。多年來都在那兩家店買東西,因為招呼好,貨色齊,而且經濟,萬一褪了色,還可以拿回去投訴。

我不覺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現在穿衣服純為護體,早不講究花式,況且做我們這種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們都很樸素。

但在家庭主婦眼中,我還是名牌崇拜者。

我聳聳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辦法,我坐下喝一個龍蝦湯,吃一塊面包。

到八點多才踱回家,開了電視機,躺到床上,鼻中還似有鈴蘭的香氣,此刻又後悔沒把花帶回家來。

他的電話始終沒有來。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個懶腰,深覺這一天跟另一天沒有什麼分別。

離婚後,只覺清靜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並不想說誰是誰非,真的要開起研討會來,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對象是家人所認可的,我並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條錯路來得標新立異。只是我的對象在婚後與他在婚前的包裝是完全兩碼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這種事在事前是永遠沒法子看得通的,等于買六合彩一樣,六個號碼在沒開獎前怎麼會知道,所以不必嚴肅地教訓結錯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離婚了。

分手後似陌路人一樣,完全沒見過面。

真慶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後可以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過?可以這麼說,但怪自己多此一舉,結什麼婚,別以為社會開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詞,離婚婦人長,離婚婦人短,舊聞當新聞,老是咬著不放。

去年農歷年,跑去作客,一個老頭正在派紅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鏡,上下打量我,忽然說︰「你結過婚,不給你。」

我又沒向他拿!

無端受許多這樣的氣,很覺無味。

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幾乎要怨起吃人的禮教來。

每個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選的,既然認定要這樣走,也沒有什麼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誰的電話。

電話鈴很少響,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從前剛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點半左右打電話來︰一我們在黑天鵝,你來不來?」

我還想給他一個落台的機會,正支吾,誰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嚕嗦,你到底來不來?」

我只得說︰「不來。」

他立刻摔了電話。

你瞧,還怪我。

這種電話,不听也罷,並不是酸葡萄。

空的時候頂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沒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換,大部份的時間還得靠自己打發。

幸虧我是電視迷,而本市的電視節目那麼精彩,百看不厭。

大概是要這樣終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則樂得清靜,二則我還有時間,即使十年後再出動,也不過三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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