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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红鞋儿 第9页

作者:亦舒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澳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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