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他爽快地答應。
我挑選了一套餐具送給他。
我們約好黃昏在他公司附近的咖啡室見面。
「恭喜你。」我說。
他臉上沒有任何喜悅的表情。
「這份禮物﹐希望你和你太太喜歡﹐那天我應該不能來。」
「哦﹐真可惜。」
「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早就應該跟你說的了﹐薄扶林道那層樓﹐是你買的﹐屋契上有我的名字﹐既然我們不再走在一起﹐我想﹐你應該在屋契上刪去我的名字﹐況且你現在結婚了﹐這件事不應該再拖下去﹐你找律師準備好文件吧。」
「我沒打算這麼做。」他斷然拒絕﹐「你記得以前我們常來這里喝下午茶嗎﹖喝完了下午茶﹐你就陪我散步回公司去。」
我默然。
「你忘記了嗎﹖」
「我沒有忘記。」我說﹐「但是你要結婚了。」
「只要你說一句話﹐我就立刻取消婚禮。」
「怎麼可以呢﹖這樣對你太太很不公平。」
「這是我和你之間的事。」
「結婚不是鬧著玩的。」
「你還未開始後悔嗎﹖」他問我。
原來他想我後悔﹐他終究是個輸不起的人。
「我從來不後悔。」我說。
「那麼﹐謝謝你的結婚禮物。」他倔強地收下我送給他的禮物。
我們在咖啡室外面分手﹐是的﹐以前我常常是在這樣的黃昏陪他走一段路﹐然後才獨自回家。
「再見。」他跟我說。
我目送他離開﹐那曾是我熟悉的背影。我從沒想過﹐他愛我這樣深﹐甚至不惜用一段婚姻來令我後悔。
我從來不後悔﹐但是﹐看著他倔強的背影。我不禁問自己﹐我是否做對了。
第二天黃昏﹐政文差人送來一份文件。
「楊先生請你在文件上簽署。」送文件來的人說。
我簽了以後﹐薄扶林道那層樓﹐便不再有我的份兒。
政文是一個喜歡賭博的人﹐他咄咄逼人﹐希望我到最後一刻會後悔。
我在文件上簽署。
我和政文之間﹐不再有什麼牽連。
回家的路上﹐不知為什麼﹐手竟然輕微地顫抖﹔剛才在文件上簽署﹐我的手並沒有顫抖﹐等到這一刻﹐它才開始顫抖。我簽上名字﹐為這段情劃上句號﹐我永遠失去政文了﹐可是﹐你會永遠留在我身邊嗎﹖回到家里﹐你正在浴室里洗澡。
「這麼早﹖」我問你。
「想回來洗個澡﹐然後睡一會。」你說。
你的西裝就掛在椅背上﹐我想替你把西裝掛起來﹐可是﹐在西裝的口袋里﹐我發現那半截竹簽﹐事隔這麼久﹐你仍然保留著那半截竹簽。
我跟你玩的那個游戲﹐你很願意相信。
你從浴室里出來﹐我拿著那半截竹簽問你﹕「你還保留著嗎﹖」
你不否認也不承認。
「你以為她會回來嗎﹖」
「她不會回來的。」
「但是你一直希望她回來﹐即使只是個魂魄﹐對嗎﹖」
「你別胡說﹐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那你為什麼要把竹簽放在身邊﹖」
「我根本忘記了它在這件西裝的口袋里。」
我狠狠地把竹簽截斷。
「你干什麼﹖」
「你為什麼這樣緊張﹖」我質問你。
「你無理取鬧。」
「你什麼時候才肯忘記她﹖你只是拿我代替她﹐對嗎﹖你寂寞罷了。」
「我要回去上班。」你拿起西裝說。
「你走了就不要回來。」
你關上門離開﹐你真的走了。
我記得這樣清楚﹐因為那是我們第一次吵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那天的無理取鬧﹐是因為我突然失去了安全感。
我一直在等你﹐直到深夜﹐還不見你回來。
我站在窗前﹐你家里有燈﹐你回家去了﹐是不是不再回來﹖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給你。
「對不起。」我哽咽。
「你在哭嗎﹖別哭。」你在電話那邊溫柔地說。
我哭得更厲害﹐問你﹕「你是不是不再回來﹖」
「我很怕跟你吵架。」
「我不會再那麼無理取鬧。」
「別這樣﹐我明天回來好嗎﹖」
「不﹐我不能等到明天。」
「別這樣﹐你睡吧﹐我明天回來。」
我躺在床上﹐希望明天快點來臨。
棒了一會﹐我又走到窗前﹐你屋里的燈亮著﹐你真殘忍﹐為什麼要等到明天﹖你突然開門進來﹐嚇了我一跳。
「你家里的燈為什麼亮著﹖」我問你。
「關了燈﹐你就知道我會回來。」你笑說。
「你為什麼要回來﹖」
「怕你哭。」你說。
你曾經為我的眼淚那樣緊張﹐你還記得嗎﹖也許﹐我不曾意識到﹐我對你的愛﹐逐漸變成你的包袱。
那天﹐走進一間珠寶店﹐本來是想買一只月相表給你﹐卻在店里踫到政文和他的未婚妻。
政文看到我﹐精神一振﹐立刻介紹我跟他的未婚妻認識。
「這是我的未婚妻。」政文牽著她的手跟我說。
政文的未婚妻很年輕﹐看來只有二十一、二歲﹐有一張滿好看的女圭女圭臉﹐她一直微笑著站在政文身後﹐像絲蘿托喬木似的。
「你們是舊同事嗎﹖」他的未婚妻天真地問我。
原來政文不曾向她提及我。
「是的。」我說。
我和政文曾經共事﹐共事一段愛情。
「我們來買結婚戒指。」她又再天真地說。
我留意到政文對她的天真開始感到不耐煩。
「再見。」我轉身離開珠寶店。
政文在我身後對他的未婚妻說﹕
「要最大的一顆鑽石吧﹐鑽石是女人的星星。」
我知道他是說給我听的﹐這句話﹐他也對我說過﹐但我還是喜歡星星多一點。
「蘇小姐棗」政文的未婚妻在後面叫我﹐「你會來參加我們的婚禮嗎﹖」
「她不能來。」政文替我回答。
「那真可惜。」她說。
「對不起﹐祝你幸福。」我說。
「謝謝你。」她說。
「楊政文﹐祝你幸福。」我由衷地祝福他。
「謝謝你。」他倔強地說。
這一天晚上﹐我收拾行李準備明天出發去法蘭克福參加一年一度的布展。
這麼快又一年了。
「你喜歡什麼生日禮物﹖」我問你。
「不用了﹐我已經很久沒有慶祝生日。」
「所以才要慶祝。我從法蘭克福回來之後﹐你就要告訴我。」
第二天早上﹐你送我到機場。
你跟徐銘石說﹕「麻煩你照顧她。」
我還是頭一次跟你分開﹐我舍不得﹐因此也顧不得徐銘石就在旁邊﹐我牽著你的手﹐一直不肯放開。
「我去買喉糖。」徐銘石借故走開。
「你會惦著我嗎﹖」我問你。
你從口袋里掏出一包藥來﹕「為你準備了一些藥﹐萬一在那邊身體不舒服﹐就吃點藥。」
你把五顏六色的藥逐一向我解釋﹕「白色圓形的是頭痛藥﹐白色長形的是頭痛很厲害時吃的。白色細顆的是止嘔藥﹐更細顆的是止瀉藥﹐水土不服﹐上吐下瀉﹐可以服這兩種藥﹐膠囊是抗生素﹐喉痛的話早晚服一顆。這兩顆黃色的是安眠藥﹐因為時差問題睡不著﹐可以服一顆。」
「有毒藥嗎﹖」我打趣問你。
「很抱歉﹐你把這里所有的藥吞下肚里﹐也不會死。」你一本正經地說﹐「用酒來送藥就不能保證了。」
「才去幾天﹐怎會有那麼多病﹖」
「今次用不著﹐可以留待下一次﹐每次出門都放在身邊就行了。」望著你﹐我知道我比政文的未婚妻幸福﹐起碼﹐我愛的男人也愛我。
「要進去了。」徐銘石說。
我依依不舍地摩挲你的鼻子﹐你的鼻子很冷呢。
「進去吧。」你說。
那是你唯一一次到機場送我。
在機艙里﹐我把你給我的藥掏出來﹐像個傻瓜似的﹐看完又看。
「你不舒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