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登入注冊
夜間

單身公害 第11頁

作者︰琳茜•珊德斯

正如他預期的,血液沖上她的雙頰,加深紅暈,而怒火在她眼中閃爍。路森判定黎凱蒂生氣的時候是個漂亮的小東西。他享受地看著她。

盡避對他相當不悅,她臉上的氣憤突然緩和下來,接著發表意見︰「你今天的氣色好多了,看來你頭部的傷口終究沒有惡化。」

「我告訴過你我沒事。」路森說道。

「對,你說過,」她同意道。接著,她看起來有點不自在地說:「對不起,從第一次之後,我就沒有再去檢查你的狀況。我本來打算起來檢查的,可是沒有听到鬧鐘。我八成是在睡夢中不小心關掉了。」

路森揮手示意她不要道歉。是他關掉鬧鐘的,她不需要道歉。他不認為凱蒂會很感激他居然趁她睡著的時候溜進她房間。她大概也不會想知道他在關掉鬧鐘之後,站在床邊看著她的睡姿:他著迷地凝視她睡夢中天真無邪的表情,注視法蘭絨睡衣上的小兔子隨著呼吸起起伏伏。他多麼想要拉開那件無比端莊的睡衣,露出她的粉頸,瞧瞧底下跳動的脈搏。不。她絕對不會想知道這些事情,于是他保留這個秘密,又啜了一口咖啡。

這飲料很苦澀,奇怪的是,喝起來味道不錯。路森想不起他這麼多年來避免喝咖啡的理由。的確,曾有醫生警告過咖啡中的刺激成分對他的影響比對人類強大兩倍,可是目前他還沒發現影響的跡象。當然,他才喝了一、兩杯,也許他不該再冒險多喝。他放下杯子。

「那麼,我們要做什麼?」他突然問道,將話題從凱蒂昨晚沒有醒來檢查的事帶開。

「嗯,我已經將信件分類放好。有許多信件的主旨和問題很類似,譬如詢問你接下來會不會寫路森或柏軒的故事,」她解釋道。「所以我把問那個問題的都放在同一堆。每種分類你寫一封制式回信,這樣大概可以減低到二十幾種,你就不必回幾百封信了。」

「當然,如果你肯閱讀每一封信,個別寫個一、兩行的回覆,那會很貼心。」她躍躍欲試地補上一句。

路森猜想她認為這整個構想會讓他生氣。他也的確感到惱怒,忍不住抱怨。「我寫別的書從不需膛這種渾水。」

「別的書?」她迷惑地眨眨眼,然後說道:「喔,你是說你寫的歷史教科書。唉,那不一樣,那是非小說,大多是大學上課時使用。很少學生會寫仰慕信給教科書作者。」

路森扮個鬼臉,又喝下一大口咖啡,免得自己對她說最近的作品也是非小說,只是被歸類成吸血鬼羅曼史販賣而已。

「反正我認為已經分成好幾類了,可以開始回信。我可以向你說明每一堆信件的類別,你就針對每一種寫一封共用的回信。我繼續把剩下的信分類放好。」她這麼建議。

路森點頭默許,抱著雙臂等待。

「你需不需要紙筆記下我的說明?」片刻之後,她問道。「以免你遺漏了?這里起碼有二十種分類,而且--」

「我記性很好,」路森如此宣稱。「繼續。」

凱蒂的視線緩緩地繞了一圈,顯然試圖決定該從哪邊開始。「老天,他真像『國王與我』那部電影中那個光頭的家伙。」他听到她低聲抱怨。

路森知道照理說自己應該听不見那句話,可是他的听覺非常敏銳。他很喜歡享受她怒氣沖沖的模樣,所以自己加注了一句:「你是指尤柏•連納。」

她猛然轉過身來,大為警覺地看著他。他點點頭。「他扮演暹羅國王,演得很好。」

凱蒂猶豫了一下;接著,顯然認為他沒有生氣,她稍微放松下來,甚至擠出一朵微笑。「那是我最喜歡的電影。」

「喔,他們把這個故事拍成電影了嗎?」他很感興趣地發問。「我看的是舞台首演。」

她好似相當懷疑,他發現看過羅杰斯與漢默斯坦制作的百老匯首演--如果他沒記錯,首演是在一九五一年--等于承認自己已經一大把年紀了。而他的外表不過三十五、六歲,難怪她的表情會很驚訝。他清一清喉嚨,又說了一句︰「當然是重新上演的時候,大概是一九七七年在百老匯。」(譯注︰RichardRodgers和OscarHammerstein是美國音樂劇史上非常成功的拍檔,從一九四O年代開始,合作推出過許多部膾灸人口的音樂劇,包括「真善美」TheSoundofMusic。)

她揚起眉毛。「你那時候一定只有七、八歲了吧?」

路森不願意撒謊,只好咕噥一下算數。「我記憶力非常好。」

「是啊,你當然記性很好。」凱蒂嘆氣,拿起一封信。她大聲念出來:「親愛的殷先生。我讀過《愛情會咬人》一、二,而且好喜歡這些故事。不過,第一集是我的最愛。你真的相當有才華!那本小說的中古世紀氣氛是這麼的恐怖與真實,我幾乎相信你親身經歷過那個時代。」凱蒂頓了頓,抬頭看路森。「這一疊信件都是這種路線,極力贊美你的寫實功力,以及故事讀起來仿佛是你的親身體會。」

路森只是點點頭,她皺眉問道:「如何?」

「怎麼?」他訝異地問。「讀者說得對。」

「讀者說得對?」她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你只想要寫這句話?『親愛的讀者,你說得對』?」

路森微微一聳肩,不明白為什麼她要提高聲音。讀者是正確的。他的作品讀起來仿彿他去過中古世紀,因為他確實在那個時代生活過。並非在他父母相遇的那一年,但也相隔不久--在那個年代,改變的速度非常緩慢,一切幾乎沒什麼差別。

他看著黎小編輯把那封信啪地放回那一疊上面,然後向下一疊移動。整個過程中,她一直低聲抱怨他是個狂傲自大的混蛋,外加種種貶抑的形容,「不體貼」和「缺乏社交技巧」只是其中兩項。路森知道這些話他全都不應該听見。

他並不覺得受到冒犯。他已經活了六百年,早已從歲月中得到自信。路森猜想,對大多數人來說,他的確顯得很自負,可能甚至是個混蛋。想當然耳,他不怎麼體貼,而且他知道自己的社交技巧有點不靈光了。亞堤和柏軒對于社交向來比較在行。然而,在度過這麼多年隱居寫作的生活之後,他的社交經驗相當不足,他也有自知之明。

然而,他看不出有什麼理由值得他費心磨練社交技巧。在他的人生舞台上,讓別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似乎是種麻煩的重擔。

他曾經帶一個女服務生去晚餐,那個服務生說過的話剛好可以解釋他的經驗。她說:「你去工作、輪班,一切都很順利。大部分的客人都很好,雖然偶爾會踫到一個惡劣的。可是,有時候你踫上了個討厭鬼,甚至連續兩、三個,會讓你很沮喪,令你既疲倦又悲慘,讓你覺得人類可惡透了。然後也許有個小嬰兒發出輕輕的咕咕聲,並向你微笑,或者另一個客人帶著同情的笑容,對你說『今天晚上很辛苦吧?』然後你的心情又會好起來了,你會發現人類也許不是那麼惡劣。」

路森曾經度過好幾十年痛苦的歲月,他感到疲倦、沮喪,而且覺得仿佛所有的人都很差勁。他沒有力氣也沒有意願去忍受他們,只想獨處。所以他開始寫作--單獨工作讓他保持忙碌,也帶他進入更為快樂的世界。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

單擊鍵盤左右鍵(← →)可以上下翻頁

加入書簽|返回書頁|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