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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新娘 第2頁

作者︰藍雁沙

「不行,繼續往前走!」柔柔朝司機大聲的說。「阿進,叔叔休想再把我扔在南部自己一個人過日子了。」

「妳不是自己一個人啊!不是還有秀姨跟呂叔他們在照顧妳?」阿進狐疑的說。「難道,他們……」

柔柔不耐煩的揮揮手。「不是啦!秀姨跟呂叔他們都很照顧我……可是,可是……反正我就是想回台北,跟叔叔一起生活嘛!」

眼看著目的地越來越接近,阿進抽出張面紙,不斷擦著額頭的汗珠。「可是柔柔,妳不覺得應該先跟妳叔叔說一聲比較好?起碼,我可以去接妳,或者我們可以準備一下,看要怎麼替妳安排……」

「嗯哼,阿進,我已經是個大人了。我不會再像以前那麼容易大驚小敝的,所以你們不用再把那些跟PLAYBOY收起來了。」柔柔做個心知肚明的表情,拍拍阿進的手背。

苦笑滿臉的阿進無奈的看著她。「柔柔,自從妳十二歲時,突然在吃早飯時問妳叔叔︰『為什麼書上的女生都沒有穿衣服?』之後,老大已經通知我們,屋子里不準再有那些『會傷害柔柔幼小心靈的東西』的書跟錄像帶了。」

「真是抱歉!」柔柔愧疚的打開車門,邊打量著面前的房子。「我那時候根本不懂……阿進,叔叔不是住在公寓里的嗎?」

阿進付了車錢,提起柔柔的行李。「他的公寓還在啊!只是現在他比較常回到這里住,進去吧!」他打開鐵門。

「大麥,小麥,下去!」听到阿進的大喝,兩只渾身白毛皮上灑滿黑點的狗,立刻乖乖的從柔柔懷里退下。牠們坐在地上,興奮的直盯著柔柔看。

「哇!大麥跟小麥都長這麼大了!我上次看到牠們時,牠們都還只是小小的小狽而已!」柔柔跟著阿進,將身上的大帆布包扔在沙發上,看著隔著紗門的外頭悶哼著的兩條狗。「為什麼不讓牠們進來呢?」

「不行。這兩個恐怖分子沒事就到處亂咬,所以老大說不要讓牠們進來。」阿進倒了杯柳橙汁給柔柔,自己則是好整以暇的,坐在她對面看著她。「柔柔,妳這回準備在台北待多久?」

柔柔拿開唇畔的杯子,她蹙眉看著阿進。「阿進,我不打算回南部了。」

阿進的表情彷佛柔柔說的是什麼天大的笑話。「柔柔,妳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老大不會放心把妳留在這個亂七八糟的地方,所以妳還是……」

「什麼叫亂七八糟的地方?阿進,你們都在這里啊!我不覺得我待在這里有什麼不好!」柔柔輕輕的放下杯子,正視著阿進。「況且,有你跟阿金、小李在,我在這里是很安全的。除非,你們不再疼我、保護我了……」

阿進苦惱的看著她。「柔柔,妳明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的。唉!我現在最煩惱的是要怎麼告訴老大,妳總該最清楚他的脾氣……」

「放心好了,叔叔他不會怎麼樣的。」柔柔說著拍拍阿進的臉頰,提起自己所有的行李。「我該到哪個房間?還有空房間嗎?」

「當然有了,老大當初裝潢時,就特別為妳留了個房間。只是,柔柔,我還是覺得妳最好別抱太大的希望,妳來台北度假還說得過去,至于長住嘛……我看不太樂觀!」阿進搶過她的行李,帶著她走到樓上的一間房間。

柔柔眨眨眼楮,看著那個粉紅色的房間。從天花板、窗簾,一直到地毯,到處都是各種深深淺淺、不同的粉紅色所構成的世界。

「怎麼樣?這是老大特別請他的『好朋友』林秀雲,為妳設計的。」阿進將柔柔的行李都放在床畔,看著佇立在房口若有所思的柔柔。

「林秀雲?還是那個室內設計師,叔叔有沒有打算跟她結婚?」柔柔走進去拉開窗簾,讓白花花的陽光毫不隱藏的,穿過大片的落地玻璃門,透進房里。

阿進聳聳肩,走到門口。「丫頭,我是說真的。老大絕不會答應妳長住在台北的,妳最好先做好心理準備。我去煮飯了。」

「阿進!」柔柔沖動的叫住他。「難道我必須一輩子,都在南部的別墅里住著?等著叔叔幫我挑個門當戶對的男人嫁了就好?」她不無悲哀的喃喃自語。

「丫頭,別想那麼多了。妳叔叔一定會幫妳找個最英俊瀟灑、溫柔體貼的男人當老公的。我記得,妳最愛吃我煮的瓜仔肉跟紅燒肉了,晚上等著大吃一頓吧!」阿進說完自顧自的走下樓去,留下柔柔將頭靠在門上沉思著。

這樣就足夠了嗎?為什麼你們都猜不透我的心呢?到底我的命運是如何呢?誰能告訴我?嘆著氣的她,只能苦笑的走進房里關上門。

***

皺著眉,看著室內一片膩得死人的粉紅色,柔柔心不在焉的將身上的衣物都剝光。走進浴室一看,果然,連浴室里也都是粉紅色系的裝潢,她放好水,將自己浸入微溫的水中。

阿進說得很有道理,叔叔一定不會允許她在台北待超過一個月的。阿進的名字很可愛──叫範進,就跟儒林外史中的範進中舉的範進一模一樣──他的個性也很好玩。他是海專的學生,跑船跑一跑在美國跳船,混了好些年弄到綠卡,又回到台灣。他不喜歡固定地上下班工作,卻對管家的工作有濃厚的興趣,而烹飪更是他的最愛。

于是乎現在叔叔的這個家,是他在主中饋。另一個在叔叔身旁的得力助手,是老金──金天青。他平常大都一副不苟言笑的表情,言談之間非常的冷峻,但是辦事能力卻很強,是叔叔的秘書兼私人特別助理。

還有一個是小李──李友朋。他長得很高很壯,站起來就像是一堵圍牆似的,听說他年輕時候混過黑社會,胸膛上有幾道傷疤,那些歪歪扭扭的縫線,在他身上蔓延著,有如地下鐵般的交錯著。他是叔叔的保鑣兼司機。

至于叔叔……柔柔將長長的發辮解開,發絲馬上全浸入水中,柔柔倒了些洗發精,輕輕的搓揉,一邊想著事情。

其實叔叔跟她根本就沒有任何血緣關系,他叫王秉忠,是爺爺的義子。自從二十五年前爺爺跟爸、媽在那次山崩中罹難之後,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她,而那時候被爺爺收為義子的叔叔,正在歐洲求學,他是爺爺多年好友的孩子,在父母因火災雙亡之後,爺爺收留了年方十歲的他,並且將他送到歐洲的寄宿學校。

到了十三年前,她才從南部被接回來,跟他首次見面,那時他已經是個二十五歲的英俊男人,和她現在的年齡一樣!她跟他住了三年,他又決定她該回南部住,因為台北這個亂七八糟的地方不適合她住!所以她回到南部孤寂的生活著。天曉得這是個什麼樣荒唐的理由?

或許在他心目中,她仍是個少不更事的黃毛丫頭,但是她已經受夠了!從小她的生活就是任由他人安排著︰先是爺爺跟爸媽的遺囑,然後等叔叔從歐洲回來,他又接手管理她的生活。她已經決定要好好的過自己的生活了,不管他怎麼想,她也有決定自己生命的自由吧?

想到這里,柔柔很快的拔起塞子,沖掉自己身上的泡沫。拿條大浴巾包住自己,懶洋洋的朝臥室走。反正她都這麼大個人兒了,他總不能打她吧?她莞爾的吐吐舌頭,接著打開皮箱,將里面的衣服都倒出來,仔細的挑著自己要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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