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說我小器嗎?」達樂反問。
麥隆搶在培頓回話前插嘴道︰「你們兩個別斗嘴了,我們哪一個最聰明或最辛苦並不重要。我們四個都有罪。知不知道東窗事發時,我們會被判多少年徒刑?」
「不會東窗事發的。」約翰突然生起氣來。「我防得很嚴,沒有人抓得到我們的把柄。沒有電話記錄或書面線索可供追查,唯一的記錄只存在我家的個人電腦里,但沒有人開啟得了那些檔案。即使警方或證管會起了疑心,他們也找不到證據定我們的罪。」
「蒙克會使警方找上我們。」麥隆向來不信任那個雇來的幫手,但他們需要一個可靠的人作為他們的工具,而蒙克正好符合要求。蒙克和他們一樣貪婪腐化;如果不照他們的話做,他會失去一切。
「他替我們做事那麼久,你應該開始相信他了,麥隆。」培頓說。「何況,如果他向警方告密,他的下場會比我們還要慘。」
「沒錯。」約翰嘟嚷。「听著,我知道我們說過要一直做到麥隆滿四十歲,但我要告訴你們,我撐不了那麼久。有時我覺得我快要……見鬼的,我不知道。」
約翰從椅子里站起來走到窗前,雙手反握在背後凝視外面的燈光。「我有沒有說過瑟琳和我是怎麼認識的?在現代藝術中心。我們兩個想要買同一幅畫,在激烈的爭執中,我愛上了她。天啊,我們之間可以說是天雷勾動地火。經過了這麼多年,那種火花仍在。現在她瀕臨死亡,我卻束手無策。」
麥隆瞥向達樂和培頓,他們兩個都點了頭,于是他說︰「我們知道你深愛瑟琳。」
「別把她說得像聖人,約翰。她並非完美無缺。」達樂說。
「天啊,那樣說真是冷酷無情。」培頓嘟嚷。
「沒關系。我知道瑟琳不完美,她有她的怪癖。但我們誰沒有小小的執著?」約翰說。「她只是擔心會有所匱乏,所以每樣東西都非要有兩件不可。她有兩台一模一樣的電視並排擺在床邊的電視櫃上,其中一台她日夜不停地開著,但她擔心它會壞掉,所以一定要有另一台備用。從商店或目錄訂購東西時也是如此。總是同樣的東西買兩個,但那又有何妨?」他問。「她沒有傷害任何人,如今她的生活毫無樂趣可言。她愛我而忍受我。」他低下頭輕聲說︰「她是我全部的生命。」
「是的,我們知道。」麥隆說。「但我們擔心你。」
約翰轉身面對他們,憤怒使他面孔扭曲。「見鬼,你們擔心的是自己。你們認為我會出差錯而壞了大事,對不對?」
「我們確實那樣想過。」麥隆承認。
「約翰,我們不能讓你發瘋。」培頓說。
「我不會發瘋的。」
「對,好。」達樂說。「不如這樣吧。如果需要幫助,約翰會告訴我們。對不對?」
約翰點頭。「沒問題。」
他的死黨們不再提那個話題,剩余的夜晚都在計劃他們的下一個案子。
他們繼續每周五見面,其他三人都對約翰日益嚴重的抑郁保持緘默。反正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三個月過去,他們都沒有再提到瑟琳。後來約翰崩潰了。他受不了繼續眼睜睜看著瑟琳受苦,他告訴他們,他現在無時無刻不在為錢發愁。他覺得那樣很可笑,因為他們在「播種社」的帳戶里有幾千萬美元的存款卻在五年內都不能動用。他告訴他們保險只夠支付瑟琳一小部分的醫療費,如果她繼續拖下去,她的信托基金遲早會用完,他的財務也會被拖垮。當然啦,除非其他人同意讓他從「播種社」的帳戶里提錢。
麥隆反對。「你們都知道離婚協議遲遲無法談攏和其他的事搞得我這會兒左支右絀。但是,如果現在提款而不結清帳戶,我們就會留下書面記錄,國稅局就會──」
約翰打斷他的話。「我知道,那樣太冒險。我不該提起這件事的,我會另外想辦法。」
接下來的那個周五下午,他們在最常去的「杜利酒吧」聚會。店外傾盆大雨、雷電交加,店內回蕩著爵士樂手的歌聲,約翰靠在桌邊低聲說出他陰郁的願望。
他想要自我了斷來結束折磨。
他的死黨們又驚又氣。他們斥責他不該有輕生的念頭,但沒有多久就看出責罵不但于事無補,反而使他更加難受和消沈。疾言厲色很快變成擔心憂慮。他們該如何幫助他?
一定有辦法。
他們繼續圍坐在桌邊商討著,一起思索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好友的困境。經過幾個小時的討論,在將近午夜時;其中一人大膽地說出其他人的想法。那個可憐的女人已經被判了死刑。如果有人該死,那個人也該是他長期受苦、生不如死的妻子。
她要是死掉就好了。
後來沒有人想得起來是誰提議殺了她。
按下來的三個周五下午,他們都在討論那個提議的可行性。但一等辯論結束,投票表決後,此事便成定局。他們全體一致同意地做出最後的決定;沒有一個人反悔或猶疑。
他們不覺得自己泯滅人性,也不承認貪婪是他們的動機。他們自認是不擇手段、勇于冒險、大權在握、成就斐然的白領階級。他們是眾所周知的狠角色,而且把那個封號當成恭維。盡避自負又大膽,他們還是沒有人敢老實地把那個計劃稱為謀殺,所以都把它稱作「那件事」。
他們確實膽大包天,因為「杜利酒吧」離紐奧良警局第八區派出所只有半條街。當他們在計劃犯案時,圍繞在身邊的都是警員和警探。兩個被派駐警局的聯邦調查局探員偶爾也會來這里光顧,積極進取的檢察官也到這里來培養人脈。把「杜利酒吧」視為專屬酒吧的,除了警察和檢察官以外,還有博愛醫院和路大醫院那些工作過度卻未獲賞識的實習醫生和住院醫生。這兩群人通常是壁壘分明,互不侵犯。
「播種社」沒有選邊站,他們總是窩在角落里。但大家都知道他們是什麼人,在酒酣耳熱之前,不斷有同事或馬屁精過來跟他們打招呼。
是的,他們確實膽大包天,置身在紐奧良警察中間還能沈著地討論安樂死的細節。
若非已有所需的管道,討論不可能如此深入。蒙克為錢殺過人,絕不會對再度殺人感到良心不安。達樂首先看出蒙克的利用價值而使他免遭司法審判。蒙克知道他必須報恩。他答應達樂,只要風險可以控制和價錢合適,他什麼事都願意做。撇開感情因素不談,他們的殺手終究是生意人。
他們相約在蒙克最常去的「法蘭基酒吧」談條件。位在十號州際公路邊的破舊酒吧里充滿菸草和花生殼的味道。蒙克發誓那里有南部最好吃的炸蝦。
他遲到了,而且沒有為他的姍姍來遲道歉。他就座後立刻開出他的條件。蒙克是高級知識份子,這是達樂使他免于死刑的主因之一。他們需要一個聰明人,他正好符合要求。他長得一表人才,溫文儒雅的模樣令人無法想像他是職業罪犯。在涉嫌謀殺被捕前,他沒有任何前科記錄。和達樂達成協議後,他把他豐富的履歷自夸了一番,包括縱火、敲詐、勒索和殺人。警方當然不清楚他的經歷背景,但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犯了謀殺罪,只不過證據後來離奇失蹤。
其他人第一次與蒙克見面是在達樂的公寓里,他給他們留下難忘的印象。他們原以為會看到一個惡棍,沒料到見著的卻是一個氣質與他們類似的高標準專業人士,直到他們仔細凝視他的眼楮。它們就像鰻魚的眼楮一樣冰冷無情。眼楮若真是靈魂之窗,那麼蒙克已經把靈魂賣給了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