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登入注冊
夜間

信任我 第47頁

作者︰珍•安•克蘭茲

「但這說不通啊!為什麼威龍會把信留在我的電腦上?」

達克任沉默凝滯。但若他是指望夢娜有名的戴家直覺能免除他說出顯然結論的痛苦,他是注定要失望了。

「等等,我想到了,」夢娜的聲音突然興奮起來。「威龍並不是要他的客戶在我的電腦上看到那封信。」

「你為什麼會那麼想?」達克問。

「你看不出來?威龍只是用我的電腦打出那封信再加上暗碼。」

「到此為止,我同意。」

「他或許是想用我的電腦印出那封暗碼信,然後寄給這位所說的客戶。」

「呃,夢娜……」

「但是他還沒弄完就被殺了。」她勝利地結論。

「你認為他是用你的電腦做打字機,打出一封信準備郵寄?」達克閉上眼楮靠著椅背。「想來這又是你那有名的戴氏直覺告訴你的?」

「你得承認這樣推論合情合理。」夢娜 哧一笑。「達克,就算你都不能辯駁我在這件事上的邏輯性。」

辯駁?他可以在兩秒內粉碎她這荒唐的邏輯。

他只需要指出唐威龍根本不需要用「正點」的電腦和印表機,唐威龍家里的機器一應俱全。而這封勒索信說明得很清楚,信是故意留在威龍知道他的客戶能找到的地方——「正點」的電腦里。每個人,包括唐威龍,都知道東尼總是動用夢娜的電腦。

正確的結論昭然若揭,東尼是威龍的神秘「客戶」。如果說威龍之死因是強盜殺人是一種太過巧合的推論,任何檢查官都能進一步將東尼以謀殺罪嫌起訴。

東尼有殺死唐威龍的實質動機,威力在威協他。東尼是凶手或許也解釋了為什麼夢娜能活命,親手射殺自己的繼妹對姓戴的來說未免太過分了。

殺了人之後東尼或許一時緊張,驚慌失措地跳上第一班飛機逃離西雅圖。他藉著在奧古和貝絲的留言機上留話掩飾行蹤。

「達克,我們有了很大的進展,」夢娜說。「我們會破解這件事的。」

「你這麼想?」

「我很確定。今晚餐會見。告訴凱爾和杰生那家餐廳有披薩。」

達克輕輕放下話筒。他靜靜坐了一會兒,盯著螢幕沉思。半晌之後他走到窗前,站住那里眺望艾利略灣的街景。

他是個呆子才會希望夢娜有一天會對他產生像她對她繼兄那種絕對的忠誠。一個人怎麼可能和一個女人兒時的英雄競爭?達克不解。

若是他將東尼送進監獄,他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夢娜絕不會原諒他。

達克強逼自己將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狀況。現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時候。不論如何,他必須讓夢娜看清東尼的真面目。若是東尼已變成殺人凶手,他就不再只是個一事無成的倒霉人。殺過人的人可能再殺人。

達克知道他必須做什麼,而他也告訴自已他會做。但是他也知道夢娜不會感謝他說出事情真相。

沒有人會謝謝帶來惡耗的信差。

***

夢娜在第三次嘗試後終于成功地將鎖匙插進鎖孔。她松一口氣,推門而入,躲入她的天堂寓所。

她迅速關門,將皮包扔在最近的桌上後急急向里走,倒坐在窗前的扶手椅。

她仍然在顫抖。自從在「狂野情趣」接到達克的電話後,她就一直掐扎著控制渾身的顫抖。

達克相信東尼是威龍的客戶,他相信是東尼殺了威龍。

沒錯,達克還沒說出他的指控,但是夢娜知道那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她已從他的聲調听了出來。

她急急給了他另一套說詞,但是她很清楚那套說詞根本不合邏輯。它的漏洞百出,而若是她能看出其中的漏洞,達克也能。

夢娜深吸幾口氣。她必須保持鎮靜,她必需用理智思考,她必需依賴她的直覺,還有她對家人的認識。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事實是,東尼不是賊。他不可能是威龍的客戶。

第二項事實是,雖然她無法證明,她打從骨子里不認為東尼是殺人凶手。夢娜告訴自己,她務實地能夠承認任何人,包括東尼,在某種狀況下可能會殺人。但是對東尼,或是任何其它戴家人,他們只有在極端恐懼或是憤怒、或是自衛時,才可能犯下殺人的罪行。絕不會是事先策劃好的冷血行逕。

而不論唐威龍的為人如何,他就不是那種會激怒敵手的人,就算他正想勒索對方。

她的邏輯推理毫無漏洞,夢娜想,更有她的直覺做後盾。但是她無法證明任何事。而同時,她恐怖地察覺達克正義無反顧地照著他設定的方向前進。

她必須找出方法將他拖離既定的軌道,否則他終究會把罪嫌套進東尼的頭上。

電話響了,將她自混亂的思緒拉回。夢娜慢慢地過去接電話。她拿起話筒,希望來電的人不是達克。她還沒心理準備去應付他。

「小妹,是你嗎?」

「東尼,」夢娜抓緊話筒。「你在哪兒?」

「我回西雅圖了,」東尼的聲音很奇怪。「但是我不在家。」

「怎麼了?你講話的聲音很怪。」

「或許因為我剛發現這里發生了一些怪事。夢娜,你別尖叫,但是我想有人想誣陷我殺了唐威龍。」

「誣陷?」夢娜茫然地望著窗外。「你在說什麼?」

「我在一小時前到家,我不在時有人去過我的公寓。」

「你怎麼知道?」

「起先我也不確定,我只是感覺有什麼東西不對勁。你懂我的意思吧?」

「懂。」夢娜沒有質疑東尼的直覺,他是戴家人。

「我打開行李,把髒衣服扔進籃子。但是當我打開髒衣籃時,我發現原先丟在最上面的綠襯衫不見了。我非常確定那是我飛往洛杉磯之前扔進去的最後一件衣服。」

「我不懂。那件衣服在哪兒呢?」

「壓在最底下。」

夢娜深皺起眉頭。「有人翻你的髒衣服?為什麼?」

「我不知道,但是我真的緊張起來。我翻遍整幢公寓看看是否丟了東西,結果是什麼都沒丟,反而多了一樣。」

「東尼,現在不是說故事的時候,別賣關子。你找到了什麼?」

「一把槍。點三八口徑的,」東尼說。「藏在髒衣籃底下。」

「我的天!」

「唐威龍是被點三八手槍殺死的,不是嗎?」

「警方是這麼說的。」夢娜的膝蓋幾乎要垮下來。

「而警方並沒有找到凶器,不是嗎?」

「嗯,」夢娜低喃。「至少我沒听說。」

「你猜有人希望那把槍在哪里被人發現?」東尼陰郁地說。

「我的天!」真的有人想讓東尼顯得罪嫌深重,夢娜想。「但是誰會去發現?什麼時候發現?」

「我怎麼知道?或許是警察,在他們得到足夠所謂的證據,拿到搜索狀後。」

「證據?」

「嗯。證據,栽贓。我確信放在我髒衣籃中的那把槍只是一個開始。」

夢娜全身發冷。「那解釋了留在我電腦上的信。」

「我想我還是躲著點比較好。槍我已經丟掉了,現在我在奧拉街的一家汽車旅館。我是用莫石佟的假名登記的。」

「老天!東尼,那不是你想要制作的那出戲里主角的名字?」

「沒錯。一時間我能想到的就是這個。听著,小妹,我有點緊張。別告訴任何人,包括家里的人,我已經回來了,好嗎?我需要時間理清解困的方法。」

「但是爸媽都回西雅圖了,他們在幾小時前到的,他們知道你隨時會回來,我可以告訴他們吧?」

「不,別告訴任何人。讓他們認為我仍在洛杉磯。你知道家里的人踫到危機時會多興奮。」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

單擊鍵盤左右鍵(← →)可以上下翻頁

加入書簽|返回書頁|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