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奴到达永暗岭的滴水涯时,老树精正在打盹,口水沿着微张的嘴角淌往树干的下方,形成一条惊人的水柱。
她一一和灵芝、何首乌以及鹤童们打招呼,才趋近老树精,急迫地把他给叫醒。
“哟,你回来啦?你回来作啥?再过十几天你就获得自由,这时候回来莫非是太想念我了?”老树精边打哈欠,边揉眼睛。
“想念你那是当然的喽,只是我千里迢迢跑这一趟,还有一件事想请教你。”寒奴拍拍草地,往老树精身旁一坐,才不好意思地发现,太急着赶路,竟忘了带啄木鸟和一些美食回来分赠大家。
“就知道你是无事不登永暗岭。说吧,我能做的,我绝对鞠躬尽瘁。”谁教他们两个是五百年的忘年之交。
“是这样的……”寒奴长话短说,兼比手划脚一番,总算把巧遇豫鹰扬,和半路杀出个钟少爷的事描绘个大概。“你能不能帮我找出谁才是真正的豫君?”老树精拥有两千年的道行,能预卜先知,也能明辨真伪。
“这个简单,待我掐树枝一算。”老树精闭目聚神,在十几根枝桠上点过来点过去,未几拈着胡子笑道:“好狼女,原来你找到他了,还跟他成了……露水夫妻?!”这可不太妙哦。
“唉,我不是要你查这个,我是……”寒奴脸上不禁浮上一片红云。
“等等,这很重要,你真的跟他那个那个了?这可是违反天律的。”
“我晓得,但,那有什么办法呢?我根本作不了主呀。我是……”
“情不自禁?”老树精低着头从下巴往上望进她的眼,唔,果然泥足深陷,事情大条了。
“才不是呢,你知道,我找他只是为了报仇。”怕一不小心泄露私情,忙把身子转向一边。
“是吗?”看起来不像哦。老树精见过太多世面了,眼睛随便一挑立刻就洞察了一切,也毋需多问。“假设是好了。我告诉你吧,那个自称钟少爷的和尚,就是觊觎你很久的银狐。”
“他?”寒奴记起来了,银狐跟她一样,都是被贬到永暗岭来受戒悔过的。他原是千年的狐精,修炼成人形后天帝特准他在杭州西湖边的文山寺担任住持,继续清修以进化成仙。然而他却因狐性难改,三番两次调戏良家妇女,致天帝震怒,是以被禁个八百一十二年,算是永暗岭的资深囚犯。
没想到八百多年了,他仍是死性不改,而且这次居然把鬼主意打到她身上来,可恶!
“看来你的桃花债不仅止于豫鹰扬,这趟人间行,恐怕不会太平顺。”老树精道。
“放心,我很快就可以报仇雪恨,返回天庭当个逍遥自在的小仙女。”
“怎么说?”老树精骇然问。
“就是你送我的那个毒药啊,我已经让豫鹰扬喝了四分之三,要不了多久,他就一命呜呼了。”
“这样啊!”好险,好险。老树精干涩地咽了一口唾沫,顺便把悬在半空中的心搁下来。“那好,那好,等他归阴以后,你务必赶快离开阳羡城,一刻都不能多留,听到没?”
“为什么?”留下来看一下豫鹰扬的死相也不行吗?想到死,寒奴心中竟泛起淡淡的不舍。
“哎!你别问,总之听我的话就没错了。”老树精又打了一个哈欠,显然没睡饱。
“好吧,那我走喽。”
“唔,早去早回。”话一说完,老树精立刻进入梦乡,快得不可思议。
寒奴本想再问他几个问题的,例如为何豫鹰扬吃了那么久的药,怎么都没有任何不适?奈何老树精连鼾声都出来了,想必再问也问不出个名堂来。
???
“衔月楼”内,一灯如豆,随窜入的寒风摇曳明灭。
豫鹰扬枯立窗前已数个时辰,时而前仰远眺,时而引领张望,显现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
他自己也意料不到,他有朝一日会这么在意一个女子,一个拒绝与他婚配,没将他放在眼里的女子。常常,他看寒奴的眼神会不知不觉柔和起来,像冬季的阳光,少了炽烈,多了暖绚。像冥冥中有只拨弄的手在牵引着他,亦仿佛某种不知名的召唤,让他难舍难弃,愈陷愈深。
忽地,园中一抹黑影飞掠——是一只……兽!
豫鹰扬仓促取下墙上的弓箭,拉满了弓弦,瞄准那团无故闯进的黑影。
呵!是狼?再看真切点,真的是一匹狼。怎么会?莫非是……这一闪神,箭末头的标的失去了踪影,它到哪儿去了呢?
背后的木门咿呀开启,寒风陡地袭入,他惶然旋身,“你……”
寒奴嫣然一笑,借以掩饰连夜赶路的风尘仆仆。“你在这儿是为了等我回来?”
“正是。”豫鹰扬乍见她,既惊喜又愤怒,立刻张满手中弓弦,移至胸前,对准她的要害。“我等着送你上西天。”
寒奴倒抽一口冷气,窃窃叮嘱自己务必保持镇定。
“什么理由非要取我性命不可?”她立在原地不动,方便他一箭射中。
“单凭你不告而别就是死罪一条。”看她不畏不惧,他反而有些超越不解。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寒奴头皮收缩,樱唇紧闭,瞪着他手中雷霆万钧的箭矢。
“你似乎不怕?好,不杀你也成,你把这杯血酒喝下。”他搁下长弓,从几案上端起一杯五分满的琥珀色汁液,递予寒奴。
“这是……”味道好呛,似是某种药酒。
“十五年的女儿红加长白山上的黑狼血,狼,你见过吧,听说此物的血是补中圣品。喝!”豫鹰扬像在逗弄一头小动物,执起酒杯,移到她嘴边吓唬她。
寒奴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狼血,狼只是她受罚时的变身,和真正的兽可没多大干系。喝就喝,没什么好怕的,“口干舌燥,正好拿来润喉。”
“你,你居然连同类的血都……”豫鹰扬见她竟连眉头皱也不皱就一口饮尽,其惊讶非同小可。
“同类?”她佯装地瞪大荧荧灿目,“你的血也滴进去啦?要和我歃血为盟怎不早说,来吧!我再斟一杯,不过先说好,我的血很腥哦。”
豫鹰扬不实可否地,只是盯着她咬破手指头,鲜红的血一滴滴落下。
“在你喝下这血酒之前,可不可以先请教你一个问题?”寒奴调皮地问。
豫鹰扬不吭气,只是端着犀利的眼,一瞬也不瞬地望住她。
“咱们没事干么品尝彼此的血?这样也很补吗!”
“哼!”豫鹰扬面有怒色,骨碌一声,整杯的血酒已倒进他口里,瓷杯掼至地面,猛地伸手一夺,攫获她的手腕。“说,这四天三夜,你和秃驴上哪儿去了?”
“秃驴?”是指那个叫钟少爷的和尚吗?寒奴情急生智道:“你误会了,我根本不认识他,也不知他后来上哪儿去了,我之所以来不及知会你一声,完全是因为听说长宁镇有个擂台赛,得胜的人可以获得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我特地去帮你把它给偷了来。瞧!”她伸手到行囊中,暗中用食指一点,再抽出来时,掌中已多了一把缀饰着七色彩钻,约一尺长的短剑。
“果真如你所言?”豫鹰扬半信半疑地接过那柄剑,缓缓抽出剑身,碧幽幽的青光一闪,十分刺眼。确实是把好剑,好得……不近情理。“给我的?”
“是啊!”这下你不用再疑神疑鬼了吧?
“该怎么谢你?”他冷冽的嘴角往上微扬,一剑削破寒奴的前襟!
“你……”寒奴一愕,一张笑脸僵在半空中,久久收不回来。这人怎地这样喜怒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