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合沈可欣,应该是她了。
一夜睡得平稳!早晨与以战打网球连赢三场,气势如虹。梳洗更衣吃早餐回公司,更是神采飞扬,神清气朗。
在停车场遇到沈可欣,他愉快的招呼。
“早。”
“早。”她淡淡的笑。素淡的脸带给人无限喜悦。
“他们说你喜欢早晨打网球。”这第一句话居然是她先开口说的。
“是。你也是?”以哲说。
“游早泳。”沈可欣淡淡的。“下午才打网球。”
“啊——甚么时候一起打一场?”这么容易就说了约会的事。
这叫缘,是不是?缘来没法挡。
“好。你定时间。”她好大方。
“星期六下午?”很自然就说出来,好像就是应该如此。“马会。”
她点头,目送他走出电梯。
以哲回到办公室,忍不住笑起来。简直水到渠成,有如神助。
整天做事都精神爽利!事半功倍,从来安静沉默的他都忍不住想吹口哨。
晚餐桌上多了以战带回来的丁明柔,他的未婚妻。
丁明柔在投资银行工作,是精明能干,灵活外向的叻女。从美国读MBA回来,英文程度极好,社交手段一流,家庭背景也不俗,在社交圈小有名气,是标准的九十年代新女性。
她和以战在美国就认识,拍拖却是回港重遇之后。尤其当以战接管父亲事业,独当一面之后,就毫不犹豫地答应婚事,一心一意做傅家的媳妇了。
“妈咪,下午我在‘置地广场’二楼看见一套新装很漂亮,已叫店里留下,明天我陪你去试穿,一定很衬你。”自订婚后,她已自动自觉改叫傅太做妈咪。
“我从不习惯穿太新潮的时装。”傅太摇头。“你买给自己吧。”
“是你的尺码,是你喜欢的样子。”明柔坚持。“让我陪你去。”
“我——”
“就顺明柔一次,她一片孝心。”以战说。
明柔不是大美人,打扮起来却也很不错,是所谓很“出位”的女人,一大堆人中能一眼看到她的那种。她最聪明之处是她选中了以战,而不是让他来选她。
她极主动,凡事如此。
以战看来对明柔相当满意,这个年代娶妻不再求淑女,是“叻”女,能在事业上助丈夫一臂之力的更吃香。真正的富豪大企业家的第二代,都奉行这条律,美女们只能做女朋友。
以哲对这位准阿嫂没有任何意见,这是以战的事,以战喜欢就行。他自己就宁取沈可欣那种女孩子,他怕太光芒耀眼的女人。
“星期六出海好不好?”明柔把视线转向以哲。“以战和我预备去玩风帆。”
“星期六不行,约了人。”以哲摇头。“不是小百合吧?”以战打趣。“若是她,可以放你一马,否则你得跟我们走。”
以哲似笑非笑的望著比他大一分钟的哥哥。
“真是她?你开始行动了?”以战叫。
“不是开始行动。”以哲淡淡的。“说起运动,很自然就互相约了。”
“带她回家打球。”傅大喜心翻倒。“让我看看这小百合有多出色。”
“哪能第一次就约回家?”以哲不慌不忙。“我们约在马会。”
“马会的网球场难道比我们家的好?”
“以后有机会。”以哲含蓄但坚定。“开始有约会,你们别吓倒人。”
“行行行,我们会有耐性。”明柔抢著讲。在很多事上,她习惯讲最后一句话,凡事由她来定论。
星期六,以哲吃完中饭就到马会等候,约了今天却没讲时间,他宁愿等。
两点钟他到,坐在订好的场边等,两点半,一身网球装的沈可欣来到。
修长苗条的她穿一身雪白,清新可人。
两人开始打球,双方球技都很好,可以说旗鼓相当,是最好的对手。难得遇到好的球伴,两人都很开心。
在马会洗澡更衣后,他们决定就在马会用餐。根本不是约会,是河里的两尾小鱼,自然相吸相伴的游在一起,彷佛就是应该如此的。
“除了运动,你还喜欢甚么?”两人交谈起来自然融洽,完全不须客气作状。
“我?没有特别喜欢的,除运动外,我喜欢留在家里,东模西模,或甚么都不做。”
沈可欣淡淡的笑。那神情与他有七分相似。“一定要说的话,我喜欢吃,吃所有美味的东西。”
立刻深得他心.他喜欢一切真实的东西。
“我喜欢思想,甚么都大想一通,想比行动多,所以我不是积极的人,以战比较有冲劲。”“以战就是你的双胞胎哥哥?”她望看他。
“你也知道他?”
“恐怕整幢办公大厦里的人都知道,”她笑。“我们公司里的同事曾经打赌,说先遇上的是你或是你哥哥。”
“这也能赌?”
“他们打赌午餐。先签名,赌你或他,然后派两名同事去你们公司问,证实后回来揭谜底。”她说得有趣。“我也曾参加。”
“你输或赢?”
“赢。赌两次赢两次。”
“为甚么会赢?”他感兴趣。
“很难讲,感受,”她淡净的脸上飞上一朵红云。“两次都猜先到的是你,你和他太相似,衣服容貌都无法分,只有靠感觉。”
“你感觉到是我?”他眼睛发亮。
“两次都正好与你同一部电梯,也许比较接近,我感觉到是你。”
他想一想,满意的笑起来。
她能感受到他是他。
“你知道,有时妈咪都分不清我们。”
“你们是比较难分辨的双胞胎,其他的总有那么一点点不”样。”她好奇的。“除了你知道自己是谁外,只看外貌,能分嘛?”
“没试过,因为很清楚的知道我是我,不须要分的。”
“有没有合起来作弄过人?”
“中学时候捉弄老师、同学,有时也跟妈咪开玩笑。”
“傅以战的女朋友误会过吗?”
“不,没有,”他神色变得严肃。“这是不能开玩笑的,我们不会试。”
非常愉快的各自分手回家。
“你住哪儿?”他问。“浅水湾。”她说。
他呆怔一下,怎么这样巧?他住深水湾,竟然是近邻。
以战和明柔的婚礼密锣紧鼓起来,双方家人,“傅氏”公司的一些职员都动员起来,为婚事而忙碌。
以战陪明柔到意大利为婚纱作最后试身,这套婚纱请华伦天奴为她设计,试身后会在婚礼前空运到香港。
以战并没有这么多花样,他很依顺明柔,她想怎样,他绝对同意,何况去找名师设计婚纱在香港早已流行,不算甚么。婚姻一生人应该只有一次,要做得最好、最完美。
明柔喜欢,他无条件的付出,傅家绝对付得起这些钱。
他还想过,以后以哲结婚,也得做得这么豪华堂皇。
明柔和明柔的家人,都认为她找到了这辈子可能遇上的最好丈夫。
明柔的父亲是一间外商银行的副总经理,职位虽高,却也是“打工仔”,家境再不错也只是中上,与真正的富豪还有一大段距离,能嫁到傅家这样的家族,他们已极之满意,虽没说出来,对传太是非常的巴结恭维的。
暗家一家人都平易亲切,根本没有阶级观念,与亲家相处如一家人,人家的刻意讨好他们认为是真心热诚,所以皆大欢喜。
从意大利回来,明柔就开始请假,全心全意做个最美的新娘。
婚礼还有三星期,她要利用这二十一天时间全力来打扮自己,做更多运动,令身材可以更fit。
“甚么时候那套红宝石首饰可以取货?”丁太问。
“随时可以。我不想这么早拿回来,放在家裹不安全。”明柔仰起头笑。“两百多万的东西,我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