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合沈可欣,應該是她了。
一夜睡得平穩!早晨與以戰打網球連贏三場,氣勢如虹。梳洗更衣吃早餐回公司,更是神采飛揚,神清氣朗。
在停車場遇到沈可欣,他愉快的招呼。
「早。」
「早。」她淡淡的笑。素淡的臉帶給人無限喜悅。
「他們說你喜歡早晨打網球。」這第一句話居然是她先開口說的。
「是。你也是?」以哲說。
「游早泳。」沈可欣淡淡的。「下午才打網球。」
「啊——甚麼時候一起打一場?」這麼容易就說了約會的事。
這叫緣,是不是?緣來沒法擋。
「好。你定時間。」她好大方。
「星期六下午?」很自然就說出來,好像就是應該如此。「馬會。」
她點頭,目送他走出電梯。
以哲回到辦公室,忍不住笑起來。簡直水到渠成,有如神助。
整天做事都精神爽利!事半功倍,從來安靜沉默的他都忍不住想吹口哨。
晚餐桌上多了以戰帶回來的丁明柔,他的未婚妻。
丁明柔在投資銀行工作,是精明能干,靈活外向的叻女。從美國讀MBA回來,英文程度極好,社交手段一流,家庭背景也不俗,在社交圈小有名氣,是標準的九十年代新女性。
她和以戰在美國就認識,拍拖卻是回港重遇之後。尤其當以戰接管父親事業,獨當一面之後,就毫不猶豫地答應婚事,一心一意做傅家的媳婦了。
「媽咪,下午我在‘置地廣場’二樓看見一套新裝很漂亮,已叫店里留下,明天我陪你去試穿,一定很襯你。」自訂婚後,她已自動自覺改叫傅太做媽咪。
「我從不習慣穿太新潮的時裝。」傅太搖頭。「你買給自己吧。」
「是你的尺碼,是你喜歡的樣子。」明柔堅持。「讓我陪你去。」
「我——」
「就順明柔一次,她一片孝心。」以戰說。
明柔不是大美人,打扮起來卻也很不錯,是所謂很「出位」的女人,一大堆人中能一眼看到她的那種。她最聰明之處是她選中了以戰,而不是讓他來選她。
她極主動,凡事如此。
以戰看來對明柔相當滿意,這個年代娶妻不再求淑女,是「叻」女,能在事業上助丈夫一臂之力的更吃香。真正的富豪大企業家的第二代,都奉行這條律,美女們只能做女朋友。
以哲對這位準阿嫂沒有任何意見,這是以戰的事,以戰喜歡就行。他自己就寧取沈可欣那種女孩子,他怕太光芒耀眼的女人。
「星期六出海好不好?」明柔把視線轉向以哲。「以戰和我預備去玩風帆。」
「星期六不行,約了人。」以哲搖頭。「不是小百合吧?」以戰打趣。「若是她,可以放你一馬,否則你得跟我們走。」
以哲似笑非笑的望著比他大一分鐘的哥哥。
「真是她?你開始行動了?」以戰叫。
「不是開始行動。」以哲淡淡的。「說起運動,很自然就互相約了。」
「帶她回家打球。」傅大喜心翻倒。「讓我看看這小百合有多出色。」
「哪能第一次就約回家?」以哲不慌不忙。「我們約在馬會。」
「馬會的網球場難道比我們家的好?」
「以後有機會。」以哲含蓄但堅定。「開始有約會,你們別嚇倒人。」
「行行行,我們會有耐性。」明柔搶著講。在很多事上,她習慣講最後一句話,凡事由她來定論。
星期六,以哲吃完中飯就到馬會等候,約了今天卻沒講時間,他寧願等。
兩點鐘他到,坐在訂好的場邊等,兩點半,一身網球裝的沈可欣來到。
修長苗條的她穿一身雪白,清新可人。
兩人開始打球,雙方球技都很好,可以說旗鼓相當,是最好的對手。難得遇到好的球伴,兩人都很開心。
在馬會洗澡更衣後,他們決定就在馬會用餐。根本不是約會,是河里的兩尾小魚,自然相吸相伴的游在一起,彷佛就是應該如此的。
「除了運動,你還喜歡甚麼?」兩人交談起來自然融洽,完全不須客氣作狀。
「我?沒有特別喜歡的,除運動外,我喜歡留在家里,東模西模,或甚麼都不做。」
沈可欣淡淡的笑。那神情與他有七分相似。「一定要說的話,我喜歡吃,吃所有美味的東西。」
立刻深得他心.他喜歡一切真實的東西。
「我喜歡思想,甚麼都大想一通,想比行動多,所以我不是積極的人,以戰比較有沖勁。」「以戰就是你的雙胞胎哥哥?」她望看他。
「你也知道他?」
「恐怕整幢辦公大廈里的人都知道,」她笑。「我們公司里的同事曾經打賭,說先遇上的是你或是你哥哥。」
「這也能賭?」
「他們打賭午餐。先簽名,賭你或他,然後派兩名同事去你們公司問,證實後回來揭謎底。」她說得有趣。「我也曾參加。」
「你輸或贏?」
「贏。賭兩次贏兩次。」
「為甚麼會贏?」他感興趣。
「很難講,感受,」她淡淨的臉上飛上一朵紅雲。「兩次都猜先到的是你,你和他太相似,衣服容貌都無法分,只有靠感覺。」
「你感覺到是我?」他眼楮發亮。
「兩次都正好與你同一部電梯,也許比較接近,我感覺到是你。」
他想一想,滿意的笑起來。
她能感受到他是他。
「你知道,有時媽咪都分不清我們。」
「你們是比較難分辨的雙胞胎,其他的總有那麼一點點不」樣。」她好奇的。「除了你知道自己是誰外,只看外貌,能分嘛?」
「沒試過,因為很清楚的知道我是我,不須要分的。」
「有沒有合起來作弄過人?」
「中學時候捉弄老師、同學,有時也跟媽咪開玩笑。」
「傅以戰的女朋友誤會過嗎?」
「不,沒有,」他神色變得嚴肅。「這是不能開玩笑的,我們不會試。」
非常愉快的各自分手回家。
「你住哪兒?」他問。「淺水灣。」她說。
他呆怔一下,怎麼這樣巧?他住深水灣,竟然是近鄰。
以戰和明柔的婚禮密鑼緊鼓起來,雙方家人,「傅氏」公司的一些職員都動員起來,為婚事而忙碌。
以戰陪明柔到意大利為婚紗作最後試身,這套婚紗請華倫天奴為她設計,試身後會在婚禮前空運到香港。
以戰並沒有這麼多花樣,他很依順明柔,她想怎樣,他絕對同意,何況去找名師設計婚紗在香港早已流行,不算甚麼。婚姻一生人應該只有一次,要做得最好、最完美。
明柔喜歡,他無條件的付出,傅家絕對付得起這些錢。
他還想過,以後以哲結婚,也得做得這麼豪華堂皇。
明柔和明柔的家人,都認為她找到了這輩子可能遇上的最好丈夫。
明柔的父親是一間外商銀行的副總經理,職位雖高,卻也是「打工仔」,家境再不錯也只是中上,與真正的富豪還有一大段距離,能嫁到傅家這樣的家族,他們已極之滿意,雖沒說出來,對傳太是非常的巴結恭維的。
暗家一家人都平易親切,根本沒有階級觀念,與親家相處如一家人,人家的刻意討好他們認為是真心熱誠,所以皆大歡喜。
從意大利回來,明柔就開始請假,全心全意做個最美的新娘。
婚禮還有三星期,她要利用這二十一天時間全力來打扮自己,做更多運動,令身材可以更fit。
「甚麼時候那套紅寶石首飾可以取貨?」丁太問。
「隨時可以。我不想這麼早拿回來,放在家裹不安全。」明柔仰起頭笑。「兩百多萬的東西,我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