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她。“你回来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她说:“常常去博物馆。”
我点点头。“习惯﹖”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习惯的。我不愿意再赖在外国,又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只有咱们中国人,流行移民——你几时听过英国人美国人那么大批甘心情愿的去流落在外国?”她愤愤的说。
“是什么叫你回来的?”我问。
她说:“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读到毕业班那年,来了一个插班生,也是中国人,是个男的,长着一张大黑脸,矮个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着我,色迷迷的,真该死。我是给他面子,看他也是同胞,虽然拒他千里之外却还客气。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国学生就学他那模样儿,大家都笑,我还不介意呢,谁晓得其中一个说溜了嘴,就讲:『真丑,那些中国人,一个个英文也说不好,就往外国跑!』我脸色就变了,那同学又跟我道歉,说:『对不起,你不在内。』越描越黑,想想真没意思,像那个大黑脸,要丢脸,就在家丢好了,干吗还跑得那么远?要出色,也回家来出色,又为什么留在外国?顿时跟姑妈说了,转头就走。”
我默默的听着。
她说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里是那里,你听着,一定心里暗笑?”她抬起头来,“你别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为中国人,一句中文都不会说。”
“你姑妈没教你?”我问。
“她嫁的是洋人。”她说。
“慢慢学好了。”我这一次是真的鼓励她。
我还想我自己呢,真该回来了,她都回来了,我还不走待几时?父母亲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懒,懒得两边跑,就住在英国这么些年。
我叹口气。
“算了,不说这些,叫你头痛。”她笑,“打不打网球?改天来这里打网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过去窗口一看,只见后园子里有一个老大的网球场。还有游泳池。她家里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这假洋鬼子对国家民族还真有责任感。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要告辞了。”我说。
“怎么?”她有点失望,“这么快?我们几时再见?”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来。”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面。”我说:“那面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嗳,你不要赖,一定要来。”她说。
我说:“一定来。”
“你叫什么名字?”
“叫『喂』。”我说:“明天见。”
“我让司机送你,叫不到车子。”她说。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