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们齐齐去观礼。”
“我太胖了,不便亮相。”
“那么节食,保证一两个月便可瘦回来。”
“婚礼几时举行?”
“六月。”
“好的,让我们回去。”
也没有即刻成行,不知有多少东西要收拾,身外物堆山积海,都不舍得扔。
马佩霞真正展示了她的魄力,天天出去谈八九个钟头生意,办货,做正经事,回来还做沙拉给我吃,只给我喝矿泉水,一边还帮我收拾。
“唯一值得留下来的,是那些封面。”她说。
我已饿得奄奄一息,眼睁睁看着我的宝物一盒一盒扔出去。
“这些,这些是不能碰的。”她指着一只樟木箱。
她记得,她知道。
我们投资了生命中最宝贵的时间给对方,有许多事,根本不用开口说。
暗于琛又结婚了。
这么精明能干的男人,却不能控制他的感情生活。
婚礼盛大,最令人觉得舒服的是,新娘没有穿白纱,她选一套珠灰的礼服,配傅于琛深灰的西装。
我跟马佩霞说:“样子很适意。”
她却有点醋意,“这种女子在本市现在是很多的,是第一代留学回来的事业女性。”
我一直没有同傅于琛联络,他明知我已回来,也没有主动约会。
自然,他要筹备婚礼,太忙了。
婚姻一直是他的盾牌,他总是企图拉一个不相干的女子来作掩护。这么大的男人,有时像个小孩子。
他以为他安全了。
“新娘子叫什么名字?”
“叫傅太太。”
马佩霞说的是至理名言。
我们趋向前去与一双新人握手。
暗于琛看到我,把妻子介绍我认识,我心如刀割般假笑,那笑声连自己都觉得太过愉快,又急急刹住。
暗于琛低头别转面孔,他的新娘诧异。
我们总是在婚礼上见面。
马小姐递给我一杯香槟,我推开,“加路里太重。”若无其事地连喝数杯黑咖啡。
趁马小姐与熟人周旋,我跑到露台去站着。
经过这么些年的努力,到底得到些什么,仍然不能独立,仍然不能忘怀二十年前事与人。
马佩霞做得到的事,我没做到。
我自手袋中取银白两色的帖子看,新娘有个英文名字,叫西西利亚,姓汪,或是王,甚至是黄。
她的年纪与我差不多。
“你好吗?”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位年轻人。
“我知道是你,”他喜悦地说,“今天我运气特佳,我有预感。”
但我与他从来没有见过面,我已习惯这种搭讪方式,是他们最常用的技巧,每次参加宴会,总有那么一个人,上来问:我们见过面,记得吗?
我呆呆地看着他。
“纽约,华道夫。”他提醒我。
越说越远了,我茫然摇摇头。
“你跌倒,我扶起你,记得吗?约六个月之前。”
啊,那个晚上。
我点点头,傅没叫我留下的那个晚上。
“想起来了?”
真巧,舞池中来来去去,就这么几个人。他们已经奏起音乐,我问:“跳舞?”
“让新郎新娘先跳。”
是是是,我都险些儿忘记规矩了。
等他俩跳完,我与陌生少年也下了舞池。
暗于琛的目光留在我的身上,我继而与每位独身的男宾共舞,国际封面女郎,不愁没有舞伴。
他一个下午都站在新娘身畔,五点半便开始送客,音乐停止,曲终人散。
马佩霞过来微笑道:“没想到你玩得那么高兴。”
“我喜欢舞会,那时与袁祖康天天去派对,若问我这几年在纽约学会什么,可以坦白地同你说:去舞会。”
“我们走吧,”在门口与傅于琛握手,我祝他们百子千孙,白头偕老。
新娘子这时忽然开口:“我知道你是谁,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过你的照片,”她转头过去,“于琛,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请了周承钰?”
没待她回答,马佩霞已经把我拉出去。
“今天你抢尽镜头。”
“我不是故意的。”
“你有意无意,我自信还看得出来。”
“看你,白白把丈夫双手奉送给人。”
“我从来没想过要嫁他。”马佩霞否认,“我很替他们高兴。”
“那位小姐对他一无所知。”
“那位太太。”马佩霞更正我。
我又失败了。
在门口,有车子向我们响号。
马佩霞喃喃地说:“狂蜂浪蝶。”
我停下脚步,“我们就在这里分手。”
“你要乘那个人的车子?”
我微笑。
她无奈,“记住,你还有五公斤要减。”
我不久便减掉那五公斤,并且希望再度恋爱。
前者比较容易做得到。
我正约会那个在华道夫酒店电梯口扶起我的男生,他叫姚永钦,上海人,家里做面粉业,学日本人做即食面,发了财。
为什么他们都有钱?像一位电影女明星说的,不是有闲阶级,哪会想到来追我们这样的女子,也不过是打开画报,看看照片,读读新闻算了。
是我们身份的悲剧,召这样的人围上来,没有选择。
姚家固是上海人,生活品味较为老练,十分倾倒于我在海外的名气,时常骄之同侪。
如果有人说不认得,便讥笑那人说“当然,令郎的女友是电视明星”之类。
这时日本人做的化妆品预备打入西方市场,到处挖角,什么都要最有名气:摄影师化妆师及模特儿。一纸合同环游到西半球,再到东方,终于落在我手上。
因为出的价钱实在很好,我又想工作,便立刻起程,姚永钦一定要一起去,我同他说,一张照片也许要拍一千张底片,二十个小时,而且人家规矩也许要清场,不准旁观。
他还想跟去。
在这之前,姚家曾要我替即食面做招牌,我认为无所谓,却被合同广告公司剧烈反对,他们认为我的面孔比较适合鱼子酱。
姚家同广告公司闹得十分不愉快,还把我夹在当中,该公司便传出周承钰利用男朋友在本市出风头的新闻,十分无聊。
许多原因使我坚拒姚永钦跟着我去东京。
压力之下,他向我求婚。
我笑,他这么做唯一的原因,可能只是习惯了旁人对我俩一起出现时的注目礼,没有其他原因。
“回来答复你吧。”我说。
这次工作经验十分愉快。
胖过之后再瘦,皮肤有点松,幸亏摄影师手法高超,能够起死回生,不过心中也暗暗知道,若不好好保养,这份事业,也到此为止了。
这么快便这么老,可是为什么我有种感觉我还未真正开始?
以前替我拍照,他们说,只要有一只勃朗尼与一卷底片就可以,是天下第一优差。
现在不行了,现在要选择角度,现在拍出来的照片要挑选。
可观性还是很强,但我现在不会坐在夜总会里随意让别人摄柏柏拉西。
日本人还是很满意。
看到一本杂志封面,问:“这是谁?”
“她叫小夜子。”
美丽而做作的名字,我也可以叫自己中国玉,使外国人容易记住,又富地方色彩,但没有那样做,太太太太似江湖卖艺了,不过吃亏也在不肯妥协。
做这类型的工作,是不允许人有一点点保留的,略有自尊,便放不尽,去不远,被人批为自傲,不能广结人缘。
我长长叹息。
有没有后悔不听傅于琛的话,在大学中呆上十年?
没有。
这倒没有,我要的,不是文凭可以给我的。
本来化妆品公司只打算用我做一月份的日历,拍得兴起,从头开会,十二张都给我一个人。
彼时化妆品颜色强调深红与粉红,豆沙色尚未上场,需要极白皮肤的模特儿。
我爱不释手,第一管唇膏,就是这个颜色。一向喜欢化妆品,皆因其色泽艳丽,女人没有颜色,还怎么做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