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有点意外。
“所以我特别感激辛先生。”
承欢深觉奇怪,辛志珊两任妻子都称他为先生,一刹时分不出谁是前妻谁是后妻。
渐渐朱宝翘在那个环境里服侍那个人会变得越来越像从前的辛太太。
当然,她此刻年轻得多漂亮得多,日子过去,岁月无情,两位辛太太的距离会日益接近。
车子驶抵辛宅。
承欢愕然,这间新屋与从前的辛宅不过是十分钟路程。
“请进来。”
布置当然簇新,海景极之可观。
房子如果写她的名字,朱宝翘下半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了。
承欢今非昔比,对于房地产价格,略知一二。
朱女士绝口不提辛家之事,真纯与承欢闲聊。
“承欢,”她忽然问,“你有无遗憾?”
承欢哑然失笑,“一个人怎可能没有遗憾。”
“说来听听。”
承欢岔开话题,“说三日三夜也说不完。”
“大不了是十八岁那年某男生没有爱上你吧。”
承欢不甘心被小觑,便笑答:“不,不是这样的。”
朱宝翘知道,如果她想别人透露心事,她先得报上一点秘密。
“我的至大遗憾是出身欠佳。”
“英雄莫论出身。”
“可是吃了多少苦头。”
“那也不过栽培得你性格更加成熟老练。”
“还有,”朱宝翘说下去,“我们兄弟姐妹不亲爱。”
“嗯,那倒是一项极大损失。”
“你呢?”
“我?”承欢缓缓道来,“我自小到今都希望家母较为通情达理。”
朱宝翘点点头,“子女无从选择。”
“还有,我假如长得略为美貌——”
朱宝翘睁大双目,“还要更漂亮?”
好话谁不爱听,承欢十分开心,朱女士又不必故意讨她欢喜,可见说的都是真话。
“身段不够好,穿起泳衣,不能叫人刮目相看。”
朱宝翘笑不可抑。
承欢却不觉可笑,“那真是一项天赋,同英俊的男生一般叫人眼前一亮,你说是不是?”
“你的遗憾微不足道。”
“好坏么,我懊恼世界没有和平。”
她们大笑起来。
承欢看看表,“我得告辞了。”
朱宝翘并无多加挽留,“我叫司机送你出去。”
“下次再找我,两个人,聊聊天,我可以胜任,人多了我应付不来。”说得再坦白没有。
“我明白。”
席开二十桌就不必找麦承欢了,不然净是打招呼已经整晚过去,累死了。
返回市区,承欢松口气,用锁匙打开小鲍寓大门,立刻踢去鞋子,往沙发里一倒。
要到这种时候才能读早报,真是荒谬。
她扭开电视看新闻。
电话铃响了。
是毛咏欣的声音。
“让我猜,一个人,边喝冰水,边看新闻,而前任男友已开始约会旁的女生,欢迎欢迎,欢迎麦承欢加入我们怨女行列。”她咕咕笑。
承欢问:“你很怨吗,看不出来。”
“我在等壮男前来敲门把我带到天之涯海之角去,”毛毛说,“我已不稀罕知识分子型异性,我宁择年轻力壮肌肉型。”
“毛咏欣你越发鄙俗。”
毛咏欣不以为然,“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这是真的,你若不释放自己,没有人能够释放你。”
咏欣乘机说:“今天我看到辛家亮与他的新女伴。”
承欢不动声色,“是吗,在何处?”
“在圣心教堂,一位朋友的婚礼上。”
“那女子长得可美?”
毛咏欣笑,“这通常是前度女友第一个问题。”
“快告诉我。”
“各人对美的水平要求不同。”
“胡说,漂亮就是漂亮。”
“你我都不会喜欢那种大眼睛小嘴巴。”
“为什么?”
“太过小家碧玉,皮鞋手袋衬一套,深色丝袜,永恒微笑。”
承欢一怔。
这像谁?
毛咏欣说下去:“男人就是这样,大学生找个中学生,中学生找小学生,一定要有优越感。”停一停,“喂,喂,你为什么不说话?”
“没什么。”
毛咏欣劝说:“他迟早要约会别人,你也可以见别人。”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
“承欢,放开怀抱,从头开始,我点到即止。”
她挂断电话。
承欢急忙翻出旧照片簿。
也是一个婚礼,是初识辛家亮之际他把她带去的,新娘是他表姐。
在婚礼上拍了好些照片,承欢挑了几张,珍藏在照相簿内。
看,小圆脸、大眼睛、小嘴巴、穿蓝色套装、白皮鞋(!)白手袋,话梅那样颜色的丝袜,刘海一丝不乱……
承欢嗤一声笑出来,这不是毛咏欣口中的小家碧玉吗。
还有,嘴角永远带笑,有种喜不自禁,蒙受恩宠的意味。
原来辛家亮喜欢的人,一直是这种类型。
不知自几时开始,麦承欢变了。
或许因有一夜要当通宵更,发觉白衬衫卡其裤最舒服,以后不再劳驾套装。
也许因有一日风吹乱头发同事反而赞她好看,于是以后她不再一丝不苟。
包可能是因为在工作岗位久了,发觉成绩重要过外表,上司写起报告来,名贵衣着不计分。
于是一日比一日改变。
到了今日,她潇酒、时髦、爽朗,还有,非果断不可,已不是那可爱依人的小鸟了。
承欢把她近照取出看。
那是获悉升级之后一日在某酒吧内与同事拍摄的生活照。
麦承欢容光焕发,怎么看都不似刚与未婚夫解除婚约,大动作,捧着啤酒杯,咧开嘴笑,双目眯成一条线。
靶觉上比从前的她更年轻。
那是信心问题,她又无须任何人来光照她,麦承欢本人已经光亮。
终于。
承欢倒在床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幸运的她在原位上升了上去,驾轻就熟,比调升到陌生部门舒服十倍。
人怎么没有运气,做官讲官运,做太太讲福气。
一些幼儿,南生下来,父母忽然收入大增,搬大房子置大车,享受硬是不同。
承欢觉得她的运气已经转佳,熬过穷困青少年期,渐入佳境。
她收好照片簿安然入睡。
新家地方虽小,五脏俱全,而且环境宁静,不开闹钟,不会被任何杂声吵醒。
虽然平伸手臂几乎可以碰到客厅两面墙壁,可是承欢还是对小鲍寓珍若拱壁。
那是她生活荒漠中的小绿洲。
澳天拿到房屋津贴再换一间大的。
真满足。
第二中午,接待处向承欢报告:“麦小姐,有人找你。”
承欢去一看,却原来是承早。
女同事都向他行注目礼,这小伙子,进大学以来,益发显得俊朗。
可是承欢是他姐姐,一照脸知道他有心事。
“怎么了?”
“有无咖啡与二十分钟?”
“坐下慢慢聊。”
“姐,我已搬了出来。”
“几时的事?”
“昨天。”
“又回宿舍去了?”承欢大惑不解。
“不,宿舍已无空额,我住朋友家。”
“承早,那非长久之计,缘何离家出去?”
“因母亲蛮不讲理。”
承欢力劝,“你知道妈妈个性,你答应过尽量迁就。”
“可是你走了以后,我已失去你这块挡箭牌,现在她事事针对我,我真吃不消。”
“我置一个新家不外是想你们生活得舒服一些,为何不见情?”
“母亲天天与我吵,且偷听我所有电话。”
承欢微笑,“本县也曾经此苦。”
“我记得有一次你补习学生来电告假,也受她查根问底,那十五岁的孩子吓得立刻换老师。”
“你要记住,承早,她是爱你的。”
“不,”承早拨拨头发,“我已决定搬出来住。”
“到我处来?”
“你地方不够,也不方便。”
承欢起了疑心,“你那朋友是谁?”
承早不答。
“又是男是女?”
“女子。”
承欢略为放心。
承早咳嗽一声,“她是一间时装店的老板,育有一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