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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 第25页

作者:亦舒

“是的。”她说:“真正的爱情。”

我默然。

“或许我会花三年四年,甚至十年八年去寻找,找不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但我不会放弃。”

我苦笑:“我不会是那人吧?”

“不,你不是。”她温和地说:“我一早就知道你不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说。”

即使这话伤透了我的自尊,她还是要说的。

我深深叹息。

“你并不会为我疯狂。”黛茜说:“过不久你会忘记我,你会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共同组织一个家庭……”

我不悦:“你也太看小我了。”我说。

“这怎么算是看小你?我就没有勇气组织一个家庭——多大责任。”

“你事事讲究完美,”我说:“你太骄傲。”

她笑。

她去日内瓦那日,我也有送飞机,原本不想做这样的俗事,但不舍得不见她最后一面。

她跑过来跟我握手,想说什么,又没说下去,终于走了。

那夜回家,我躺在床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眼睛有点肿,没精打采地吃早餐。母亲跟我说:“儿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握着母亲的手,又忍不住伤心起来。

我是深爱黛茜的,天时地利都有,欠缺人和。

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娶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人家说那是缘份,我也希望那是个相配的人。

千万不要是陌路人,只不过因为意外,我的脚偶而叉到她的路上去,相遇一阵子又分开。

男人也很需要安全感,以后我决定远离千金小姐。

两个男人

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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