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两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个心肠如铁的职业妇女。”
阿良凝视我,“是吗?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说个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个诚恳的笑容,“我一家不过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为什么?”我问:“有什么好处?”
“也不是说好处不好处,香港太挤逼,太紧张,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经吃不消。”
我不以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华侨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过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国人的土地。”我辩说。
他摇摇头。“不,华侨并不可怜,事在人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着他,含笑说:“年纪轻轻,充满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对现实,好好竞争,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谋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认,“香港充满机会,但我个性不喜竞争,我喜欢隐逸安乐的生活,闲时公园散散步,看看电视,抹抹车子,做一份收入够用,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诉我就好了。认识世杰半年,我没有收过他半件礼物,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应允,我其实连做他朋友的资格也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永远等他电话的女伴。
我很为自己不值。但是谁叫我有弱点叫:虚荣。
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女乃女乃。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鲍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鲍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