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见光一开头就已经对女友容玉华的体态看迷。
玉华身段高佻,该丰满的地方十分引人遐思,细腰、宽肩,这都不算稀奇,最难得之处,是她全身给人一种非常柔软的感觉。
懊怎么说呢,对,有句话叫柔若无骨,就是那意思。
玉华装扮端庄,冬日最爱穿樽领毛衣,天气热的时候。衬衫钮子也一直扣到颈喉,绝不暴露,可惜性感是绝对挡不住的一种风情。
连女同事都会笑说:“同玉华开会,很难集中精神。”
一次晚会,大家都等著看玉华露肩或是果背,她来了,众哗然,原来她穿看套男式泰西度,只看得见一张秀丽的面孔与两只手掌。
当然有许多人艳羡刘见光。
见光却这样对玉华说:“我不是君子人,可是我懂得尊重你的意愿。”
走了近一年,他俩并无进一步关系。得一手好菜,学养与修养都上乘,这样的好对象,打看灯笼没地方找。
见光诧异于自己的好运气。
在他生日那天,他向她求婚。
当时玉华的弟弟英华也在场,闻言抬起头来看看比他大一岁的姐姐,笑笑说:“我约了人看电影,你们慢慢谈。”
他取饼外套走了。
见光笑,“英华真合作,没话讲。”
玉华坐到沙发上,头枕看手臂,长鬈发云一样的披在肩膀上,那姿势十分曼妙,更显得她身型柔美。
她轻轻说:“我爱你见光。”
见光微笑,“这是你的机会来了。”
玉华脸上却露出凄迷的神情来,“但是见光,我不能与你结婚。”
见光一怔,“为什么?”
也许喝多了香槟,可能真有心事,千华黯然道:“我的身体”
见光意外,“你的身体有何不妥?”
玉华抬起头,双手掩住胸口,“我的身体”似有难言之隐。
见光有点明白了,“我爱你不净因为你的,你放心,或许你做过手术,可能有某些疤痕,都无关重要。”
“不,见光,你不会明白。”
“无论怎么样,玉华,躯壳、皮相、外表,全不是问题,况且,你长得那么美,全身堪称上帝杰作,即使有些微小缺憾,不必介怀。”
玉华沉吟不语。
见光为她添酒,“婚后我们仍与英华同住,我知道你自幼与他相依为命,不舍得做搬走。”
玉华放下酒杯,深深叹息,“你不会想见到我的身体。”
见光莞尔,“我已经看到,所有男生都有x光眼,薄薄衣料哪里挡得住我们贪婪的目光。”
可是玉华忽然呜咽了,“不不,那是一具可怕的躯体。”
见光知道玉华喝醉了,只得安慰她:“我的身体更恐怖,我开过盲肠,伤口似蜈蚣,打去年起,又添了肚腩,唷,脚上起茧,腿上有疤,别提了。”
玉华破涕为笑,“见光你这人真可爱。”
“别再讲这个题目了,可恨我们精灵的魂魄非要寄居在皮囊里不可。”
玉华带泪一笑,示意见光坐得近一点。
她伸出纤长的手臂,搭住男友双肩,见沈从没接触过更纠缠动人柔靡的手臂,那感觉,好比蛇一样,不过,见光太陶醉了,忘记他其实没有与蛇打过交道。
他握住她的手,把它放到唇边,她的手掌像暖玉似,滑不留手。
“玉华,我肯定你有世上最美的身体。”
玉华一直摇头。
“有一天,你准备好了,告诉我,我相信你会令我眼睛与心灵都非常快乐。”
玉华迷茫地抬起头来,“那么,就是现在吧。”
见光捧起她的脸,“今夜你喝多了,不要仓猝作出决定,我先告辞,希望明天听到好消息,你会答应我的求婚。”
刘见光吹看口哨。离开容宅。
他自一部电梯下去,容英华从另一部电梯上来。
开了门,英华看见姐姐独自呆坐,泪流满脸。
英华深深叹口气,“千叮万嘱,叫你别爱上任何人。”
玉华抹去眼泪,声音沙哑,“见光是个好人。”“好人也是人,人对于上的无穷无尽,往往令他们耗尽一生精力追求,酒色财气都是为著满足肉身,他们与我们不同。”
容玉华抬起头来,“不,刘见光不一样,他会尊重我的意愿。”
容英华摇头,“不,刘见光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你千万别挑战他的能耐。”
“他说他可以接受我的身体。”
英华语气忽然转得严峻,“你别痴心妄想。”
“他们也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
英华厉声道:“他们的所谓爱情是何等肤浅!”
玉华倔强地别转面孔,“我愿以身试法。”
玉华轻轻冷笑一声,“那你不妨坦白告诉他,你来自室女座,身分是资料搜集员,他所见到美丽的你,不是肉身,而是一件可以剥下来的衣壳,仿照地球上最吸引的躯体而做成。”
玉华脸色转得煞白。
她兄弟叹口气,“我们在地球任务已告一段落,不日即将回归,切忌节外生枝,家里自有更好的对象在等著你。”
玉华呜咽,“我明白,让我们照计划回航吧。”
“你不会后悔,有位前辈,也与人类发生感情,因为误信对方会得谅解接受她与他们不同的,下场悲惨,玉华,你应当记得她在地球上用的名字,她叫白素贞。”
交换
夜已深,布伟伦终于自花园回到屋中,随手关上所有窗户,今日佣人放假,一切需要亲自动手,他到厨房斟了杯冰水,一边关灯一边走进书房,然后他坐在安乐椅中,低头沉思。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有人咳嗽一声。
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陌生男子站在书房门边。
布伟伦十分讶异,“你是什么人,你是怎么进来的?”人倒还镇静,坐在椅子上没有动。
那人苦笑,“布伟伦,你忘记我了。”
“你是谁?”
“我叫林景良,记得吗?”
布伟伦看着来人那颇为高大英俊的身型,实在不得要领。
那林景良吁出一口气,“八六年歌唱训练班同学,算是同门师兄弟,我们曾经一块乘公路车、吃宵夜、追女孩子,你都不记得了吧。”
布伟伦总算想起来了,“对,可是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好久不见。”
那林景良嗤一声笑,“你红了,我没有,我在小酒廊唱歌糊口,大歌星自然不会知道。”
布伟伦沉默半晌,“你是如何进来的?”
“今天下午我就躲在杂物房里等到现在,我趁你家佣人出门取信该刹那乘虚而入。”
“你来干什么?”
林景良忽然精神一振,“我来杀你。”
布伟伦仍然坐在书桌之后一动不动,那不速之客也有点佩服他的镇定。
“来杀我?”
“是的,这是我此行目的,今日你家佣人放假,屋内只得你我两人,我等候这个机会已有多年。”
布伟伦大惑不解,“我同你无仇无怨,为何要杀我?”
林景良把放在口袋里的手缓缓取出,他握着一把枪。
布伟伦看着枪口,“我与你多年不见,甚至不可能在言语间冲撞你。”
林景良踏进一步,用枪指住布伟伦胸膛,咬牙切齿地说:“布伟伦,我恨你,在训练班,我俩无论外型声线台风都最为相似,可是幸运之神选中了你撇了我,你迅速走红,水准最低劣唱片都狂销三百万张,每一个姿势叫歌迷疯狂,而我,却一日不如一日,终于连小酒廊都嫌我是你的模仿者。”
布伟伦讶异地看着他不语。
林景良用另一只手掩着脸,过一会儿放下,痛恨地说:“有许多舞步,当年根本由我构思,可是世人居然说我是抄袭者!”
他的目光回到布伟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