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必须要见周博士,在她那里寻找答案。
来听电话的是她本人。“今日时间都约满了,除非是午饭,你恐怕不愿意。”
“晚饭呢?”
“也约好朋友。”
“那只好改天。”
“不能在电话说吗?”她很想帮我。
“不”
“那么明天见。”
“好的。”我非常惆怅。
有人敲门。
女侍捧人一大篮白色的花。
花篮直径约有一公尺,把女侍身体遮去一大半,香气扑鼻,任何女人都会为之吸引,篮里插着板子、剑兰、玫瑰、茉莉、百合、铃兰、蝴蝶兰。夜来香……密密麻麻,深深浅浅半透明的各式大小花瓣使我伸手接过,把面孔埋在里面。
我问女侍:“谁送来的?”声音很久没有这样温柔过。
“是朱先生。”
我呆住,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里正确的地址,只知道这间郊外小旅舍布置优雅,风景恰人,许多人特地开车来喝咖啡,因为近我家别墅,我来过一两次,昨夜才模得到地方。
接着又有人敲门,打扮明艳的少女一脸美丽的笑容:“陈太太起来了吗,朱先生叫我来问一声,陈太太可否赏脸同他喝一杯咖啡。”
我真的模不着头脑。
“告诉我,小姐,你是谁,朱先生又是谁?”
“我是本酒店的公关助理,朱先生是我老板这里的董事长。”
“原来如此。朱先生查注册部,才知道陈太太住了进来。”她仍然满脸笑容。
我捧着花踌躇,缓缓把篮子放茶几上。
那位小姐似有无穷无尽的耐心,出来做事,真不容易,什么是分内,什么是分外,根本没有界限,讨口饭吃,至要紧听老板的命令。
不禁心酸起来,我的委屈,又何止这一点。
那个女孩试探地问:“我怎么回复朱先生?”
“你同他说,给我二十分钟。”
她松口气,我一答应,她得个彩,可以去复命。
篮中花令整间房间充满香气,我打开浴室门自顶至踵洗一遍。十年没约会过异性了,约会是古老的情调,渐渐不再流行。
现在要接触异性,最方便是到跳舞场去,一个人进去,两个人离开,同谁有什么关系。
约会,累赘而不切实际,劳神伤财,不过这也不算约会,他不过想再一次表示歉意。
昨日的衣服皱得像核桃壳里取出,我只得唤人将它拿去熨。
又没有化妆品,我一筹莫展坐在沙发上发愁。
罢在烦恼,女侍捧着盒子进来,软纸里是一套午间裙子,灰紫色。
我取出抖松,裙子撒开来。
即使亲自出去挑,也不会买到更好的。
这就不是道歉这么简单了。
我呆一会儿,穿上裙子,刚好合身,去拉开窗帘,发觉天在下微雨,一玻璃的珠光。
侍役在门外等。
我握着手袋,由他领我下去。
这间旅舍一向是情侣的好去处。
旅舍每处布置都富气氛,每转到一角,都有人向我鞠躬,然后急步向前报告。
在旁人眼中看来,一定是夸张而滑稽的吧,但我不是旁人,我很感动,良久没有这样被重视,这种排场使我跨出去的每一步都矜持起来,而我还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无知少女。
耳边响起玛琳的叹息,“这种老土的事要是做起来,还挺管用。”
我为自己难过,一定是很寂寞了,不然不会沉醉起来,我一半清醒地为自己伤悲。
他老远看见我便站起来。
我没有说话。
事情比他想象中容易,抑或同他想象中一样?
他也没说话。
目光非常炙热,找对象燃烧,我正在尽情自怜,如冰水般扑灭这两股火。
太早了,白天的思维不能集中,我有点恍惚。
侍者将威士忌加冰放我面前。
他有什么意图,他知道多少?
经过昨夜那一幕,再胡涂的人也知道国维与我之间有不可弥补的裂痕。
他想怎么样,是很明显的事,不必周博士来分析。
我叹口气,喝完酒,站起来离去。
他没有叫住我,可能不记得我的名字,可能同情我,认为应当给我更多的时间考虑。
侍役同我说:“陈太太,你的房间换过了。”
我抬起头,“不必,我这就走。”
“朱先生吩咐的。”
他给我一间套房,可以看见海,露台的长窗敞开着,沙滩上尚有外籍年青男女在嬉笑追逐,并不怕冷,也不怕细雨。
几时我也跳进浪里,一直游出去游出去。
天与水都是灰色的,海鸥点点白,欠缺明媚,多一份气质,不大像东南亚的海滩。
他给我这样一间房间,是要我留下来。
转身,看到衣柜,更是一怔,粉红色丝垫衣桇上挂满今季的衣裳,下一层放着皮鞋与手袋,抽屉里是内衣袜子。
我走入浴间,丝袍搭在椅子上,拖鞋放在梳妆台前,一切都准备好了。
噫,陈宅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这里有人把我当公主一般看待。
从一双手转到另一双手,一些女人过了一生。
那篮花搁在会客室中央,继续发散香气。
我靠在露台的长富门框上,纳罕今晚是否会有月亮,但今日的白昼不讨人嫌。
我换上自己的旧衣,轻轻带上门离去。
侍役守在门口,一见我,立刻去通风。
我走到门口,朱二已迎出来。
我客观地打量他,真不愧是个英俊的男人,面孔线条硬朗,高大、强壮,修饰得十分漂亮,意大利西装、薄底平鞋。
他是如今少数漂亮的男性化的男人,也许是先入为主,他总给我一种略为不正派的感觉。
他没说什么,只是送我到停车湾。说送,也不正确,他堕后许多,约有数十步之遥。
但我可以觉察到他的目光紧紧追随我。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维持沉默。
侍者侍候我上车。
他站在那里不动,车子驶出去许久,在倒后镜里,还看到越缩越小的他,站在喷水池前。
车子拐弯,他才不见。
我略感震荡。
有一种乖巧的孩子,从不讨大人的厌,有什么要求,总以目光暗示,静静站一角等待,这种原始的态度常常无往不利,想不到一个成年男人亦懂得这个秘诀。
家变得空洞简陋,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柄维已经出去,女佣在收拾他的房间。
书桌上多一大叠书,我看了数眼,什么易经浅释,天象凶吉。
柄维就差没有组团出发去寻求长生不老之药。快了。
雨还在下。
气温陡然下降,娇怯的女士已可作瑟缩状,如有名贵皮裘,也可搭肩上。
但我忽然想游泳。
我学会游泳,不过是早两年的事,不是忽然致力运动,而是怕遇溺。
周博士说得对,我的恐惧实在太多。
她说过一个故事给我听。
“一个仆人,到巴格达的市场去趁墟,在那里,看见死神朝他装鬼脸,他吓得魂不附体,赶返家中,求主人赐他一匹马,往麦加方向逃去。”
“主人看着仆人向麦加飞驰,实在不服气,亲身到市场去,见到死神,问他:‘你为何吓唬我的仆人?’”
“死神回答:‘我没有唬吓他,我只是作了个诧异的反应——他怎么会在巴格达出现?因为今夜,他与我在麦加有约。’”
听得我寒毛全部竖起来。
连忙问:“这个故事寓意何在?”
周博士微笑,“躲不过的。”
我泄气。
“豁达一点,”她说,“有时候弄巧反拙。”
我不响,手臂枕在头下。
“你老给我一种不必睡不必吃的感觉。”
我朝她笑一笑。
“最近在练习白天活动?”
我点点头。
“这是好现象。”她说,“童年时的不快,也最好忘记它。”
如果能够忘记,就不会在噩梦中看见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