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案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鲍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案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模。”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模模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女乃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案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兵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案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女圭女圭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