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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 第8页

作者:亦舒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案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鲍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案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模。”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模模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女乃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案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兵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案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女圭女圭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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