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小看不起毓元,在她心目中,毓元水远是她屋檐下受过委曲的孤女,她可尽情欺侮她,她不信毓元会得强大起来,即使是,她也不怕,她有母亲做后盾。
毓元搬走许久许久,她还去剌探庄氏母女的经济情况,非常恶意,非常嫉妒。
完全是放肆的表现,她视毓元为假想敌,只要毓元在场,她就自然而然被得罪。
这时她暗暗打量毓元:古典裁剪合身的套装异常名贵,鞋子与皮包都是鳄鱼皮,手上戴一只男装薄身白金手表,近十厘米的珍珠耳环闪著晶莹的光芒,衬托得肤光如雪,看样子毓元是真抖起来了。
表姐妹俩念一间大学,表妹追求建筑系高材生,该名男生却钟情于表姐。
表妹从此与表姐不共戴天。
庄毓元是什么?是她家穷得发霉的亲戚!
男生听了却更加同情怜惜庄毓元。
那男生后来娶了别人。
庄太太悄悄说:“掌珠坐在那边。”
毓元点点头。
“胖那么多。”
“住在外国,最易发胖。”
一胖就显得脏与懒。
奔丧回来,更加疏于打扮,看上去倒比毓元要大上三五七载。
毓元没想到掌珠会谢得那么快,大学时代雄心勃勃的一个女孩,忽然在外国小镇落了籍,守住一头两千美金开销的家,安居乐业起来。
毓元心底下不是不羡慕表妹的,但是要她学做那种小家庭主妇,又不甘心,感情矛盾得可以。
毓元也希望在最近的将来可以成家立室,过平凡简单的生活,把看电视当人生大事来办,闲时喝喝茶看场戏,但必需由绚烂至平淡,不可以像掌珠那样,由平淡进入更平淡。
怕只怕场面撑大之后,骑上虎背,很难下得来,所以毓元想她不会有纵横厨房的日子了。
她低下头。
从前看不起她母女的亲戚都在这里。
做透明人不好受。
她没问人借,也没问人赊,不知恁地,一个个都躲著她们,好像毓元身上带著定时炸弹,随时会得炸起来,滥伤无辜。
那一头是做电器的表叔,已不大管事了,生意交给女儿,这位表姐待毓元也从来没有客气过。
两人同车,说到大家就住在附近,毓元客套说:“有空我过来拜访。”
表姐脸色都变了:“我们就搬了,立刻就搬。”彷佛为了避毓元,搬家也是值得的。
毓元讪笑自己是个小人,这些细节都记得那么牢,平日埋在心底,有空即扯出来重温一下。
没有陆俊申就没有庄毓元。
申元公司成立之后,亲友纷纷和颜悦色起来,先是试探性地看毓元有没有记仇,发觉她没有,立刻把前事一笔勾销,那几年的苦难没有人再提起,有时连毓元本人都疑幻疑真。
众人的演技那么好,她又是唯一的观众,不得不付出些代价,能帮助他们的时候,她出手十分阔绰。
因此舅父去世,舅母亲自通知庄氏母女。
还有什么遗憾呢,应该没有。
那么能干的舅母都认为她是一条臂膀,要她改观不容易呵。
毓元最后一次烦她,是为著母亲。
庄太太精神不支,昏倒在浴室。
毓元发急,拨电给舅舅,由舅母接听,当时答应马上来。
饼了十分钟,舅母补了一个电话:“你舅舅说,太晚了,我身体也不好,你们自家料理吧。”懒洋洋的口吻。
当时不过午夜十二时。
她们这种女人把娘家与夫家的人分得极清,嫁人半辈子,衣食住行全由夫家支付,但对娘家极之忠心,对夫家无法投入,动辄“你们我们”:你外甥不是我外甥,你妹妹与我无关,你父母关我鬼事……
是那个晚上,她颤抖著声音找到陆俊申。
他出现的时候,如天神般高大强壮可靠,毓元过去,把头埋在他怀中。
那一年,她十七岁。
陆俊申同毓元说:“不要生气愤怒,那样的人,就该做那样的事。”
毓元一直没有动气。
即使到今日,翻了身,也从来没有踌躇志满,想起来,只有深深悲哀。
舅母通知她舅舅去世,征求她同意,把她名字登在讣闻上,是清晨。
毓元洗脸的时候,因受不惯这样的恩宠,有点迷茫,看著镜子里的反映,忍不住喃喃的说:“庄毓元,莫非你真的抖起来了。”
读完经文,又继续唱诗。
陆俊申问过毓元:“我在你心目中,地位如何?”
毓元想了想,微笑说:“你是我所有。”
陆俊申怜惜地说:“老这么说。”
外头传得很难听,一直说庄太大本来跟陆某有点瓜葛,不然谁有兴趣竭力帮助孤儿寡妇。后来女儿长大,陆某索性老实不客气……
毓元一直没有对象,也是事实。
礼拜结束,低头默祷。
毓元听到舅母忽然饮泣起来。
舅舅对她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照顾周全,那怕是她娘家游泳偷渡出来的表弟,都可以登堂入室,一起搓麻将耍乐。
但是老式女人另有一功,她爱把自己形容得劫后余生模样,永远诉说丈夫不好服侍,说多了,预言成真,舅舅果然找到女朋友,舅母的王朝突然崩溃,一样吃喝,说话题材却变得又酸又苦。
庄太太问:“你上不上山?”
毓元点点头。
鱼贯离开礼拜堂,来到门口,陆续登车。
毓元看到陆俊申的黑色大房车在等她。
每个人都看见了。
特别是陈允新,自惭形秽的退至路旁去叫街车。
毓元对母亲说:“你坐我的车,我过去看看。”
她才走近,司机已打开车门。
陆俊申坐在车厢里向她招手。
她坐到他身边。
“你怎么来了?”
“陪你,”他说:“明天你要到纽约,一去十多天,想趁这机会多聚一聚。”
毓元微笑。
“这件丧事办得不错。”
“可惜没有真正伤心的人,舅舅的女朋友又不能公开进来鞠躬。”
虽然毓元也不能确实那女人会不会伤心。
她说:“舅舅做生意确有才华,生活上未免有点胡涂,一生为两个女人控制,”她停一停,“她们说什么,他听什么,著了迷似的,查实是最普通的女人,他却来不及要报她们知遇之恩。”
“男人总怕女人噜嗦。”
毓元笑:“你怕我吗,你才不怕。”陆俊申不语。
“我父亲也不听母亲的话,叫他戒烟,直戒了十年,结果肺癌。”
陆俊申看她一眼。
车子跟队驶向坟场。
“很多人认为定要长得好才能使男人俯首称臣,但那全是无必要的,家母比谁都美,一点用也没有。”
“怎么没有,”陆氏说:“生了个同她一般漂亮的女儿。”
他自车座的小酒吧里取出水晶拔兰地瓶子,斟了一点给毓元。
毓元很需要这杯酒。
陆俊申看著她雪白的面孔。
他头一次见到毓元,她才十六岁,已经是美人。
可怜的孤女,寄人篱下,不是不肯低头,奈何得势的亲戚跟前太多拍马屁的人,不需要庄毓元侍候。
三言两语就挤了她们母女出局。
是他替她们置的房子,哪里有什么鬼遗产,毓元的父亲早已投机失败,什么都没剩下。
母女明知如此,每月仍自陆氏处接过生活费,根本不知何以图报。
陆俊申不敢向自己承认这一切,都是为著小毓元,为看她悲恸的大眼睛,逼切求助的神情,注定的,见过如许多大场面的著名大律师竟遭了迷惑。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十年。
谁也没有说话,他的妻子,女孩的母亲,都装作不知道。
他让她大学毕业,他栽培她成为小一辈生意人才中佼佼者,他甚至替她介绍男朋友。
毓元全部坦然接受,男友在内,不过从不长久,止于三次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