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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3页

作者:亦舒

妹妹面不改容,女人碰到棘手的大场面、永远比男人镇静,这便是个好例子。

只听得她又说道:“……是呀,到记者俱乐部吃饭也不错,人比较不挤。哼!那个阿陈想在我身上找便宜?哈哈哈,他先替我付上半年的饭帐才说!”

忽然之间她的五官都挤在一起,美丽的睑变得异常恐怖,我的心在滴血,整个人被撕裂。她优美的姿态全部消失,我的九天文女原来的真面目!我半年的盼望,历久的祈求……

她终于看到我了,很明显地是嫌顾客妨碍她闲谈的时间,没好气的问:“买什么?”

我顿时后退一步,妹妹马上抢前来保护我。妹妹说:“我们想看那对烛台。”

“三千八百元。”白衣女郎傲然说。

妹妹笑,“我们决定购下。”

另外一个售货员发现瞄头不对,过来说:“请问付现款吗?”

妹妹笑,“呵,我一向付现款,我最喜欢现钞。”这句话倒不是开玩笑,妹妹什么陋习都有,就是从来不带任何信用卡,她连私人支票户都没有,永远成叠的现钞塞在皮包里,她数大钞的姿势真是训练有素,美妙非凡。

当下她数出三千八百元──如果礼物店内也可以付小贩,她一定会说:“不用找了!”

白衣女郎收过钞票,眼睛先亮一亮,然后艳羡地看妹妹一眼,她把银烛台拿下来包扎,她的同事去打发票。

我仍然像傻子一般地看着这个女郎,终于妹妹拿起烛台,拉我一把。“走吧。”她说。

我跟着妹妹走到街上,有点神魂颠倒,心身俱焚。

妹妹说:“算啦,别这么念念不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看开点。”

我点点头。心中非常闷塞。

妹妹叹口气,“生活从来就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回事,生活从来没应允过我们什么幸福。”

我沉默。

“对不起。”妹妹说。

“对不起什么?”我问:“关你什么事?!”

“因为是我要到银器店去的。”妹妹说。

我叹口气,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妹妹说:“再找另外一个偶像,换个地方吃饭。”

我笑笑,我不认为我会那样做了。

我觉得很疲倦很疲倦,我需要一个假期。不是那种每年放两个星期,到菲律宾去兜一兜的假期,我想放下一切。

扁是这么想已经令我心头清朗,我决定把一切都交给我的合作人。

他瞪着我,“你打算到哪里去?”

我轻松地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生很短,我不能到五十五岁退休的时候才离开这张写字台,我会后悔的。”

“你在这张写字台后面有什么不满意?”他问:“很多人想坐还坐不来呢。”

“人各有志,想坐的人永远坐不到,但是坐得到的人又不稀罕。真奇怪,是不是?”

“你到底要失踪到什么地方去?”他大惑不解。

我说:“大溪地、摩洛哥、百哈马斯,甚至是育箕湾。追求心灵上的平安。”

他耸耸肩。

妹妹来看我,我正把我的平底巴利皮鞋努力地摔到墙角去,换上一双橡皮球鞋。

妹妹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干了。”

“好!”妹妹翘起大姆指。

我笑,“不能这样称赞我,你总不能叫每个人都做稀僻土。”

“我知道为什么你忽然之间舍得放弃这里的一切。”

“为什么?”

“一切都是虚妄的,”妹妹说:“白衣女郎不过是象徵你逼切想得的名利,接近一看,都是幻像。”

我点点头。

妹妹温暖地笑,“或者我们可以去做和尚,是不是?我们两个人的性格是和尚性格。”

“你只可以做尼姑,妹妹。”

“嗳,哥哥,我们有一队朋友,想乘机帆船过太平洋,你参加吗?”

“生命会有危险吗?”我担心。

“哥哥,”妹妹温婉地说:“生命是什么呢?五百年后什么分别也没有,何必担心挂念。”

我伏在写字楼的窗上。

我点点头,说:“你知道吗?这里的窗门是打不开的,人造空气,人造灯光。”

“好得很,”妹妹说:“那么我们准备动身吧。”

“我们吃饭去。”

我与妹妹坐在皇后广场吃鸡腿,喝可乐。

忽然之间有一个女郎走过来坐在我们身边。她身披红裙,朝气万丈,手中程一个冰淇淋筒吃。

妹妹向我眨眨眼。

我斜眼瞄瞄那个女孩子:高鼻子,鹅蛋睑,皮肤好得不像话,大眼睛,翘嘴唇。

我的心猛跳起来。

妹妹叹口气,站起来,“俗缘难了,红尘缠身。”她说着走开:“痴儿,痴儿。”

我大胆向红衣女郎塔讪。“你好。”

她把冰淇淋吃完,说:“好,你好?”

“你在附近办公?”我问。

“不,我到花园遗礼拜堂陪家母办点事,你呢?”

“我?”我说:“我的公司开在附近。”

“哦,”她很有兴趣。“是吗?”眼睛闪亮。

再见,机帆船。再见,白衣女郎。活在尘世中二个希望幻灭,马上又升起另外一个希望。而我们的日子,慢慢逝去。

第三者的故事

姊夫有了外遇。

这一句话本身有千钧力量,可以写一本小说。

是的,姊夫有了外遇。

我这个做小姨的住在姊姊家中,左右为难。

朋友问我:“你帮姊夫还是帮姊姊?”

我说:“我搬出去住。”

谁要管别人家里的事。即使是姊姊,也还是外人,受过教育的人永远不理会别人的事。我一向明哲保身,一问摇头三不知,安份守己。

整件事是这样的:

那日姊夫清晨回来,约一点半左右,姊姊一只拖鞋扔过去,开始哭,两个外甥都被吵醒,我假装啥子也没听见,在枕头上闭目养神。

真难为情,跟人家夫妻一起住,偏偏人家又在半夜吵起来,姊姊、水远是火爆脾气。

男人这样事。他要不走,赶也赶不走,他要是决定走,女人拿个烙印在他背上熨个记号,他还是跑掉了。我看准姊夫这样的人,是玩都玩不起来的那种男人,姊姊许是因生活发腻,兴风作浪,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

第二天姊姊红肿着眼睛跟我说:“是真的!这次是真的!”

我冷冷地说:“你已不得是真的!这些年来疑心生晤鬼,每隔三两年吵*次,你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之但次是真的,他承认了。”姊姊哭。

我稀罕起来。“他?真的。”

“是。你没见他最近三日两头迟回雩.星期日下午借个阴头,影子都不见,我就疑心,警告他好几次,他都不理,昨天闹大了,他承认外头有女人!”

我仍是不相信。“真的?”我问:“姊夫肯离婚吗?”

“他说他不会离婚。”姊姊愤怒地,“他敢!这些年来──”

我说:“这不行了?”

“不行!我可不放过他……:”

我摇摇头,坐下来,“你损失了什么?你为什么还要难为他?”我问到姊姊鼻子上去。

她一怔,马上说:“反正我不会放过他,我要好好的拷问他,这狐狸精是怎么勾引他的,要他保证以后不得再犯,要他认错。”

不不不。姊姊。夫妻关系不是这样的。不不不。我心中叹息,不是这样。丈夫不是奴隶,丈夫不是附属品,丈夫并没有义务一辈子爱他发妻,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有权变心,如果他认为目前的生活不再适合他!不再令他快乐,他可以自由离去。

正如做妻子的一样,如果一个女人认为若干年后她尚可以出外看世界,她不愿意再逗留在厨房里一辈子!她的生命没有人可以代她作主。

听上去实在是很残忍,但是我们活在廿世纪末,必须要接受这个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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