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头发在一边斜下来,挡住半边脸,每次吃叉上的食物,都要轻轻拨开头发。
真辛苦。
还是那个醉女可爱,憨态可掬,率性而为,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牢骚就发牢骚。
吃完我付账,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我也看她,向她微笑,纯粹是礼貌,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人家会误会。
在门口撞到一个人,对方“啊哟”一声,手袋掉在地上,我帮她拾起来,一抬头,看清楚她的面孔,轮到我“啊呀”地叫起来。
她茫然地看着我,眯着眼,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
我温和的笑,“你不记得我?”
她摇摇头。
“我们见过好多次了。”我说。
她可爱的耸耸肩。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我要把握。
“我们还跳过舞。”我又说。
“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她率直地问。
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
我连忙说:“是。”
她脸颊忽然绯红,傻笑起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来,过来,我陪你吃午餐。”
“我不是来吃饭,我来找人。”她说。
“我等你。”
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她找的人,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
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才五分钟,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
她们在开谈判,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
“我要你离开他。”
“不行。”
“我是他妻子,没法子,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
“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他已不爱你。”
“他也不爱你,他根本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你呢?你除了爱酒瓶,还爱什么?”
我很震惊,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说话像比剑,利刃下割痕至深,血肉横飞。
“那是我的事。”
“你如果有志气,就该离开他,把酒戒掉。”
“哈哈哈,你倒为我好。”
“我们不必再谈了,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
“他迟下也会抛弃你,我就是你的前身。”
“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
她呆在那里。我为她难过,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
“放手。”我轻轻说。
她垂下双眼。
“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我再提醒她。
“说时容易做时难。”她苦笑。
“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我说。
“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她沮丧的说:“十年苦恋,没想到有这种结局。”
“种瓜得瓜,”我取笑她,“种苦瓜得苦瓜。”
她涩笑。
“他恃着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吧?”
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不,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他没有钱,他是个诗人,没有工作,一直很穷,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就因为他不能养家。”
我傻掉。有没有听错?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
“也许父母是对的……我被他们赶过出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才叫我回去,我们终于结了婚,嫁妆太过丰盛,引起他不快…对不起,我说得一团一团。”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事实刚刚相反。
我瞪着眼睛。
“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不要叫小姐,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但是没有用。”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不知说些什么。
她扬手叫侍者过来,吩咐要酒。
才下午两点半,就开始喝。
“你说得对,尽力之后,就该放手。”她喃喃低语。
我打电话回公司告假。
她捧着酒杯,忽然问我:“你是谁?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一个朋友。”
“真的……朋友?”
“你有许多朋友,陆医生也是其中一位。”我说:“事情不会太坏,不必抱牢酒瓶。”
她憨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轻脆稚气的声音故作豪放。
我笑出来,“谁教你背会这些?”
大约念中学就恋爱了,十年也难不倒她,至今不过二十六七。
“我们是中学同学,十多岁便闹恋爱,父亲把我送出去读书好避开他,但是我偷回来好几次,根本没念成大学。”
我说:“这是前世的事,我看过一本叫《寻梦》的小说,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纠缠完全由于前世的因果。”
她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我说:“缘份到尽头,你自然会得忽然醒觉,魔咒解除,你会问你自己:怎么搅的?我会为这个人哭?像一场梦一样。”
她喝干了一杯,再叫酒。
“酒会浸死你。”我气。
“真的?真的会完全忘记?”她问我:“那多可怕,我情愿刻骨铭心一辈子,也胜过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来真有这种瞎浪漫的人。
“来,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汤汤什么都没有。”她说。
“家里有他的诗集,”我哄她,“别又醉倒在这里。”
她笑:“胡说!他的诗从来没有结过集。”
我说:“那你为人为到底,为他整理诗篇,编成诗集。”
“不,他不肯。”她摇摇头,“他要靠他自己。”
客人
考完了试,永正就驾车去渡假。
她说:“我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她喜欢大自然,老住那种不要说是电话,简直连邮局都欠奉的落后偏僻地区去休养精神,不听无线电,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世界大事,再也与她无关,亲友也找不到她。
我们开头都很担心她一去无踪,也劝过她,后来见啥事都没有,她回来时又每每容光焕发,就开始羡慕。
这次她又说要去,我不禁发问起来。
“住什么地方?帐幕?”
“不是,有间木屋,设备齐全。”
“有水电?”
“还有厨房呢。”她说:“在一个小湖边。”
“小湖在哪里?”
“在亚里桑那,大峡谷之边。”
“那种地方?我的妈,你怎么去?”
“乘车去。”她问:“你来不来,你可以搭飞机经大峡谷然后转车来与我会合,我把详细图示收在抽屉中供你参考。”
“我会郑重考虑。”我笑。
其实我约了男友,他将同我一齐到欧洲渡假。
于是永正自己动身去了。
我没想到我的计划会有所改变。
男友打电话来说他不能与我出门。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这件事,他另外约了一个他认为是比我更可爱的女子。
我顿时震惊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处之泰然,维持风度,但心中却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必在家中三日三夜,我决定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图,决定抹乾眼泪去找她,与她远离人烟地过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后的事。
我以防万一,还是带了当地一个导游,任何小山路都认得的,找半日才寻到那间木屋。
当时又饿又渴,什么都不想做,永正来开门,我一进去,倒头就睡。
醒来了,永正也不问我什么,给我吃饱了,带我出去看风景。
这附近什么动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猎枪,虽没狗熊花豹,但碰见野狼之类,也不是说著玩的。
永正这家伙什么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条粗布裤一件皮夹克便走遍天涯路,长发编成条大辫子,要多潇酒就有多潇洒。
比起她,我显得十分猥琐,婆妈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实静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