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媳妇说:“那我放心了。”
我讶异得合不拢嘴。
什么年代了,继母身穿亚曼尼,手饰戴拉拉翁尼斯,化妆明艳、发式合时,又有份高贵的职业,可是遇到一件这样的小事,反应却回到大半个世纪以前,封建时代,晚娘与头妻的儿女争产业的覆辙。
我震惊。
同时深深悲哀。
她走了。
祖母一直发问:“小琪还碍她什么?不是一切权利都放弃,全部双手奉献给她了吗?小琪没见她父亲起码有一二个月了吧?打四年前起,也没花过他们一毛钱呀,怎么踩到这里欺侮她呢?”
祖父叹息,“不要与她计较。”
“这个女人可是会得说英文,可是受过教育的,怎么会这样?”她浩叹,“她亲生娘又撇下她不理。”
我过去说:“女乃女乃,别这样,我都十六岁了,又不是小孩。”
她仍然气,晚饭都吃不下。
母亲没有这个女人厉害。
母亲一直想与林叔叔正式结婚,大宴亲朋,扬眉吐气,还没有心情理会其他的事。
继母已经得到名份,有暇霸占其他的利益。
我苦笑,没出来社会,我已懂得人间险恶,到了廿一岁法定年龄,恐怕我已历尽沧桑。
我渴望出国,远远离开他们。
只是舍不得祖父母。
案母平时那么忙,还有什么时间来陪伴老人家,顶多一年三个大节,什么中秋新年,在外头吃一顿聚一聚,谁还会在家诚心诚意照呼老人?又不是有大把遗产可分的老人。
祖母还在诉说:“什么都有了,还是不放过小琪,家,是她一个人的,丈夫,也是她一个人的,有儿有女,什么都捏在她手中,她还是不心足。在得意之秋,还不忘欺侮弱小,此女的本性甚差。”
真的,一个人在失意的时候,自觉社会对他不起,深深憔悴,行为乖张一点,也是有的,在情在理,似乎值得原谅,但继母此刻明明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影响她的心情,她何苦在乞丐手里抢饭吃。
案亲现在根本不同母亲说话,我也绝对不敢无故上她的家,继母的生活再洁净也没有,可以说一切都如她的心,但是她还要自寻烦恼,说什么都不放过父亲的过去,我的存在,便是她心中的疙瘩。
这么说来,她自己同自己过不去,生活也不见得爽快。
如果我是她,我就嫁一个没有前科的男人,干干净净,一夫一妻。
大人的事,我们管不了。
也许要等数十年后,他们都白发萧萧了,才会有新的谅解。
那夜我辗转反侧,祖母进来看我。
“还没睡?”
我转过身子来对着祖母,“没有。”
“女乃女乃总是疼你的。”
“我知道。”
“你爹懦弱。”
我不响。
“你妈老长不大,不肯负责任。”
在黑夜中,我与祖母紧紧拥抱。
母亲与我一个月一次例会见面。
她的倾诉比我的多。
夹着一枝烟,像雾又像花,她说林宅的佣人跑掉,这一阵子她自己熨衣服。
脂粉下的她有遮不住的皱纹,忽然之间我很替她难过。
书本上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她两样都做不到,生活上她靠林叔叔支撑,精神上她时时受困惑,不能自拔,冷眼旁观,真觉得她幼稚不堪。
我又替她担心,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支持多久?那脂粉会不会有一日粘不牢?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林叔叔会不会同她结婚?她会不会穿起白纱,叫我做伴娘?
“你要去加拿大?”
“是的。”
“祖父出钱?,”
“是的。”
“你算是幸运的了。”
“是的。”
她喷出一口烟,“放假坐车到处旅行增长见识,不必回来。”
“我想我会找工作做。”
“别妄想,工作不是那么容易找的。还有,有事没事别打长途电话,咱们家不比林家,一个月可负担不起三五千电话费。”
我很疲倦,她女儿是别人眼中钉,她又视林叔叔的孩子为眼中钉,怨怨相报河时了。
“有什么要求尽避说。”林叔叔看着我。
天大的要求也不会对他说。
“报了名没有?”
我说:“在进行中。”
“念什么科?”
“理科,不是电脑就是电子,”我说:“文科找不到好工作,我不爱做教师与公关小姐。”
“好志向。”林叔叔赞我。
母亲说:“我笨,幸亏女儿不笨。”
母亲要是再这样诉苦,林叔叔会起反感的。
“我们下个月去日本,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头。
“你越来越怪僻了。”林叔叔不满。
我陪笑。
也许是,这种短暂的一刹那的荣耀有什么用呢,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正常的温暖的家,父母在身边,随时提供忠告关怀。
我黯然与他们道别。
将来,当我毕业,我会先努力创一番事业,训练自己在经济与精神独立,然后才谈感情问题。
在上一代的错误与愚昧中,我们学到许多经验,诙谐的说一句,但凡他们做过的,只要我们不做,在感情道路上已经胜利一半。
彼得曾说:“看见老爸一个人养两个女人,一辈子的担子,吓都吓死,我想我要到四十岁才会结婚。”
可是他老爸有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喝醋,说不定其乐融融。
他们那一代的侈奢浪漫,不会在我们身上重现,我们理智、聪明、脚踏实地。
真的,我对我们的前途是乐观的,我对我们寄望很大。
寻梦
从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也不是每天做,但一年总有好几次,梦见自己走进一座华厦,大堂地下是黑白格子的大理石,一盏水晶灯低低自旋转楼垂下,一位男士迎出来对我说:“让我来照顾你。”他伸出强壮的手,我充满感激之情,迎上去。
次次梦到这里便醒来。
我不介意做这个梦,因为它像是一个好梦。
第一次做的时候,我约莫只有十一二岁,小孩子都不懂什么是男欢女爱,怎么会放在心中。
以后梦的次数多了,我已能记得哪块大理石上有裂痕,以及那位男士身上外套上的花纹。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始终没见过那么有气派的大房子。
一直独身生活。
多么渴望有人对我说:“让我来照顾你。”
但是没有。
已经有过几次经验。
第一次是大学里的同学,他好玩,活泼,开朗,又遇到,很快我们成为恋人,有过好时光,也争吵过,三年后他决定留下念硕士,没向我求婚,我只得独自回到本市来找工作。
开头还很天真,不住的打电话给他,也写信,希望在他鸟倦知返的时候,可续前缘。
直到有一日,直线长途电话接通,由一位女士接听。
梦醒了。
吓一大跳,不住同自己说,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做人,
不能再出丑。
然而已经伤了心,表面上不做出来,人却憔悴了,自己也发觉,笑的时候,总有些保留,不能够像从前那样,
炳哈哈哈哈,似头快乐的小鸟,人们叫这个沧桑。
我这颗心已经有烙痕。
后来认识了蒋。
邂逅的地方是某公司的会议室,并不是大理石地板的大堂。
我嘲笑自己,一个梦是一个梦。
我并没有爱上蒋,但我疲倦,并且寂寞,刚踏进社会,头三年的挣扎,差点要了我的命,希望有一位知心朋友,听我细诉。
蒋有双慧黠的眼睛,我一向喜欢聪明的男孩子,所以对自己说,就是他吧。
随后不久,我亦发觉他没有爱上我。
眼睛一直看着别的风景,像霍家的二小姐,郑家的女小开等等。
我心不禁犹疑,这样性格的人,岂可同他过一辈子,也许我过虑了,我肯,他也不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