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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写照 第13页

作者:亦舒

你说多闷。

我们从不庆祝同居纪念日,不过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过千多两千个日子了,他大嚷:“哗,相依为命,相依为命。”

他是我唯一的,忠实的良朋知己。

做丈夫他不很适合,做朋友,一流。

壮年先生约我午餐,我推辞。

他问:“怕男朋友不高兴?”

我说:“不,只是我自己认为应当维持至程度的节制。”

他叹口气,“吃顿饭而已。”

我只是赔笑。

“那男孩子福气真好。”

我不忘恭维他一句:“阁下魅力惊人,不得不小心防范。”

他也笑。

其实是因为谈不拢。

有空情愿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钮扣缝好,到超级市场研究新产品,或是与他出去吃上午茶。

我们一人带一本书,各由各看,并不急于谈话,热恋中男女认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进坟墓,其实相处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须急急交待,是另一种境界。

我带的书有关心理学,有一项测验,回答百来个问题,可以探测汝与配偶是否相爱。

我自备铅笔,做完测验,答案是:你深爱对方,如果对方感觉相同,相信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你忍认,为他着想,并且尊重他,恭喜。

我,爱他?

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吗,深爱他?一切不过日久产生份关切而已,因为他从来不玩花样。

他忽然抬起来,问:“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笑容:“你从来不买东西给我,从来不带我去地方。”

他笑,伸手过来放我手中,“SO?”

奈他什么何?不知多闷。

家里装修,令人感慨万千,把屋子都住旧了,我们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时间,弄他那一边时,他搬过来我这边住,弄我这一边,我搬过去他那边睡,装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们两人什么关系。

他那边仍然是白色与原木,我则发起疯来,选许多娇艳的颜色,床是浅紫色的,他吓得不得了,看到墙纸更抽口冷气,竟是淡黄与紫色小花画小花,他提醒我:“你已过了做梦的年纪了。”

谁说的,天天晚上都做梦,不过异床异梦,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梦见所爱的至亲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现,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对敏仪说:过来,过来坐我膝上。把她当小孩子。

醒来好笑,没想到在梦中发了财,可以照顾那么多人。

第五年纪念,他忽然说:“我们不如结婚算了。”

我问:“为什么?”

“我不愿有人与你争我的遗产。”

我怀疑,“你有别的女人吗?”

他气结,“结不结婚?”

“结结结。”这么厌闷,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这时才公诸友好,我想使他们惊喜,但他们都淡淡的,玲说:“你们这么相爱,早该拉拢天窗。”

我面孔涨红,我以为是秘密,但看他们的表情,都已早知我们同居长久,不过一直包涵,没有当面拆穿而已。

为什一么结婚?我也不知道。

也许双方都觉得大概是不会分手了,不如结婚。

在众人眼中,我们居然深爱对方。自己倒不觉得,还不是吵架,不满。

发牢骚。

希望旁观者清是正确的。

壮年先生一直说那男孩福气好,他很喜欢我,看得出来。“她连同其他异性吃顿饭都不肯。”他到处说。

其实我怕累。

人们都是这样结的婚吧。

才早上七点钟,他那两台闹钟已开始作动,他又该起床沐浴,让我眼睁睁。非常苦恼地干躺褥子上诅咒他的生活习惯。

没办法,都是这样,要不独身终老,那才可以清清静静,与爱猫在太阳摇椅下过日子,下午端出银器,吃英式茶点。

我没有选择那种淡雅高贵的生活。

劫后

我与陈小玉之间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认识清月的时候,正在最苦涩期间,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话题自然会转到小玉身上,吐尽苦水。

那时同学们都说清月好耐心,会得花时间聆听一个傻瓜痴心地诉说前任女友之艳史。

但清月就是有这种涵养。

伤痕随着时间埋藏在心底,小玉这两个字渐渐淡出了,我与清月也顺理成章成为密友。

年底我们打算结婚。

这时的我,比起四年前,当然成熟肯定稳重得多,不是称赞自己,而是吃过苦的人,总会成长得快一点。

叫我吃尽苦头的,当然是陈小玉。

小玉并不是小家碧玉。

陈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时,他们那种发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谦一番,把这个么女叫小玉,意思是“咱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体。

我对小玉,是一见钟情的,并不因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认为她并不美,甚至过份瘦削,也不是因为她家的财产,因家父亦是一个小商人,自给自足。

但感情这种事,不可理喻,要爱上一个人起来,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两腮赤熨,说话结巴。手足无措,对方一眼便看出来。

小玉并不爱我。

在那数年内,她也没有放过我。

谁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么一个呆瓜送上门来,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对我若即若离,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搁热汤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时,只要她一个眼神,我会得将灵魂卖出,而丝毫不悔,但活着而失去她的爱,是不可能的事。

那种疯狂的、炽热的感情,只求付出,不问收获,看到她的影子,心已狂跃,只有年轻人才能够做得到,在事情过去后无数个傍晚,我都为自己难过,痛心,但当时似有一股奇异力量支撑,不怕苦,不怕死。

在大学毕业晚会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说,过几个星期,她便要到纽约去,一边读管理科硕士,一边学做生意,她的父亲已在皇后区买下一幢商业大厦,急需人才发展,事实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帮手。

那么将来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应允。

将来?她笑,大家那么年轻,将来发生些什么事,谁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来一样,身畔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可怜的我,还不死心,还血淋淋的想打电话给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头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说没有空,不能出来,要准备行装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缠下去没有益处,说时容易做时难,我几乎没发疯。

我没有去送飞机,小玉没告诉我几时走。

当然,我已成为一个笑话,她不愿意面对这个笑柄,一走了之,多么潇洒。

清月一直说,所有的痴恋都一样,当事人觉得伟大,旁观者只认为傻气。

值得吗?问了一千次一万次,把时间精力用在单恋上,当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没有,只是一颗心不受理智支配。

开头是怨:如果不爱我,就不该误导我,何必偶而给我甜头。后来就觉得,幸亏误导我,令我得到无限回忆。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来,大家都有廿多岁年纪,都该定下性子来,努力前面。

可惜我与小玉分手之后,再也没有获得见面的机会。

是否渴望见她?并不,往事如烟,像是看过一场电影,听过的一支歌,逛过的名胜,过去便是过去,无凭无据。

我同清月说:“其实人家不爱我,早该远远避开,年轻人好强,不认输。”

对于这段感情,我看法错综复杂,视心情而定,于将之划为不值,一下又觉浪漫,忙的时候忘得七七八八,闲的时候又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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