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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兒寫照 第13頁

作者︰亦舒

你說多悶。

我們從不慶祝同居紀念日,不過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過千多兩千個日子了,他大嚷︰「嘩,相依為命,相依為命。」

他是我唯一的,忠實的良朋知己。

做丈夫他不很適合,做朋友,一流。

壯年先生約我午餐,我推辭。

他問︰「怕男朋友不高興?」

我說︰「不,只是我自己認為應當維持至程度的節制。」

他嘆口氣,「吃頓飯而已。」

我只是賠笑。

「那男孩子福氣真好。」

我不忘恭維他一句︰「閣下魅力驚人,不得不小心防範。」

他也笑。

其實是因為談不攏。

有空情願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鈕扣縫好,到超級市場研究新產品,或是與他出去吃上午茶。

我們一人帶一本書,各由各看,並不急于談話,熱戀中男女認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進墳墓,其實相處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須急急交待,是另一種境界。

我帶的書有關心理學,有一項測驗,回答百來個問題,可以探測汝與配偶是否相愛。

我自備鉛筆,做完測驗,答案是︰你深愛對方,如果對方感覺相同,相信你們可以白頭偕老,你忍認,為他著想,並且尊重他,恭喜。

我,愛他?

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嗎,深愛他?一切不過日久產生份關切而已,因為他從來不玩花樣。

他忽然抬起來,問︰「笑什麼?」

我連忙收斂笑容︰「你從來不買東西給我,從來不帶我去地方。」

他笑,伸手過來放我手中,「SO?」

奈他什麼何?不知多悶。

家里裝修,令人感慨萬千,把屋子都住舊了,我們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時間,弄他那一邊時,他搬過來我這邊住,弄我這一邊,我搬過去他那邊睡,裝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們兩人什麼關系。

他那邊仍然是白色與原木,我則發起瘋來,選許多嬌艷的顏色,床是淺紫色的,他嚇得不得了,看到牆紙更抽口冷氣,竟是淡黃與紫色小花畫小花,他提醒我︰「你已過了做夢的年紀了。」

誰說的,天天晚上都做夢,不過異床異夢,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夢見所愛的至親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現,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對敏儀說︰過來,過來坐我膝上。把她當小孩子。

醒來好笑,沒想到在夢中發了財,可以照顧那麼多人。

第五年紀念,他忽然說︰「我們不如結婚算了。」

我問︰「為什麼?」

「我不願有人與你爭我的遺產。」

我懷疑,「你有別的女人嗎?」

他氣結,「結不結婚?」

「結結結。」這麼厭悶,改變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這時才公諸友好,我想使他們驚喜,但他們都淡淡的,玲說︰「你們這麼相愛,早該拉攏天窗。」

我面孔漲紅,我以為是秘密,但看他們的表情,都已早知我們同居長久,不過一直包涵,沒有當面拆穿而已。

為什一麼結婚?我也不知道。

也許雙方都覺得大概是不會分手了,不如結婚。

在眾人眼中,我們居然深愛對方。自己倒不覺得,還不是吵架,不滿。

發牢騷。

希望旁觀者清是正確的。

壯年先生一直說那男孩福氣好,他很喜歡我,看得出來。「她連同其他異性吃頓飯都不肯。」他到處說。

其實我怕累。

人們都是這樣結的婚吧。

才早上七點鐘,他那兩台鬧鐘已開始作動,他又該起床沐浴,讓我眼睜睜。非常苦惱地干躺褥子上詛咒他的生活習慣。

沒辦法,都是這樣,要不獨身終老,那才可以清清靜靜,與愛貓在太陽搖椅下過日子,下午端出銀器,吃英式茶點。

我沒有選擇那種淡雅高貴的生活。

劫後

我與陳小玉之間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認識清月的時候,正在最苦澀期間,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話題自然會轉到小玉身上,吐盡苦水。

那時同學們都說清月好耐心,會得花時間聆听一個傻瓜痴心地訴說前任女友之艷史。

但清月就是有這種涵養。

傷痕隨著時間埋藏在心底,小玉這兩個字漸漸淡出了,我與清月也順理成章成為密友。

年底我們打算結婚。

這時的我,比起四年前,當然成熟肯定穩重得多,不是稱贊自己,而是吃過苦的人,總會成長得快一點。

叫我吃盡苦頭的,當然是陳小玉。

小玉並不是小家碧玉。

陳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時,他們那種發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謙一番,把這個麼女叫小玉,意思是「咱們也不過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體。

我對小玉,是一見鐘情的,並不因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認為她並不美,甚至過份瘦削,也不是因為她家的財產,因家父亦是一個小商人,自給自足。

但感情這種事,不可理喻,要愛上一個人起來,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兩腮赤熨,說話結巴。手足無措,對方一眼便看出來。

小玉並不愛我。

在那數年內,她也沒有放過我。

誰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麼一個呆瓜送上門來,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對我若即若離,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擱熱湯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時,只要她一個眼神,我會得將靈魂賣出,而絲毫不悔,但活著而失去她的愛,是不可能的事。

那種瘋狂的、熾熱的感情,只求付出,不問收獲,看到她的影子,心已狂躍,只有年輕人才能夠做得到,在事情過去後無數個傍晚,我都為自己難過,痛心,但當時似有一股奇異力量支撐,不怕苦,不怕死。

在大學畢業晚會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說,過幾個星期,她便要到紐約去,一邊讀管理科碩士,一邊學做生意,她的父親已在皇後區買下一幢商業大廈,急需人才發展,事實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幫手。

那麼將來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應允。

將來?她笑,大家那麼年輕,將來發生些什麼事,誰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來一樣,身畔只听得自己的聲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麼回到家里的。

可憐的我,還不死心,還血淋淋的想打電話給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頭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說沒有空,不能出來,要準備行裝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纏下去沒有益處,說時容易做時難,我幾乎沒發瘋。

我沒有去送飛機,小玉沒告訴我幾時走。

當然,我已成為一個笑話,她不願意面對這個笑柄,一走了之,多麼瀟灑。

清月一直說,所有的痴戀都一樣,當事人覺得偉大,旁觀者只認為傻氣。

值得嗎?問了一千次一萬次,把時間精力用在單戀上,當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沒有,只是一顆心不受理智支配。

開頭是怨︰如果不愛我,就不該誤導我,何必偶而給我甜頭。後來就覺得,幸虧誤導我,令我得到無限回憶。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來,大家都有廿多歲年紀,都該定下性子來,努力前面。

可惜我與小玉分手之後,再也沒有獲得見面的機會。

是否渴望見她?並不,往事如煙,像是看過一場電影,听過的一支歌,逛過的名勝,過去便是過去,無憑無據。

我同清月說︰「其實人家不愛我,早該遠遠避開,年輕人好強,不認輸。」

對于這段感情,我看法錯綜復雜,視心情而定,于將之劃為不值,一下又覺浪漫,忙的時候忘得七七八八,閑的時候又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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