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他叫我换衣服,说要出发去跳舞。
我听他的话,换上那袭纱衣,也不问上什么地方,跟着他就走。
我们缓缓走下沙滩,唏,原来他都布置好了,有唱机,唱片,酒,杯子,以及两张帆布椅。
我忍不住拥抱他一下。
这不是我梦想的约会吗?
那日天公作美,天空作深紫蓝,我们随着森巴音乐在沙滩上跳舞,他跳得那么好那么自然,我发誓以后每个周末要把他找出来跳舞,我们看着第一颗星升起。
直至肚子饿了,我们才回白色小屋向姑婆告别回市区。我那件黑衣没有白费。
我们在市区吃了三文鱼及龙虾,这是整天唯一的开销,由我请客。
我早说过不是钱,这种约会又岂是钱可以买到的。
“晚了,十点多,我送你回去。”
我乐得飞飞的,一直哼歌。
“下星期去哪儿?”我盼望着问。
“让我慢慢想。”他说。
我心满意足。
想不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终于得到我所要的快乐。
知彼
结婚之后,生活奇闷无比。
同样的一个子超,婚前因为大事未定,多少尚有点刺激新奇,一旦签字成为合法夫妻,至少有三五年可以安乐,在七年之痒之前能够松口气,于是生活就闷起来。
一个人的优点往往是他的缺点。子超不喜交际,沉默寡言,本来是最好的品质,但二人生活的世界里,另一方面往往好几小时,默不作声,时间就难挨了。
有时周末大雨,我见天色昏昏暗暗的,不想出来,便拿本武侠小说看,看得出神,根本不记得已经结了婚。
一次母亲来到,我迎她进屋子,谈半晌,她问“子超呢?”
“他在书房,”我说:“叫破喉咙他也不应,有时要去大力敲他的门。”我老老实实的答。
母亲恼问:“他在书房里干么?”
“听音乐。”我说:“用耳筒,对外界不闻不问。”
“那结什么婚?新婚时候尚且没有卿卿我我,老来怎么办?”妈妈很不悦。
我苦笑,“老了就不会嫌闷,因为现在已经闷死了。”
“这个人像块老木头,”妈妈说:“是你自己挑的,你下的赌注,没话好说,我与你爹从来没喜欢过这种广东人,很会使坏,我做他们亲家一年,可口可乐都没喝到一杯!”
妈计较起来像个小孩子。
“你也太会做了,过年冬菇鲍鱼四色大礼再加上好拔兰地送上门去,人家怎么对你?”
她光起火来。
我说:“啧,你应当劝我才是呀,怎么反而火上添油?”
“两夫妻,各自关上房门做人,我活了这些日子倒还没见过,丈母娘坐在这里已经半个钟头,他还不闻不问,你不叫他,他就不出来?我不相信有这种怪事!”
我不出声,事情全无法子自圆其说,不知忒地,这一年来子超的确不大参予婚姻生活。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那边说:“芷君!一定是你,你那个声音一认就认出来,好不好?听说结婚了?也不请喝喜酒,伯父母可健康?”
我笑起来,“喂,是哪一位呀?”
“连我都敢忘,我是曹约瑟,你的怨家死对头。”
我怪叫起来,“约瑟,”我跟妈妈说:“你可记得约瑟?那只顽皮鬼,七年前移了民的那个家伙。”
妈妈也乐,“曹伯母如何?我好牵记她,自从她到加拿大去后,我就少个最好的牌搭子。”她抢过话筒要跟约瑟说话。
我直笑。
约瑟这家伙回来
我十岁时不知为这个人流过多少眼泪,他从来没放过我!拉我的辫子,推跌我,用水枪射我……可恶得令人不置信的邻家小男孩,我俩吵得使双方父母不知道多为难。可是一过十二岁,约瑟忽然变了一个人,他开始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有谁想碰我一根毫毛,他都会找人打架,在旁人眼里、我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结果这一段友谊,在他十九岁那年举家移民之后结束。
母亲深觉遗憾。他们一去之后宛如黄鹤,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交换一下贺卡。
没想到约瑟这家伙居然会在这种时候回来。
妈妈跟他咭咭呱呱的说了很久,才挂上电话。
同我说;“约了他们明天晚上吃饭,你要来。”
我说:“我明天要上班怪累的,周末我自己会约他见面。”我真怕人多。
“结婚之后,你同子超一样孤僻,”母亲相当不满地用嘴呶一呶紧闭着的书房门,“谁知道你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我忍不住大力敲书房门。
子超将门打开,脑袋上还戴着耳筒,“咦,妈妈,你来了?”
“我就走了呢。”妈妈朝他瞪眼。
子超很无所谓,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旁人对他满不满意或是冷嘲热讽;他从不介意。
我送母亲回家。
第二天我回到公司,约瑟已派人送来巧克力。我很久没吃名贵糖果,打开盒子,高高兴兴与同事分享。
下班我驾车回家,自停车场出来,轮队付停车费,有一辆车挤来打尖,我好心让它,一不留神,轻轻碰到它的车角。
谁知一个短发穿得很摩登的年轻女人立刻下车来,叉起腰,睁圆眼睛,以其白相人嫂嫂的口吻说:“呵──姐!”
你说,在这种时候,有大学文凭管什么用?一个炸弹落下来,淑女与泼妇还不是同样血肉之躯,肉之躯,同归于尽,做人学好来干么?
她说:“你撞我的车,知道吗?你还不下车道歉?”
我说:“没碰到吧,车子都在爬,没事就算了。
“不是你的车,你当然不要紧!”
我忍不住,“你想怎么样?”
“你这个八婆,问我想怎么样?”她直情想吃了我。
怎么会有这么凶的女人!
我瞪着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正在这个时候,跟着我后面的车子有个男人下车来,走到我车前,跟这个邪派女人说话。
“小姐,我看你还是见好就收吧,否则到警局去,我就是证人。”那位强壮的先生解开外套的钮扣,叉起腰,看着她微笑。
她只好悻悻的离开。
我松口气,“谢谢,谢谢。”
那位男士探头进来,“芷君,你好吗?”
他认得我?我定睛着他,“唉呀,你不是约瑟,约瑟!”我几乎要拥抱他,真是我的救星。
“来,把车子开回去,我们吃杯茶。”他说。
其他车子在我们身后已经排了一条长龙,号声不停响。
我们急急离开停车场。
与他吃茶的时候细细打量他,他一脸的阿胡子,粗犷动人,男人味道十足,一件椋皮夹克里面只有一件棉纱背心,也不怕冷。
那么壮邪么大块头,难怪邪恶女人一见之下就打突。
“结婚没有?”我问。
他搔搔头皮,“没有,连女朋友都没个正经的。”
“谢谢你的糖,谢谢你今日打救我。”
“你这个人!永远像小鲍主似的,”他怜惜的说:“根本不会照顾自己,老给人欺侮。”
我一直笑,心里有点酸涩,我真正学会照顾自己,是在结婚之后,离开了家,子超又不大理我,我才独立得多。
“什么小鲍主,”我笑,“我都七老八十了。”
“我们总得聚一聚,把子超也叫出来吧。”
“你知道他是谁?妈妈同你说过了?”我问。
“是,伯母很健谈。”
我说:“其实子超心地很好,他只是不会说话……”无端端我护着子超。
约瑟拍着我肩膀,“得了,我都明白。”
我忍不住,眼睛就润湿了。妈妈一定说子超的坏话。
他说:“刚开始转变生活方式,当然有不习惯之处,婚姻第一年最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