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两天,她接陈绮罗出院。
绮罗吩咐:“你回约克郡去吧。”
“我无论如何不走。”
绮罗怒道:“你这个孩子好不讨厌,有事自然会叫你回来,你耽在身边,我百忙中边治病边还得照顾你心情,那还不累坏我。”
这是事实。
利佳上劝她:“未来一年会是很可怕的一段日子,你避开一点也是好的,有我在这里也已经足够,她治病饼程难免吃苦,心情烦躁无好言语,彼此得罪反而不美,你回去考大学试吧。”
蔷色只得走开。
一下飞机,迎接她的是苦风凄雨。
她放下行李,跑到图书馆去找吕德提不获。
得到消息是吕家已搬往伦敦。
她本想借他的肩膀靠着好好哭一场。
可惜赊借一向不易。
蔷色失望凄苦到绝点,独自走向公园,一边走一边大声哭,反正不会有人听见,即使有,管它呢。
半晌,有人与她迎面而过,那人已经走过了头,忽然之间,又打回头,叫住她。
“嗨你,”他说:“为什么哭,可以帮忙吗?”
蔷色睁大泪眼,答陌生人曰:“家母重病。”
“啊,怪不得,你愿意聊一聊吗?”
蔷色点头。
那年轻人挑一张长凳,清一清落叶,“坐吧。”
他同她说的是粤语。
蔷色看清楚了他,他是一个华人学生,身上穿的黑色医学院制服袍尚未除下。
“你叫什么名字?”
他笑嘻嘻答:“叫我耳朵,因为,我有一双好耳朵。”
蔷色苦笑。
“你呢,你是谁?”
“你给我一个名字吧。”
“叫你花不语。”
“什么意思?”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已随千秋过。”
蔷色约莫知道他在吟诗,她那古文诗词根基极差,完全搭不上嘴,惭愧之至。
“令堂如何?”
蔷色又呜呜地哭起来。
那叫耳朵的年轻人软口气,“家母在三年前去世,我至今不敢一人站在空旷地方,我悲苦地思念亡母,并且觉得天下至大惨事,足知道余生都要做一个孤儿。”
他说得那样真挚动人,蔷色用手帕掩着脸哭得更厉害,不消一会儿,自觉整张脸肿了起来。
太阳落得早,寒气袭人。
“公园快关门,我送你回宿舍,如何?”
蔷色点点头。
“哪个学院?”
“我是高中生。”
“啊,那更应快快回去。”
“耳朵——”
“什么事?”
“谢谢你。”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他是一个性格诙谐,富同情心,能言善辩的男生。
蔷色想再见他,可是又假设耳朵不会对中学生有兴趣,故只得作罢。
每天下午七时,她均接到利佳上的电话。
“绮罗治疗过程良好。”
“头发如何?”
“那是我至不关心的一件事。”
“谁说你呢,她感觉怎样?”
“无奈。”
“说我爱她。”
“她知道。”
蔷色自图书馆借来许多有关资料阅读。
她一连几次都没有交功课。
老师并没有责怪她,只是说:“至影响学生心情的是父母的健康,以及恋爱。”
蔷色答:“我是前者。”泪盈于睫。
一日,实在过意不去,坐在书桌前写功课,有人敲她房门:“有客来访。”
她只得走到会客室去。
一个个子小小,其貌不扬的男生满面笑容地站起来。
他说:“花不语,你今日好看得多了。”
“耳朵!”
“可不就是我。”他笑嘻嘻。
蔷色腼腆,“什么风把你吹来。”
“倒处找你呢,原来贵校华人学生极多,女生共有三十七名。”
蔷色颇为感动。
“你母亲怎样?”
“还好。”
“我看是吉人天相。”
这小子就是会讨人欢喜。
他语气忽然转得温柔,“花不语,即是吝乔色相,你说是不是。”
蔷色很诧异,咦,可以这样说。
“让我们出去吃顿饱饭?”
第四章
席间,蔷色把她的事告诉他。
耳朵静静听着,啊,花终于说话了。
蔷色沮丧,“所有倒霉之事,已全部发生在我身上。”
耳朵给她续上去:“所以以后不会再有不幸之事。”
“真的?”
“已经满额。”
“超额!”
“对,将来,会一天好似一天。”
“耳朵,你真是好人。”
他笑,希望这漂亮的女孩子别只是认定他是好人。
“你真姓名是什么?”
“耳朵。”
蔷色被他逗笑。
她也可以去查他。
不过,既然他爱自称耳朵,她又何必去拆穿他。
结账之际,她抢先付钞。
他抗议:“喂,怎么可以?”
蔷色大胆地说:“你是个苦学生吧。”
“你怎么看出来?”他惊讶。
蔷色但笑不语。
他的皮鞋。
收拾得很干净,可是鞋底前后都打过掌,由此可知,环境马马虎虎,这一顿饭足够他买双新鞋,怎可叫他付钞。
会不会伤他自尊心?不会啦,这年头,谁不乐得省一点。
可是,蔷色的估计错误,那耳朵涨红了脸,压低声音对她说:“对于我的消费,我自有分寸,下次,下次你要再嫌我穷,我与你绝交。”
蔷色愕住,“不,我需要你的耳朵。”
“刚才吃了多少?”
“连小费三十镑。”
他把钱还她。
“一人一半。”
“瞎说!”
蔷色不敢再与他争。
耳朵脸色稍霁。
蔷色一直没有到医学院去查探他真姓名。
寒假,她忙不迭订飞机票回家。
顺带问耳朵:“你可要回去?”
耳朵苦笑:“何不食肉穈。”
蔷色温言说:“你又何用处处讽刺我。”
耳朵摊摊手,“我筹不到盘川。”
蔷色伸出手去扭他脸颊,“回来见。”
她对他竟这样亲昵,叫蔷色对别人动手动脚那是不可思议之事,可是对他又不同,耳朵有否因此窃喜?
不,他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他知道这种亲昵动作只不过视他如一只可爱的小动物,殆矣。
“记住,我等看你回来。”
蔷色笑着点头。
忽然,他不甘心,又问:“我的真名叫什么?”
“耳朵。”
“天下哪有叫耳朵的人。”他闹情绪。
“也是你自己说的。”蔷色讶异。
耳朵平静下来,女孩的母亲患病,她哪里还有心情去调查他的真名。
他极之温柔地说:“记住,耳朵在等你。”
蔷色回到家,发觉利佳上已搬来与绮罗同住。
一开门她先见到绮罗。
她气色比蔷色想中好得多。
她与蔷色彼此在阳光下凝视。
二人都说对方:“瘦多了。”
利佳上的声音传出来,“蔷色回来了吗?”
他一出现,吓蔷色一跳。
他胖许多,满面于思,头发长得要在后脑用一条橡筋扎住,只穿一件旧T恤,看得到手臂、腰身的肌肉松弛,完全不修边幅。
外型像那种半生潦倒的艺术家。
绮罗叹口气,“你看你们,一胖一瘦,多难看。”
利佳上哈哈大笑,“听听是谁在嫌我们。”
真是黑色幽默,绮罗的头发经过电疗,掉光了重生,只有三两公分长,看上去不知多奇突。
一家人天残地缺似相视而笑,歇斯底里,直至眼泪流下来。
由此可知皮相是何等靠不住。
蔷色轻轻地吟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美色)被意外或自然转变方面剥夺。”
蔷色终于面对面问出她要问的问题:“你病情如何?”
“坏部份已用手术切除,接着用药物及化学治疗,蔷色,我已痊愈。”
蔷色听得绮罗亲口说出好消息,彷佛被人移去心头一块大石,又头上一松,除去了紧扎箍。
她一时说不出话来,在客厅中央团团转,“好了,好了。”
绮罗说:“拜托拜托,你们俩可否理个发?”
蔷色慷慨地说:“当是送给你的礼物。”
立刻打电话请相熟的理发师傅上门来。
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年经女子,看见他俩的头发大吃一惊。